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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媒促向“港独”采行动 律政司循四方面处理

图片来源:香港民族党facebook page*

大陆官媒《人民日报》海外版发表文章,指“港独”分子组党已经是实质行动,认为香港的律政司应该考虑是否采取法律行动;而律政司司长袁国强透露,现时正循四方面的条例,严肃处理有关问题,不过有执业大律师指,香港有独立检控权,任何“指指点点”都不应该。

《人民日报》海外版周六(23日)刋登专栏文章“热词解析”,解释“和理非”一词。文章表示,香港的年轻人近来给外界暴力不理性的印象,又引述中文大学上月的调查,显示近7成受访大学生认同“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抗争手段,显示“和理非”仍然是香港年轻人的主流价值。

报道引述香港的传媒指,某些极端政党正升级抗争手段,甚至提出“武装起义”,表示要组织青年学生成为主力,在校园宣扬“港独”主张。报道又引述有政界人士批评,这样的言行已经超越“言论自由”的范围,将香港推向危险的境地。

文章表示,有法律界人士指 “港独”分子组党已构成实质行动,触犯《刑事罪行条例》中涉及煽动、颠覆等罪行,认为律政司需要详细研究,考虑是否采取法律行动。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行会成员郑耀棠表示,提倡港独是违反基本法。

郑耀棠说:只是说都无妨,当你有具体行动,已经组党,已经是进行分裂国家的行动,政府甚或律政司现在要著手研究,我自己觉得是应该的也不可以姑息这个行为,当你要做到具体控告,应该如何控告、蒐证如何,这些都是具体的事情。我觉得现有法例,说得不好听,23条也不是可以即时做到。远水不能救近火,现行法律有何法例可以做到,我相信政府要研究。

另一港区全国人大代表谭惠珠认为,香港有法律作出规限,而“港独”在现实及法律上都不可行。

谭惠珠说:香港在中国主权之下会继续,2047年后亦会继续,中央授权(香港)有多少权就是多少权。自决方面,第一我不知概念中所包含是甚么,第二我目前所听闻的,已是高度自治范围内可以处理。(未来前途)一定交由中国及香港人经谘询决定2047年后是如何,一定不可以是香港本身自己决定。 

公民党立法会议员、执业大律师杨岳桥接受无綫电视访问时说,尝试以法律解决政治问题,是本末倒置。

杨岳桥说:在香港普通法下,刑事罪行如果最终要获法庭判罪,必须有意图和有行为,现在只有三五成群的人,讨论政治的想法,就算我们如何不认同他们,我看不到此事触犯任何法例。当人民日报如此高举基本法尊严时,亦会注意到,基本法之下,保障香港的检控权是独立,所以任何势力,尝试去“指指点点”香港,这方面本来属于独立的行为,我相信都是不应该。这些全部都是属于政治问题,任何人尝试用法律去解决,其实是本末倒置。

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表示,一定会严肃处理有关问题。

袁国强说:港独是违反香港基本法,这是大是大非问题。所以我们律政司会严肃处理,我们会跟正常程序,包括交由执法机关调查。然后有调查报告后,我们会采取行动,也可以向大家透露,我们现在正循四个方面考虑港独问题,第一是公司条例、第二是社团条例、第三是刑事罪行条例、第四是其他方面的刑事罪行。

新政党“香港众志”副主席黎汶洛周六出席电台节目表示,香港现时没有条件独立,但不会逃避港独的议题。他指民主和民生是不能分割,现时年轻人在生活上受到压逼,所以近期不断出现港独的讨论。

黎汶洛说:本身同学在生活上各方面条件都备受压逼,学制只是其中一件事,未算入在衣食住行上都会遇到问题,生活条件其中一个解决方法是政策方面,但若政策没变,我们怎样预示香港的未来前途,或者我们的政制发展(可以)得到改善。

黎汶洛指出,希望在10年内推动民主自决平台,让市民就2047年香港的前途问题表达意见,“港独”只是公投的其中一个选项,其馀的包括中央全面接管香港,以及延续第二个50年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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