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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独秀的不容“匡正”

陈独秀与胡适(右)

陈独秀曾经给胡适写过一封信,信中如此写道:“改良文学之声,已起于国中,赞成反对者各居其半。鄙意容纳异议,自由讨论,固为学术发达之原则;独至改良中国文学,当以白话为文学正宗之说,其是非甚明,必不容反对者有讨论之余地,必以吾辈所主张者为绝对之是,而不容他人之匡正也。”

用现在的大白话来说,陈独秀这段文字的意思是:现在咱们中国人,已经开始呼吁要推广白话文了,赞成的和反对的,大概各占一半。我平时可以容忍不同意见,所谓言论自由嘛,是学术发达所必不可少的。但是,唯独推广白话文这一件事情不能容忍异议,我觉得一定要以白话文为汉语言文字的正统,这里面的道理是十分清楚明白的,根本没有讨论的余地,在这一点上我等绝对正确,不允许任何人反驳争论。

张耀杰的新书《北大教授与〈新青年〉》记载了此事。按照张耀杰的解说,在中国传统社会里,白话文是包括不识字的底层民众在内的大多数国民的日常话语,文言文是读书人用来写文章的书面话语。无论是白话文还是文言文,都是中国人几千年来约定俗成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公共领域里面的一切事项,都必须通过广泛讨论以及少数服从多数的投票公决,才可以做出合理合法的公共决策。退一步说,即使有99%的多数人愿意采用白话文从事书面写作,也依然不可以抹杀剥夺1%的少数人自主选择使用文言文的个人权利。提倡白话文的胡适和陈独秀,当时使用的并不是白话文,而是他们认为必须加以“改良”和“革命”的文言文。他们要学会使用白话文进行写作,还需要一段时间的努力。在这种情况下,陈独秀一口咬定“以白话为文学正宗之说”是绝对正确的。这就相当于自己还在津津有味地大块吃肉,却自相矛盾地告诉别人吃素是正宗、吃肉害死人一样。

1959年3月12日,晚年胡适在《容忍与自由》一文中针对包括他自己在内的《新青年》同人二元对立、一元绝对、单边片面、党同伐异的不民主、不科学、不文明、不理性的相关表现,曾经有过深刻真诚的认错反思:“现在在四十年之后,我还忘不了独秀这一句话,我觉得这种‘必以吾辈所主张者为绝对之是’的态度是很不容忍的态度,是最容易引起别人的恶感,是最容易引起反对的……我现在常常想我们还得戒律自己:我们若想别人容忍谅解我们的见解,我们必须先养成能够容忍谅解别人的见解的度量。至少我们应该戒约自己决不可‘以吾辈所主张者为绝对之是’。”

时任北京大学文科学长的《新青年》主编陈独秀,是以“民主”“科学”的口号提倡“新文化”的急先锋,在文化教育界拥有全国性的影响力。但是,他在“是否应该推广白话文”这个问题上,一不小心就暴露了自己文化基因里面根深蒂固的专断基因:我认为白话文是对的,就容不得别人反对。

回顾历史,民国时期像陈独秀这样极力鼓吹“民主”与“科学”,自己却或多或少地存在反民主、反科学行为的知识分子,一直占据着压倒性的多数地位。透过陈独秀这种“必以吾辈所主张者为绝对之是,而不容他人之匡正”的表现,可以从另外一个角度更加真切地理解当年轮值编辑《新青年》杂志并且直接启动新文化运动的北大教授们的认知盲区和历史局限。换一种角度反思历史,恰恰是张耀杰的《北大教授与〈新青年〉》一书独辟蹊径的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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