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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习近平的集权与专权

习近平自走马上任以来,一直在走一条从扩权到集权再到专权的路。到了2016年,随著新的个人崇拜和造神与效忠运动的兴起,习近平的个人专权似乎已显出个人专制的雏形。此时,总结和评价习近平的集权与专权,或许有助于人们对个人专制的演进,提高警惕。

2012年年底和2013年初,中国知识界和海外中国问题观察者,对习近平集权,有某种共识和某种期待。这种共识认为,面对胡锦涛时代遗留下来的“九龙治水”的分权与分责及至不负责任的局面,习近平有必要集权;没有相对集中的权力,习近平搞改革,绝无可能。但是大多数持这种看法的人,很快就发现,习近平以极快的速度,把党权、军权及政府的权力,统统集中在自己身上,而改革并未启动。

于是,人们提出质疑,习近平集权到底是不是为了改革?在习近平掌权初期,大陆的吴稼祥先生和新加坡的郑永年先生,一直从正面解释习近平的集权;他们认为,习集权就是为了改革。当海内外严词批评习近平一系列左的言行时,吴稼祥为习近平分辨说,习近平的向左转是假动作,是为了改革,习是改革派盟主。而郑永年在2014年一篇关于习近平政治路线的讲话中,也相当肯定习的集权。

按照郑永年的说法,习近平集权,是因为要啃改革的硬骨头了,好改的都改完了;这当然包括改革政治体制,改革既得利益集团,没有集权,这些改革都改不了。郑永年承认,集权也有负面效果。他说,集权主要是向既得利益方面拿回一些权力,最后还要把权力放到地方政府、放到企业、放到社会,否则没有办法改革。

问题就在这儿了。我们在习近平这三年中的执政实践中,只看到一个基本事实,他不仅没有放权,反而进一步集权;他不仅集了党权、军权和政府的权力,也集了属于社会,属于个人的权力和权利。习近平强调共产党对学校,对司法,对企业,对网络,对NGO,对媒体的强势领导,实际上就是把个人的权利都收走了,把个人应该拥有的说话的权利、写书出版的权利、结社集会的权利、表达意见的权利等,都收走了。这种集权砍断了一个社会走向良性发展的重要支柱,也堵塞了通向公民社会和民主宪政的道路。这和海内外期待的政治改革和政治发展,是完全背道而驰的。

而习近平通过集权,则巩固了他的个人权力,树立了他的个人权威,建立了他的个人专权。习近平的个人专权有几个特点:第一,个人独揽国家最高权力,以个人意志来进行统治,形成一人领导的专制体制。这种个人专权体制改变了胡温时代集体领导的一党专制体制,也改变了邓小平主张的集体领导体制。在政治学上,这种体制是一种“由一个拥有无限威权的统治者,在不受法律及传统的制衡下,以个人意志来进行统治”的政府形式(维基百科)。实际上,这就是个人专制体制。

第二,个人意志不容挑战。凡是挑战习近平个人意志的体制内外力量,都予以压制和消灭。习近平集权的三年半,也是剪灭党内反对派和消灭党外异见者的三年半。这个过程有的以反腐的名义,有的以维护国家稳定的名义,有的什么名义都没有,胡乱安个什么“扰乱秩序”、“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就把臧否他政策的人送入大牢。

第三,凡是批评习近平的西方势力受到严厉惩戒。这些西方势力如果是媒体,就被封网;如果是记者或学者,就被禁止入境。最新的两个例子是四月初出版的英国“经济学人”封面文章“警惕对习的个人崇拜”(“Beware the cult of Xi”)和“时代”杂志亚洲版以习近平做封面的文章,这两篇文章因批评习跟随毛泽东搞个人崇拜,高度集权,四面出击,八方树敌,而迅速遭到封网。

总之,习近平从集权到专权,正在滑向个人专制体制。这是一条非常危险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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