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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将淡忘的妇女辛酸史

前年到长沙拜会一位神交已久的忘年网友,好友是山东人,南下老干,姓黎,91岁高龄,硬朗健谈。闲聊中得知他有两个家,五个子女。一个家在老家山东,有个70岁的儿子;一个家在长沙,二儿二女,都是60以上的人。两个老婆都已西去,山东老家的那个老婆是1951年离婚的,上世纪70年代逝于山东老家。长沙这个老婆是离婚后的续弦,逝于上世纪80年代长沙新家。当时我很奇怪,山东老婆既然与他离了婚,怎么还在他家呢,基于礼貌,不便相询,拜别后带了一肚子不解的狐疑。

离长沙后我就去了益阳看望十几年没谋面的二哥,在与二哥的闲嗑中,我无意间说起了老黎的事,并把一肚子狐疑与好奇说了出来。未料二哥听了我的话,忽然变的默然无语,眼角隐隐渗出了泪花,我不知自己闯下了什么祸,一时不知如何是好。看着惊慌无措的我,二哥从纸盒抽出一张纸巾拭了拭眼睛,苦笑着对我说,不管你的事,是我自己太多愁善感了。

二哥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感慨地对我说:“老黎这样的事,不是个别,是当年普通的现象。你那时刚则出生,没见过,所以才感到奇怪。”二哥看着我,忽然问道:“你还记得润淑表姐吗?”“当然记得,不就是那个与我们家有百多年世交的陈家女吗,1956年还帮大姐在长沙找了份好工作。”“是,就是她,她的老公文革后过世了,自己没生过一儿半女,现在百病缠身,生活难以自理却无人照看,可怜!你知道吗,她是我从小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家乡的人们都说我俩是金童玉女,天生的一对,我们自己也都把对方当作家人。解放前夕,她在长沙女子学校读书,我在新化读高工,情窦初开的我俩飞雁传书,免不了甜语蜜话,情诗艳词,你来我往,其乐融融,二人都沉浸在无比幸福的热恋中。”

“那你们以后为什么没走到一起呢?”我忍不住发问。

“我不信命,你信八字,在这件事上好象只有借助你的八字论解释了。1949年解放军大举南下,湖南解放了,我投笔从戎,参加了四野的39军。所在的部队完成清剿国民党广西残部及地方武装后,奉命北上辽宁,从丹东出国入朝,打响了抗美援朝战争。”

“你参军与她有什么关系?”我忍不住插嘴。

“当然有关系,你知道吗?我们那个连名义上是一个连,实际上有250多人,超过两个连的编制。1953年回国的时候,这个连只剩下三十来个人,还包括肢体不全的伤残。你可以想象,战争是多么残酷。我对她用情极深,却难预知自己会在哪个时候战死,我害怕因我的死亡将会给她带来难以想象的痛苦,就断绝了与她的书信往来。”

我理解地点了点头,“但是,回国后你可以去找她呀。”

“是啊,回国后我马上想办法与她联系。首先我写信到她原来就读的学校,但是,她早已从学校毕业,学校也不知她去向。后来向熟人打听,也没着落。直到1955年回湖南探亲,在长沙竟然不期而遇。”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我插嘴庆幸。

“可是,你哪里知道,今日伊人非昨日伊人,她已经是别人妇了。”二哥的话让我大大的吃惊,“她不是也很爱你吗?怎么快就嫁人了呢?”“你不知道土改时她家的情况,你也不会理解她的做法。她家是东安县地方望族,父母被划为地主,她哥哥也和我一样参加了志愿军。湖南解放时,她也毕业了,省城没有她的落脚点了,只得回到家乡,与她父母在土改运动中担惊受怕地熬日子。她不甘心长居东安,就到长沙来找工作,在找工作中遇到了她现在的丈夫老王。老王从看到她的第一眼起,就被她的出众美貌、清纯脱俗所吸引,一味锲而不舍地苦苦追求。”

我问:“老王有什么来头,听大姐说老王比润淑姐大了近二十岁,他不可能没聚过老婆吧。”“老王是山东人,抗日时期的老党员,南下干部。是的,他已经结婚,而且生有儿女。老婆在老家帮他哺养儿女,照顾公婆,种地做家务,一手撑着整个家。他为了与润淑结婚,把老家的老婆离了。”

“这不是现代陈世美吗,这样的行为难道政府不管,党组织不管?”

“你没经过那个年代,不知道那时的情况。告诉你,那时候象他这种情况太多了,普通的不能再普通。而且这种做法得到了法律的支持,新中国‘婚姻法’保障人民婚姻自主,结婚、离婚自由,这是人类进步的表现。旧社会农村青年都没有过自由恋爱、自主婚姻,从来都是父母之命,谋妁之言。而这些南下干部只要给当地政府写封信,说自己的婚姻是封建包办婚姻,所以申请离婚,地方政府就会按照他们的意思判离,也不需要女方的同意,只要通知女方就行了。”

“哦,这么简单,那子女抚养,财产分配怎么办?这些具体的工作政府却是包办不了得哦。”

“这你就不懂了,那些另寻新欢的南下干部,当了官,有了高薪,早就视老家为包袱,哪里还在乎那些可怜的财产和衰老的爹娘,只要准其离婚,当然乐意净身出户。这样一来,女方仍住男家,一切照旧,只是与男人没有了婚姻关系,这种历史上从没有过的‘离婚不离家’的现象是应时而生。对女方来说,就是有千万个不愿意,不甘心,又有什么力量反抗呢,难道去和政府、政策作对?唯有逆来顺受啊。她们只能怨自己的命不好,离就离吧,没有男人也得活下去,好在男方远离老家,儿女、土地、财产……依旧。反正男人过去行伍打仗,一直很少回家,就当还在打仗吧,只是少了个盼头而已。她们就这样继续留在男方家里,抚育孩子,侍候公婆,养家糊口,承担着原本应该男人承担的责任和劳作,渡过余生。”

“可是,润淑姐心中有你,是不该答应老王的追求哦。”

“润淑本是个大小姐,一直锦衣玉食、养尊处优惯了,土改后忽然变得一无所有,吃饭也成问题。急于找个工作解决衣食问题,却又一时难以遂意。在这度日如年的时候,与我又断了联系,连精神上的一点慰藉也如烟云消去。现实容不得半点浪漫,在这样的困境下,面对一个大官的垂青,焉有不动心之理?人,不是个个都是圣贤。”

二哥的话,我还是有许多不明白的地方,沉思一会,我又问他:“共产党组织一直最重视政治思想工作,难道对党内出现普遍性的陈世美现象不闻不问?这些陈世美难道不怕受到党纪处分?”二哥一时语塞,回答不上来。

后来我将同样的疑问请教他人,有人对我说:二千多年前孔圣人就说过‘食、色,性也。’两性关系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天性,不可否认,共产党的干部具有的革命性,但同时也具有人的本性。一些南下干部离婚再娶现象凸现了战争年代所蓄积大量问题在和平年代爆发性的补偿,也是建国后在中国社会制度变迁中自由婚姻与封建包办婚姻的断裂与冲突的产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解放妇女,提高妇女地位是新中国一大特色,《婚姻法》让绝大多数中国妇女获得了新生,但任何新生事物都免不了有负面效果,象这些被新式陈世美所抛弃的怨妇,只能含冤抱屈地为婚姻法买单了。

也有人说:一些南下干部进城后,从底层的穷小伙变成大权在握的大官,见识广了,眼光高了,出息了,成为上流社会的人了。不愿意与在基层的家人混在一起,不甘心再过底层人的生活。他们构筑起新的、温馨的、有品位的暖巢,过着惬意的上层人生活。他们反馈给家中苦累、苦撑、苦等的老婆是一纸休书,为了快活无虑,他们中的一些人一直都不回老家看看,个别人甚至连父母过世都没回去看过,更别说忏悔及希望得到前妻的原谅。

还有人说:那时候,进城后换老婆的人,其上级领导大多也是换老婆的人,批评别人进城后换老婆,也就等于批评自己。以私人观点考虑,五四新文化运动就是主张人的自由,革命就是要反对封建包办婚姻。从政治组织方面考虑,南下进城干部数以十万计,难道让他们都把农村里的老婆子女和父母都带进城去,那又是多少人,将会产生多少负面效应?与其负面效应大于换妻的负面效应,不如默许换妻,轻装进城。建国以后,干部的婚姻是受组织干涉的,离婚与结婚,首先要得到组织批准,所以说南下进城干部休妻换妻现象与组织无关是说不通的。

建国初期,干部的婚姻变迁,符合社会发展的大趋势,具有反封建、立自由的进步意义。同时也应看到,牺牲了部分底层劳苦妇女的利益,使那些本来就很不幸的女人雪上加霜,横受悲凄屠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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