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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前检察长何超明涉贪被控1970罪

澳门前检察长何超明 资料图片

澳门前反贪副专员转任检控首长后被指贪污,前检察长何超明与其余九名共犯涉嫌侵占、滥用职权及巨额诈骗,被控合共1970项罪名,成为继前运输工务司司长欧文龙之后第二位被检控的主要官员,而何的控罪数目之多,更是欧文龙的十六倍!

自澳门特区成立后即出任检察长长达十五年的何启明,有100项属主犯,涉及滥用职权、相当巨额加重诈骗、公务侵占和创立犯罪集团等罪名,另有1870项控罪则有共犯。若以控罪分类,被控最多的罪名是诈骗罪,共646项,而分享经济利益罪及滥用职权罪则各有434项,另外还有洗黑钱及财产来源不明等控罪。终审法院合议庭已排期下月五日开审此案。

澳门廉署今年二月在何超明拟离开澳门前往香港时将他拘捕,指他涉嫌串通私营公司的负责人,长期将检察院约二千份工程及服务合约以高价判给亲友成立的公司,由2004年至14年的十年期间,涉案公司以不法手段取得1.67亿澳门元(下同,折合约1920万欧罗)的外判工程或服务,从中获利不少于4400万元。

何超明早年取得中国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在澳门曾经出任法官和反贪公署副高级专员,当澳门特区1999年成立时出任首位检察长,期间于2002年取得北京大学经济法博士学位,何于2014年底离任。

何超明之前有另一位须由北京中央政府委任的主要官员被控,是前运输工务司司长欧文龙,他前后三个阶段合共被控113项罪名,当中90项罪名成立,合共判囚2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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