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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年前后的“暴徒”

2016 年2 月9 日,凌晨,未眠。

拿着手机看着周庭直播着旺角的情况,一个个防暴警员的影像,掠过眼前。我看着那变化不大的画面,本应该觉得困,然後去睡吧?但又的确无法睡去,感觉好像一年多前,学民思潮冲入公民广场一夜。

旺角的状况,当然跟雨伞运动的情景不能同日而语,示威人士的行动也不尽相同。忆起2014 年9 月26 日当晚,我大抵是觉得两者都是一个缺口。

如果,学民思潮只是静坐,没有冲击,或者就没有之後的对峙,甚至整个雨伞运动;如果,本土民主前线只是笃鱼蛋,没有口角动武,也许就没有之後的开枪示警。

2016 年2 月9 日,日间,开年。

没想到,这一年以枪声打开。铁路新闻播完又播,尽是‌‌“旺角午夜‌‌”的片段。掷砖头,烧垃圾桶,一幕幕港产片黑社会的情节,看得满车人都摇头兴叹。

‌‌“果班人又成机搞轨事!‌‌”

‌‌“占中果阵仲未玩够呀?‌‌”

酒楼里,车厢中,大街上,他们都这样说。言谈间,他们没有提起过小贩,不知道甚麽叫做‌‌“本土派‌‌”,更不用说‌‌“本民前‌‌”。暴力影像在他们眼里,都是‌‌“暴徒‌‌”的‌‌“恶行‌‌”,破坏社会秩序的坏蛋。可是,他们何有想过‌‌“暴徒‌‌”是怎样走出来的?电视画面抓住了火光熊熊的刹那,烽火升起的瞬间,但这些情节之前到底发生了甚麽?

本土派撑小贩,源於小贩牌照久久未能增发。想靠卖点小东西谋生活,政府却没有赋予他们合法的渠道,只得在初一十五这些节庆日子,摆得一天得一天。

胡椒与砖头,开枪与纵火,背後这些香港人的日常故事,为甚麽未见被提起?大家只记得警察和‌‌“暴徒‌‌”,而忘记事缘的根本?反应止於影像的表面,情感即时反射,愤怒、厌恶、憎恨,油然而生,理性思考究竟到哪里去?

2016 年2 月10 日,晚上,烟花。

这晚维港,烟花依旧,竟然。一整天商场里、地铁内、食肆中的贺年音乐,都变得讽刺地悲凉。我着实找不到庆祝的原因。

一整天的舆论,线上线下差异好大,但示威人士的暴力程度,却普遍不及占中那样获得同情。雨伞运动证明,和平理性非暴力是改变不了现实,示威人士选择用另一种方式迎拒权力,被市民打成‌‌“暴徒‌‌”的坏分子。

有人说,示威人士的暴力,是警察长期使用过份武力的回应。‌‌“以暴易暴‌‌”是不对的,吗?

‌‌“港英法西斯既然用枪炮来镇压爱国同胞,‌‌‘来而不往非礼也‌’,我抗暴战士也只好按照敌人的方法,拿起武器照样办理。‌‌”

——港九各界同胞反对港英迫害斗争委员会《香港风暴》

六七暴动当年,7 月9 日及16 日,两名油漆工会会员示威,先後被防暴队及警员开枪击毙,其後左派工会决定改变策略,开始在街上放置‌‌“土制菠萝‌‌”,成为众人暴动的集体回忆。

同年8 月21 日,左派人士在北角清华街一辆私家车旁边放置炸弹,一对小姐弟遇害身亡。当时报章以‌‌“暴徒‌‌”形容施袭者,《南华早报》甚至直言事件是‌‌“历来共党最邪恶的行动‌‌”。

虽然如此,身在其中的‌‌“暴徒‌‌”眼里,却看出别不同的风景。

其中曾经组织数十人‌‌“战斗队‌‌”的郭庆鎏忆述当年,仍然认同‌‌“放炸弹策略正确‌‌”,甚至直言抗争‌‌“是港英镇压迫出来的‌‌”。曾经参与运送炸弹的陈奕,也认为当时‌‌“斗争‌‌”由工联会领导,‌‌“不觉得自己是暴徒‌‌”,对於社会的负面标签一直耿耿於怀,直言‌‌“我们是英雄,没有六七事件,没有今天社会的进步。‌‌”

也许,是六七暴动的记忆犹新,叫我们至今一直抗拒暴力介入社会运动。当年对於‌‌“暴徒‌‌”的定义,与今日对比起来,竟然‌‌“宽松‌‌”多了。相距49 年,无一人死的行动者,同样称之为‌‌“暴徒‌‌”。香港最大的英文媒体《南华早报》早前被阿里巴巴收购,关於昨晚事件的报道,亦形容为‌‌“旺角骚乱‌‌”(Mong Kok Riot)。

五十年,可以变化很大。当日上街放置‌‌“菠萝‌‌”的‌‌“暴徒‌‌”,成了主宰今日香港的政权;今日掷砖头、烧杂物的人,明日又可会成为领袖?

‌‌“爱国无罪,抗暴有理。‌‌”六七暴动期间,青年反英战斗队的横额如是写道。如果改成‌‌“爱港无罪,抗暴有理‌‌”,‌‌“反英‌‌”换作‌‌“反共‌‌”,是否似曾相识?

从1967 到2016,我们差不多走了半个世纪,看见这点熟悉的陌生,应该嘲笑人类历史不断重复,还是期盼权力的轮终有天会转到变革者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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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张家伟《67年那些事:伤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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