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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网络空间主权”

普天之下、率土之滨,凡上网者皆为网民。网络社会,人人平等。这里没有国籍种族偏见,没有贵族贱民之分,没有上下隶属关系。即便是奥巴马上网言事,他也要按网规来:登记个账户,取个网名,开个博客,老老实实打出一篇文字——他的言论是否受到关注,那要看网民的“点击率”。

归根结底,网络(Internet)是一个高效交流信息的平台。传统的语音、文字、图像转化为数字化的电子脉冲“比特”,瞬间传遍全世界。“上网自由”和“言论自由”、“通讯自由”本质是一回事,属于基本的人权。根据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第19条:

·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

政府没有干涉限制这项自由的权力!在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上签字画押转身又冒天下之大不韪的当权者,就是一个政治无赖。不论那无赖耍得多么富有本土特色,无赖就是无赖,如此而已,岂有它哉!

毫无疑问,政府可以利用网络宣传自己的政策方针。苦口婆心也好,恶声恶气也好那是政府的水平;网民也可以平等地利用网络批评政府的政策。推心置腹也罢,冷嘲热讽也罢那是网民的态度——这是网络世界里正常不过的事情。

独裁者应当明白,虽然他的警察可以随时敲门破户拘禁本国草民,治他们的“网络罪”,但是他要面对更多的鞭长莫及的国际网民。国际网民遍布世界各地,挟人权自重,从心里藐视独裁者的专制恐吓。独裁者一旦被网民藐视,他就被矮化为世界范围的宵小。

然而,中国的执政者(到今天我还是对习近平的恻隐之心不死,不忍心直接点名)似乎不明白这个道理。他要立一个“网络安全法”,宣示中国的“网络空间主权”了。还一本正经地在网上征求意见。好吧,那我就接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邀请,以“世界网民”——而不是习近平治下的草民——身份直抒己见。我的意见是:坚决反对中国借口维护“网络空间主权”侵犯“世界网民”的人权。

1)“网络空间主权”——一个莫须有的名词

习近平的智库人物们创造了若干逻辑混乱的理论,已经被人们奚落了一通——这里略去不提了。现在又捏造了一个“网络空间主权”的怪味名词。

诚然,如果“网络主权”意指中国境内计算机网络系统的所有权,那是无可厚非的。那一堆计算机设备是中国花钱买的,所有权自然属于中国。但是解放军日报的文章《网络主权彰显国家主权》其中的“网络空间”定义,显然泛指全世界的互联网系统。这里不仅包括计算机硬件软件还囊括操作硬软件的网民。涉及屏幕上的虚拟网络社会。

宣示“网络空间主权”是公开宣布国家指使的骇客对于网络入侵的正当性;对网民强迫洗脑的合法性。

国家用警察督导弘扬共产党的意识形态;“网路空间主权论”把招募意识形态雇佣兵、“掌握制网权”的卑劣行径粉饰为维护国家主权的正义之举。

解放军日报怪论连环:

“网络主权彰显国家主权。网上空间,也是国家的安全空间。网上阵地,自己不去占领,别人就会去占领;网上领土,自己不去守卫,就会丧失主权,甚至成为敌对势力侵蚀瓦解我们的‘桥头堡’。

互联网已经成为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主战场。——谁掌握了网络,谁就抢占了意识形态斗争战场的制高点,谁就按住了信息时代国家安全和发展的命脉——”

“互联网是我们面临的‘最大变量’,搞不好也会成为‘心头之患’。特别是网上意识形态工作关乎旗帜、道路和国家政治安全,是我们必争必守必占的核心阵地。”

“21世纪掌握制网权与19世纪掌握制海权、20世纪掌握制空权一样具有决定意义。”

解放军报的这篇文章,散发着呛鼻的文化大革命烧焦味,可以看做对官方心态注解。

在一个远悬天边,被海水淹没的暗礁上填充几十米厚的砂石,插上一面五星红旗宣称这就是我的领土——这事虽然办的不合国际规矩,也总算是在现实世界办的一件精神正常的事情。但是在一个虚拟网络社会插上一面虚拟的五星红旗宣称这是中国的领土领空,那就是太虚幻境的幽灵事件了。

解放军报鼓吹用攻城略地的军事行动把五星红旗插到网络空间上。“网上阵地,自己不去占领,别人就会去占领”意思是说我不插五星红旗,美国人就要插星条旗、英国人就要插米字旗、日本人就要插太阳旗等等。武夫为党国的主权焦虑,忧心如焚。

首先“网络空间存在国家主权”就是一个荒谬的前提。网络技术的诞生和国家、政党、政府没有任何关系。网民由形形色色的人组成。虚拟的网络社会是个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社会。网评内容众说纷纭不求一律。如果说有一些共识的话,那就是普世价值。网络社会没有国家的概念,没有国境线分界,没有政权运作,没有行政区的划分,没有施政者和被治之民。如果硬用领海领空这些世俗概念比拟,网络世界更像是浩渺的太空空间,那里超过任何国家的统治范围,何来的国家主权之说?在那里宣示主权,不如说月亮属于中国更实在些!

网络上自然也有网络犯罪。既然人人都可以上网,网上之众难免渗入犯罪分子。不法之徒可能故意传播虚假消息,扰乱社会秩序,恶意诽谤异己,诈骗他人钱财等。然而网络犯罪和现实社会的犯罪没有本质不同。既然现实社会的此类犯罪涉及不到国家主权,网络犯罪同样牵涉不到国家主权问题。借口打击网络犯罪趁机扩张国家控制网络的势力,是专制者的狡猾策略。

习近平的谋士们生造出“网络空间主权”这个吓死人的词汇,不是要整肃网络犯罪,而是准备把发表不利于共产党言论的网民往死处整。把人们的思维活动,划归共产党的主权范围,构陷“网络思想罪”或者“网络颠覆罪”。

对于一切想操纵网络的政党势力,我会大吼一声:滚出去!

2)何以“网安”变“党安”

如果政府把自己定位在为网民服务的角色上来——例如鼓励一切网络加速升级的发明创造;打击网上骇客行为;制裁散布病毒者;破获利用网络犯罪的刑事案件;维护网民的言论自由权;保障网络运行流畅——那我们没有理由不认为政府是真在为“网络安全”操心。

可是我们看到习近平的心操在其他地方,他孜孜以求的是推行他的“两个不能否定”、“七个不能讲”政策。

两个不能否定曰:

“不能用改革开放后的历史时期否定改革开放前的历史时期,也不能用改革开放前的历史时期否定改革开放后的历史时期”。

七个不要讲曰:普世价值、新闻自由、公民社会、公民权利、中国共产党的历史错误、权贵资产阶级、司法独立统统地不要讲。

这是束缚中国进步的几道绳索。习近平认为解除了这几道绳索会导致否定了毛泽东。“如果否定了毛泽东,我们的党还站得住吗?站不住就会天下大乱。”总而言之,为了毛泽东不被否定,为了共产党站得住脚,中国人必须被捆绑起来。实话不能说,谎话要大讲;追求历史真像有罪,掩盖党国罪行有赏。

习近平亲自接见了中国网络正能量写手花千芳、周小平。花千芳的豪言壮语:“中国引领信息时代的决心,已经是司马昭之心了。”道出习近平心声。花千芳、周小平的破格提拔,一时掀起网络上的马屁热,献媚之气浑然成风。这表明习近平要把“两个不能否定”,“七个不要讲”的恶政全面向网络推进。

所以,所谓“网络安全法”味道全变了,它的全称是“通过网络保证共产党执政安全的办法”,简称“党安法”。

习近平不会反向思考,共产党靠着蹩脚歌手花千芳、周小平一曲接一曲的催眠歌才能睡着觉,不慎讲了历史真相就造成了共产党的垮台,如此虚弱的政党还有理由生存下去吗?

3)天下网络大势,逆之者亡

由政府斥资建立防火墙阻止海外的浏览器;封锁不同政见者的博客;阻止有损共产党形象的事实披露;雇佣大量网络警察随时删除所谓负能量帖子——这就是政府在限制通讯自由、言论自由权,否定人民的知情权,公然侵犯网民的人权。是国家在犯罪。

中国人要想走在世界前列,就需要全方位地观察世界,了解政治、经济、科技各领域的动态,倾听各种不同的声音。政府无权把外部信息先经过滤而后灌输给民众。大众需要第一手的资讯,网民自己有智慧和鉴别力。他们会在比较过程中鉴别出事实和谎言、真理和谬误来。

现在的中国,政府和网民在玩“封网”和“翻墙”的游戏。这是一个畸形的官民关系,根源在于执政者“永远执政”的畸形心理。在一切为了执政安全的考量下,执政者已经站在阻碍新技术的应用、妨害新型生产力开发的反动立场。当执政者在网络世界高举“主权”大旗扫荡“负能量”的时候,执政者本身就已是一股破坏社会新文明的邪恶力量。

网络集中了现代科学技术的尖端成果,网络汇聚了大批的知识精英,网络所形成的虚拟社会是人类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先进和文明社会。网络社会与现实的社会互为映像,彼此相互作用,促进了人类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高度文明推进。

如果有哪个政党在这样一个网络蓬勃发展的时代忧心忡忡,把网络视为心头之患:他们感到原来在专制下的顺民变成刁民了;对政府的政策越来越挑剔了;原来掩盖的历史罪恶被一伙不知天高地厚的网民揭穿了;中国人说话开始带着洋人的“普世价值”腔调了;愚民的宣传被越来越多的百姓揶揄调笑,反而让愚民者自己看起来更像个十足傻瓜了——

于是执政党感到生存受威胁,呼吸被压迫,亡党亡国的危机如恶梦缠绕。

如果发生这种情形,那么错不在网络新技术的出现,错在执政党的生存方式。执政党要活命只有更新改造自己,而不是企图扼杀新技术新文明以延续自己腐朽的生命。

我们不是习近平,也不了解共产党要做出这种生存方式的改变有多大难度。如果难度达到“不可能改变”的程度,我建议习总书记大义灭亲,大胆给共产党一个“安乐死”,和平解散组织,重组政党。当然这很需要“男儿”气概做成这个“安乐死”大业。

我知道我是过高估计习近平的水平了,很可能习总自己就是一个“不可能改变”分子。

那么共产党会迎来另一种死法——“痛苦死”。怎么个痛苦法,只有死过才会知道,但是晚了。

2015-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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