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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必须退出房地产行业

中国的官员似乎是最健忘的。2010年,为了应对公众对“央企推高房价”的愤怒,国资委下令,除16家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外,78家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退出房地产业务——这曾经让公众欣喜。因为,假如央企退出了房地产行业,则房价必然下跌,其中蕴含的中国特色是不言而喻的。

然而,6年过去了,哪家央企退出房地产行业了?国资委6年前的“下令”,似乎不用负任何责任。没有上级去追究,也没有公众去起诉。

到了2016年,中国房地产市场愈加邪恶。2016年5月底,《21世纪经济报导》刊文:《74个二线“地王”,大买家原来是央企国企》。央企国企作为高房价的第一市场推手,已经暴露无遗。

“地王”推动房价上涨,这个是清晰的。

为什么央企国企当地王,而民营企业当不了地王?有两个原因。一个是,当地王需要强大的资金实力,央企有银行做后盾,相对于有限的土地市场,央企国企的资金几乎是无限的,民营企业则只能退避三舍。另一原因是市场风险问题,民营企业要考虑市场对房价的忍受度,不敢贸然拿地,央企国企则基本不考虑市场因素,不管多少钱,把地拿下即可。参与土地竞拍的民营企业说,“他们(央企)竞拍时举牌根本就不眨眼。”此前,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曾抱怨称,“一线房地产市场目前基本上是由央企主导,由地方国企辅助开发,逐渐形成相对垄断的市场。”

央企不怕高价拿地被套?答案是:不怕。央企的钱,其实就是银行的钱。民营企业赔了钱,或许要跳楼,央企赔钱了只需找个理由,罚酒三杯即可。

不仅没有风险,还有巨大的个人利益。央企拿下土地后,在设计、施工、租赁、分包等环节,有巨大的个人利益,这是中国房地产市场公开的行为。

有了这么一个出钱买地“根本就不眨眼”的群体,中国的民营企业退缩了,消费者就倒霉了。中国政府是土地唯一的拥有者和卖主,央企从唯一的卖主手里接过土地,实际上就形成了对土地的垄断。于是消费者只能忍受惊人的高房价。

最近,媒体上出现了不少为央企拿地进行辩护的声音。貌似是有关方面或有关企业为了平息公众的愤怒,组织了一批为央企辩护的说辞,我们来看一下:

说辞一:“没有哪一条规定央企不许拿地,更何况国资委(2010年)的”退地令“并没有明确的时间表”——是的,央企拿地没有违反现行法律,这个我们承认。我们要呼吁的就是修改法律。

说辞二:“央企拿地参与土地竞拍无可厚非,在平等的市场规则下,不应该戴著有色眼镜看央企,央企民企都是平等的企业”——这时候来强调“央企民企平等”了?央企民企真的平等吗?房地产是典型的资金密集型产业,这个的金融政策何时平等对待民企和国企了?

说辞三:“国家允许央企拿地,这也说明他们对房地产市场的不看好,更担心许多民企面临的困境风险”——这是个奇葩的说法,好像央企不是为了抢钱,倒是以“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的崇高精神来跳火坑。

央企不顾成本、肆无忌惮地充当“地王”,挤压了民企,推高了房价,完全扭曲了中国房地产的市场化,更无助于房地产对弱者的扶助。

现在是时候了,必须勒令所有国企退出房地产市场,注意,是全部,而不是部分。为了防止2010年国资委那种没有任何时间表的“下令”,现在应该勒令国企:立刻退出。

每一个人都要思考: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国企、需要哪个领域的国企。更要想:我们难道需要国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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