你在这里

陈光诚:颠覆独裁政权,复归人民政权天然正当

吴淦(网民屠夫)在《上诉状》中说:“颠覆国家政权是公民正当的权利。”其实这不仅是人民的正当权利,也是人民的责任和义务。每一个负责任的公民都会设法把自己祖祖辈辈居住过的地方变得更好,但这样的地方是祖国的概念,而不是国家的概念。

国家是机器,是工具,而祖国是承载着文化传统、风土人情的人民家园。国家机器的使用者,使用国家行使政权。改变国家工具的使用者,只是政权变更,国家仍存,祖国依旧,但独裁者为了长期把持政权,总是通过宣传故意把祖国、国家和政权混为一谈来愚弄人民。

目前中国的母法——宪法第二条中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中国宪法对中国是人民主权国家的诠释条款。也就是说,人民有权决定由谁作为国家工具的使用者,也就是人民有决定由哪些人来掌握行使政权的权利。

是的,“政党政权不等于国家政权。”而中共为了一党长期把持、垄断政权,不让中国有真正的选举,禁止公民组党,等同于剥夺了公民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自由组党权,使得人民无法改变国家权力的使用者,妄图永远维持一党专制政权。

很明显,在中共专制下的中国,谁要求行使这一宪法赋予的公民更换国家工具使用者的基本权利,中共就以“颠覆国家政权”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进行打击迫害。因此,中共用罗织“颠覆国家政权罪”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做法,对公民正当行为打击迫害,实质是维护中共专权、破坏宪法实施的最严重的犯罪行为。

所以,阻止中共肆意破坏宪法实施、制止中国共产党继续专权的行为,就是行使公民权利,捍卫宪法尊严,就是对国家和祖国负责的光荣行动。做过这些事的人,正如吴淦所说的“启发了公民意识和权利意识”,不仅不应被判罪,还应该立功受奖才对。

面对一个独裁专制政权时,人民有权暴力推翻之,无疑具有天然的正当性。我读了《吴淦上诉状》后感触颇多,此正气凛然的《上诉状》再次说明:中国公民已经觉醒,对自由、民主、人权和权力架构,及其之间关系的理解远超某些科班出身的公知。其观点明确,切中要害,其接地气的行动一针见血。

在此,我郑重推荐阅读《吴淦获刑声明》、《吴淦上诉状》以及王默、谢文飞的辩护词。相信很多人读后定会有霍然开朗的感觉。

关键词: 
栏目: 
首页重点发表: 

Theme by Danetsoft and Danang Probo Sayekti inspired by Maksim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