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摧毁日记的革命(3/4)

七、

谢冕,是北京大学中文系教当代文学的教授。他在1959年毕业之后留校任教,1966年还是助教级别。他从小学就开始记日记,一直没有停过。他中学毕业后当过兵。去军队的时候,他把他中小学时代写的日记,也通通都背到了兵营里,从来不缺不丢。后来离开军队到北京大学上学,念中国语言文学系,笔头更勤。

文革开始的时候,他的年龄和背景,以及北京大学名教授很多的特点,都使他的处境相对来说要算好的。因为是一个年轻的低级别的老师,还有过在军队的经历,他没有被列为“运动重点”,也没有被学生“斗争”。如果他大学毕业后是被分配在中学里教书的,他可能比上文写到的王本中老师受到更大的冲击。因为他教的是文学,而不是数学,前者更容易被指责为“资产阶级思想”或“修正主义货色”等等。

尽管这样,文革开始以后,他也停止了写日记。不过他把旧日的日记还保留了下来,因此他确切知道他停止写日记是在1966年6月间。他说好像并不是某一件特殊的事件使他停止写日记的,而是当时的整个气氛与世态强烈地告诉他不能再继续写。也就是说,他知道对当时正在进行的文革做出记录和写下自己的思考判断是很危险的事情。能使这样一个酷爱写日记的人停止这一活动,改变一个人十多年的习惯,那种压力以及由此引起的内心的恐惧与焦虑,一定非常大。

1995年,谈到文革时,他会说起一些难忘的场面。比如,一次中文系在五院外侧的空地上开斗争会。中文系的教授王力,吴组缃,王瑶等都被抓来了。有一个学生一皮带就把王瑶打倒在地上。打倒在地上之后,还继续打。没人制止。

另一个场面是,有一段时间命令“教师下班”搞运动,谢冕和他当学生时候的老师周祖谟先生,都被分派到中文系文学专业1965年进北京大学的那个班“交代问题”。教师“交代”时,措辞语气,稍有被认为不当之处,就被班上的学生声色俱厉地加以呵斥,说是“态度不老实”,“对自己的罪行没有认识”等等。要周先生“交代家庭”,周“交代”时说:“我的狗父参加过一贯道。”

谢冕说,周祖谟先生是现代汉语专家,教过他“现代汉语语音”课。班上二十六个学生,来自全国各地,他一一校正语音,一丝不苟。而且,他知道福建人、上海人各自都有什么毛病,所以能对症下药。周先生自己,说话作文,字斟句酌,十分严谨。他说出“我的狗父”这样的话来,一定是经历过痛苦的考虑,无可奈何,才这样说的。一个语言学家用了这样的表述,内心遭受的折磨会多于常人。谢冕说,这一个词,他二十几年也忘不了。

这样两个场景具体清晰,但是,因为没有日记,他不记得发生在哪一天,哪一月了,甚至连哪一年,也要仔细来想,才能想清楚。

就在那之后不久,谢冕老师自己也落入了周祖谟先生一样的境地。当40岁以上的教员和干部都被“斗”得差不多了,军宣队又开始整40岁以下的人,还发明了一个说法叫做“陆平的第二套班子”(陆平是文革前的中共北大党委书记和校长)。谢冕就成了这第二套班子里的人。

现在还会听到有人说,文革时代是“大民主”,使用“四大”(指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是群众起来“解放”自己,等等。这些人的记忆和陈述是真的吗?只要不是白痴,都能明白,使人不敢写日记的环境和气氛一定是非常严厉和残酷的。既然连日记都停止写了,人还有思想和表达的自由吗?在不敢写日记的同时,那些写在大字报上的话,会是什么东西,也是很清楚的。

谢冕老师说,他在1976年底重新开始写日记。他的日记经历的整整10年的空白,正好就是文革的整个跨度,从发生、发展直到因毛泽东死(毛死于1976年9月9日)而停止的整个过程。

八、

极少人在文革期间依然一如既往地写日记,北大中文系王力教授是其中之一。其中的原因也许很多:那时他是一级教授,铁定了的“反动学术权威”,文革重点打击对象,日记这样的事情反倒不会成为他被清查的重点;他1966年时60岁,写日记的习惯更为悠久深厚,不易改变。另外,他的日记非常简短,客观,中性,好像会计的账簿。他不发议论,不臧否人物,不谈个人感想。这种类型的日记如被拿走审查,相对比较安全。他的行动表明他始终拒绝接受一种不准记录的生活,虽然他没有说及这一点。

在他的日记里,记有:

1966年1月14日,下午1:30入城参加市政协文教组讨论《海瑞罢官》。

从这一记录中,可以看到,在年初的时候,作为一个整体,教授们专家们还并未都被当作革命对象来扫荡,他们被发动跟着上面的指示“讨论”京剧《海瑞罢官》。虽然那篇在1965年11月发表的批判该剧的文章(曾被江青自豪地称作文革的发端)根本不像“讨论”,而是横加罪名,不容被控者辩解,也不许别人发表不同看法,但是至少在此时,还是用了这样比较缓和的动词“讨论”,而不是直截了当地要教授们去“批倒批臭”某书某剧某理论或者甚至他们自身,如后来所发生的那样。

五个月以后,记有:

1966年6月18日,工作组张小山同志说,我不是名位思想问题,而是牛鬼蛇神,和陆平黑帮勾结。

这时候,教授们已经变成了“敌人”,就像1950年代的地主和资本家。

1967年7月20日所记的是:他,吴组缃,魏建功,王瑶,“被宣布停止劳动”。这几个名字都是北京大学中文系的教授。从中可以看到,从1966年夏天到1967年7月20日,这些教授一直在校园“劳改队”中。这次放出来不久以后,他们又被关进了“牛棚”。关进去的日子没有被记下。

1968年12月9日的日记写道:

今天是12月9日,是一个难忘的日子。

韩指导员宣布从今天起,恢复我们五个人的自由(王瑶,章廷谦,阴法鲁,林焘)。上星期五(12月6日)已经恢复了魏建功,吴组缃,朱德熙,岑祺祥四人的自由。

在这一天的日记里,他还写道:“我虽然没有喊‘毛主席万岁’,但是我心里喊了。”

笔者读到这段日记的时候,王力先生已经去世。对最后这两句话可以作几种解释或猜测。也许这是他当时的真实的感受,也许是为了写些这样的“套话”以保护自己也保护自己的日记。也许是一种机智的讽刺,因为那时这种高喊万岁已经成了一套真假难分的仪式,而说这种话也成了一种常用的修辞方式。不管怎么解释,有一点是无疑的,这真实记录了那个时代的行为方式:你被审查被关押被打被折磨,然后你不仅不能反抗或者抱怨,你还得喊万岁谢恩。

当时王力先生在行动上难有选择,但是他记录下来这一点,表达了他自己的一种保留评价余地的努力,也留给了后人一个可供分析思索的图景。尽管记录的内容是重要的,但是记录这件事本身也非常重要。记录是一种态度。

日记还记录了他“恢复”自由后所经历的:

12月11日,在东操场参加“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大会。晚上11点,有人来查户口。

12月12日,写了“关于我家拆钢琴的经过”,又誊写“补充交代我的罪行”。

12月13日,领导上要我们写一篇参加东操场大会后的感想。

12月14日,上午九点一刻,中文系全体师生对我们九人进行批斗。(指上文所记的分别在12月6日和12月9日“恢复自由”的中文系的九名教授。)

如果没有这些日记,后人不可能知道被宣布“恢复自由”的具体含意是什么――半夜“查户口”,“补充交代罪行”,继续被“批斗”,也很难知道当时日复一日,北京大学的学生和教师,以及领导学校的“工人解放军毛泽东思想宣传队”在做什么。

1968年开始的“清理阶级队伍运动”,延续了一年多,是规模最大时间最长方法最为细密残酷的一场整人“运动”。其中有一项是整“反动言论”。当时的人已经说话非常非常小心,而且,那时候人也根本没有录音机(录音机是在文革后才出现在商店里供普通人购买的),为了要坐实人们的“反动言论”,“专案组”的打手们使出各种手段,昼夜连续逼供,恐吓讹诈利诱,使用刑罚,还制造伪证。他们更高兴的是发现人们手写的东西,因为这样容易给人定罪。所以,他们搜寻人们的私人通信和日记,试图发现可能和“反革命”连挂上的词句。他们把这样的发现称为“毛泽东思想的伟大胜利”“阶级斗争的伟大胜利”,抓到的东西越多,他们的功劳也越大。这是文革中死人最多的时期。同时也因为这种严厉和残酷,关于这一段历史的当时的记载也是最为稀少的。

在王力先生一生的日记中,独独缺了1968年初到12月9日以前的一段,显然是因为被关押在北大“牛棚”里面。“牛棚”中几十个人一间,都在地上打通铺。和王力先生在地铺上相邻的教授说,夏天的一天晚上,王先生被看守人员叫出去,过了很久才回来。他看到王力脱下身上穿的圆领白汗衫,背上布满了一条条紫色的血痕。

王力先生的妻子夏蔚云告诉我,他抗战时期曾经在昆明西南联大,知道“云南白药”的功效,就带了一盒“云南白药”进“牛棚”,还曾经给一起关在那里的同事服用。“白药”用草药制成,传统上用于治疗金创外伤,抗战时间曾经为军队大量制造,文革时成为北大教授的生活必备品。

王力也和郑培蒂一样,在1968年6月18日从“牛棚”被带出经历了那场大规模的毒打。他多年后跟家人说,这是他一生中身受的最大的奇耻大辱。但是这些殴打都没有能写在他的日记里。记录这些迫害事件是危险的,因为会被指控为所谓“变天账”而遭到更大的迫害。

发生在1966年和1968年的校园暴力迫害高峰,不但狂暴肆虐,主宰一时,而且有效地遏制了留下写实的记录的可能性,也就是说,使得当时留下文革的真实记录成为不可能的事情。(确实,四十年后我们也没能发现当时秘密写成的能够为将来的人阅读的文革记录。)这些大规模的迫害不但控制当时人的生死,而且因其记录缺失的特性而影响相对当时来说的将来——即今天和以后,因为对历史的评判以及对惨剧的防范,需要建立在对事实真相的研究和分析的基础之上。

九、

当经历者依然活着,日记纵然失去,往事仍可补记,如果还有这种心思的话。但是,对那些因为日记而已经丧失了生命的人来说,生活和关于生活的记录都变成了无法逆转的死亡和毁灭。

黄复新,1964年大学毕业。1966年文革开始时,他是长沙湖南省水力电力勘察院的工程师。他的女朋友是湖南师范学院中文系的学生。黄复新在大学里学的是工程专业,毕业后又做工程工作,他读过的文学作品非常少,文学修养确实不高。有一次女朋友曾经批评他“文学水平低”。黄复新说,为了要女朋友高兴,他决心提高自己的文学水平,具体的方法之一是开始写日记。他希望通过写日记来“提高文学水平”。而且,他把他的日记都给他的女朋友看。他前后一共写了四本日记。

1970年,一个新的名叫“打击反革命活动”的运动开始了。与前有所不同的是,这个运动不但在各单位关押很多人,而且把不少人正式逮捕,送进拘留所,再由法院(当时在“军事管制委员会”管理下)判刑,最后关入正式监狱或者送上死刑场。其中第一步在各个工厂学校进行,由这些单位的新权力机构“革命委员会”和“公检法军管会”商定抓谁。

黄复新的日记放在女朋友的学生集体宿舍里,被她的同学读到,而且被认为有“反动内容”。因此他在单位里被“隔离审查”。他的日记里有一首表现思念之情的诗,被解释成“盼望台湾的国民党反动派反攻大陆”。黄复新说,这首诗甚至不是他自己写的,因为有时候他无话可写,或者是为了学习别人怎么写作,他会从书报杂志上抄一些诗文在日记里。再说,如果他真的“盼望”国民党“反攻大陆”,他与其写在日记里,不如设法匿名寄到境外去,还有可能逃过信检,送到国民党那里去。他说他写日记主要是为了取悦女友,跟台湾没有任何关系。

黄复新年纪轻,不可能在历史上曾经为国民党政府工作过,也不可能参加过国民党或三民主义青年团――当时重点追查这两个“反动组织”的成员,不可能成为所谓“历史反革命”。日记的事情,他在被“隔离审查”之后仍然觉得是可以解释清楚的。所以他虽然被关,却一直不认为自己有什么“严重问题”。

跟他关在同一间房里的人,比他年长很多,被指控为“历史反革命”。当黄复新被通知去参加大会并且听说可能要逮捕人时,他还以为是要逮捕那名“历史反革命”年长者。他劝那位年长者多穿一些衣服在身上,准备好直接从会场被公安警察抓走,那样,身上多穿的衣服进了监狱可以有用。他是个关心别人的人。

他没有想到,结果是他自己被逮捕了。在群众大会上,他当众被戴上手铐,押出会场,送到长沙拘留所。以后他既没有过自我辩护的机会,也没有过审判过程,甚至也从来没有收到过判决书,他被口头宣布判了九年徒刑,罪名是“现行反革命”。

黄复新被押解到湖南省北部津市的涔淡劳改农场服刑。在那里,犯人从事高强度体力劳动,而且吃不饱饭。他服刑期间,没有任何监狱外的人和他来往。没有人来探监,也没有人给他写信。只有他的一个在小县城里当小学教师的姐姐,不时给他寄钱,每次5元。这在监狱中很受其他在押犯人的羡慕。因为犯人家属经济上的窘困和被要求在政治上“划清界线”,所以监狱中的在押犯人,尤其是政治犯――当时被称为“反革命犯”以和刑事犯相区别,很少得到外面的接济。五块钱对一个小学教员来说也是个不小的数字。但是,黄复新的姐姐虽然给他寄钱,却从来不给他写信。他写信给姐姐问监狱外边的人的情况,姐姐的回信是不要谈这些,并警告他如再写信,她将中断寄钱。

毛泽东死去两年半以后,1979年3月底,黄复新的九年刑期立即就要满期的时候,黄复新被通知“无罪释放”并得到了法院的一纸平反释放通知书。他立即回到长沙。这时候,他才知道他的女朋友早已经因为他的日记案自杀身死。

可以想象,黄复新在坐牢近九年终于获得释放的时候,又得到这样的死讯,会是怎样地震惊和悲痛。

黄复新被判刑时,对他的判决书曾在街头广为张贴,以起到威慑作用。但是对黄复新本人,只是口头宣布的。他当然不可能保存有他当年的判决书。不过笔者找到一份有关材料,可以说明当时如何用日记作为罪名判刑,以及黄复新的案子既不是少见的也不是受害最严重的。

我找到一份关于55名“反革命份子”的材料,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市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在1970年2月21日发出。材料首页说:“为了加强对一小撮反革命势力的专政,狠狠打击现行反革命破坏活动,进一步搞好首都革命秩序,最近再公审宣判一批现行反革命份子。现将顾文选等五十五名罪犯的材料发给各单位,请各级革命委员会,工人、解放军毛泽东思想宣传队组织革命群众认真讨论,提出处理意见,速告市公检法军管会。”

这份材料的其余部分就是55人的名字和“罪行”。其中一个人的罪状,仅仅就是日记和一些私人文字书写。

现行反革命犯郭昌明,男,三十一岁,四川省人,北京钢铁学院助教。其父、兄均系资本家代理人。

郭犯思想反动透顶,自一九五九年以来,书写十万余字的反动文章、日记、诗词,恶毒攻击三面红旗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污蔑诽谤无产阶级司令部。郭犯在押期间,借交待罪行之名,继续书写大量反动材料,恶毒攻击污蔑我党,无耻吹捧刘贼,反革命气焰仍很嚣张。

需要注明,其中所说的“刘贼”,是指当时已经被“打倒”的前“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刘少奇。当时街头的大字报都如此称刘少奇。这份法律文件也用这样的语言写。

55人中的大部分都在不到一个月后被判处死刑枪决,最轻的也判了十年徒刑。有一名受访者说,他记得当时看到在他们食堂旁边贴出的一份几十人的“判决书”,有一名被处以死刑的人是钢铁学院的助教。这名受访者当时是大学生,因“反动言论”被“隔离审查”,军代表威胁说也要枪毙他,命令他跟死刑榜上的人“对对号”。他对死刑名单上年龄身份和自己相近的人印象特别深,但是没有记下这个钢铁学院的人的名字。这位受访者后来被判刑五年,文革后得到“平反”。如果读者中有人知道郭昌文,希望提供有关信息。

从这个法律文件,可以看到文革如何通过司法机构以日记治罪以及治罪程度之重。“反动日记”的罪名,不但如上文所述出现在北京官方举办的“首都红卫兵革命造反展览会”的大报表上,而且出现在判决生死的法律文件中。也就是说,日记罪已经进入了法律领域,社会中最强有力最全面的控制和镇压的常规。

从1966年到1970年,文革已经大张旗鼓地进行了四年。从中学生红卫兵打死写日记的陈沅芷老师,到“公检法军管会”对“日记罪”的宣判,日记恐怖越来越系统化和严密化了。

十、

日记恐怖是在文革结束后才渐渐结束的。应该注意到,1978年8月10日,毛泽东死亡两年之后,中共中央组织部发出了一份《关于认真清理被指控为“恶攻”的案件的指示》。“恶攻”是“恶毒攻击伟大领袖毛主席和林副主席”的缩略语。1971年林彪突然失宠以至暴死之后,“恶攻”的宾语剩下了毛泽东一人。称为“恶攻”,是因为频繁使用,才产生了简称。文革中,遭到这个罪名危害的不知其数。“现行反革命”罪是文革中最严重的罪之一,而“恶攻”罪又是“现行反革命”罪中最严重的之一。“恶攻”可以被判处长期徒刑以至死刑。这个《指示》规定了有五种被指控为“恶攻”的人可以“甄别”“纠正”。这五种“恶攻”人的第三种和写日记有关。《指示》写道:

第三种是,有的人对某些理论问题和方针政策问题,在一定的场合或者书信、日记中,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这种情况,在党和国家生活中是正常的。即使说错了,也可以通过民主讨论、说服教育、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法来解决,不能乱扣帽子。至于有的同志反对林彪、“四人帮”在思想理论上制造的混乱,坚持正确的观点,反被定为散布“恶攻”言论,那就更不对了。

这个《指示》对一个很大数目的中国人来说可真是性命攸关啊。一大批因“恶攻”而被关在监狱里或者被戴上“敌我矛盾”“帽子”的人,一直被认为再无希望翻案了。在这个《指示》下达以后,才有了黄复新这样的人被释放出狱的新景象。对没有被栽上这一罪名的人,那时候也松了口气,知道悬在头顶上的利剑终于解除了一把。

这个《指示》发出之时,正是胡耀邦当中共中央组织部长的时候。邓小平和胡耀邦在文革后给千千万万受害者平反,人道方面的贡献很大。这一定是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平反,因为文革迫害面的深广也是史无前例的。但是,他们把这不正确地称作“纠正冤假错案”。“冤假错案”是在执法中发生的个别问题;文革发生的则是系统性的大规模的群体性迫害和虐杀,所据之“法”为非法。其实,他们自己很清楚把文革迫害称之为“冤假错案”并不符合事实,只是一个掩饰性的说法。所以胡耀邦先改了据以定罪的“法”(按理,中共中央组织部的“指示”不能算法,但是当时也就是法)本身,才来纠正一个一个的“案”。

当时胡耀邦新法的贯彻过程并不容易。党治国先生的案例可以证明。他是陕西人,1957年时是清华大学水利系学生。《文革受难者》书中的陈祖东教授和李丕济教授都曾经教过他,这两位教授在1968年“自杀”。党治国在1958年2月被划为“右派份子”(清华大学有571人被划为“右派份子”),作为惩罚被送去煤矿劳动两年,回到清华大学当工人,每月只有31元工资(一般毕业生为56元),处处受歧视。后来他回了老家陕西韩城农村,1962年“摘帽”,到铜川矿务局当了工人。

党治国在1970年2月16日被逮捕,正是毛泽东在那年1月31日批示开始“打击反革命”运动的高潮之时。他被捕当天,还未审讯,就被当作死刑犯上报陕西省。上面认为数目够了,批准了名字排在他前面的四个人,没有杀他。1971年他被判处20年徒刑。判20年徒刑不需要经省里批准,市里上报备案就可以了。

党治国的罪名是“企图组织反革命集团”。他说,就是和几个年龄相仿的谈得来的青年在一起聊天读书。他写有日记并存放在朋友处。文革开始后,1966年,他想到日记里写了些有个人情绪的话,怕出问题,请朋友把日记销毁了。本来是为了安全才销毁日记,但是这个销毁了的日记一样造成灾难。他的朋友和他自己,翻来覆去被强迫“交待”已经烧毁了的日记的内容。强迫他们互相揭发,编造他们有一个“反革命网”,逼他们陷害亲友。“小集团”中有一个女青年名叫李华莹,高中毕业后因为“家庭出身不好”没能上大学,当了饭店服务员,仍然喜欢读书。1968年“清理阶级队伍”运动中,她被“隔离审查”时,从“五一饭店”的楼上跳楼自杀身亡。她死时28岁,她的女儿才八个月大。文革后这个孩子去了澳大利亚。到了1970年的“打击反革命”运动,迫害更加升级。如果不是死刑上报名单上党治国的名字前面还有别的“现行反革命”,他也会被判死刑。

文革后开始“纠正冤假错案”时,党治国提出申诉。(文革时,被判罪的人一律不准上诉。)结果是,1979年“铜川市人民法院”把二十年徒刑改判为十年。法院写道:

原判党治国五八年二月在清华大学上学时因散布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被定为右派份子,不思悔改,坚持反动立场,从六三年混入基建公司当工人后,长期书写反动日记,偷听敌台广播,散布反动言论,攻击我党和社会主义制度,攻击我党各项方针政策,攻击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无耻吹捧赫鲁晓夫,为帝、修、反涂脂抹粉,妄图颠覆无产阶级专政。

党治国对其原判不服,一九七八年十二月向我院及有关单位申诉其反革命言论不属事实,原判定性量刑不当。经复查认为:党治国自六二年以来,对我们的伟大领袖、对我党和社会主义制度由不满到仇视,攻击言论是恶毒的,对党历来的各项运动和方针政策攻击言论是反动的。原判对党治国以反革命定性是正确的。其右派问题,清华大学于一九七九年二月二十六日予以改正。偷听敌台、谈论林彪、江青、姚文元等不属反革命罪。原刑期二十年偏重,故依法改判如下:

对党治国以反革命定性不变。

判处党治国有期徒刑十年(刑期自一九七O年二月十六日起至一九八O年二月十五日止)。

可以看到,在这份法律文件中,“书写反动日记”仍然被当作重罪。铜川法院没有完全执行胡耀邦的上述《指示》。党治国再次申诉。在1980年他得到了平反。下面是判决书:

陕西省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铜中法(80)刑复字第02号

申诉人:党治国,男,四十四岁,陕西韩城县人,原系铜川矿务局八十九工程处工人。

上列申诉人一九七一年因反革命一案经铜川市公安机关军管组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一九七九年六月十一日铜川市人民法院复审仍以反革命定性,改判有期徒刑十年。本人仍不服,提出申诉,我院现审理查明:

原判党治国一九六三年至一九六八年当工人期间,书写反动日记,仅系本人交待,证据不力。散布反动言论,未构成反革命罪。故判决如下:

一、撤销铜川市人民法院一九七九年六月十一日刑事判决书。

二、对党治国宣告无罪。

铜川市人民法院(公章)

一九八O年元月二十八日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不得上诉。

党治国这部文革时的“公检法”和文革后的“法院”都未曾见到过的“反动日记”,在胡耀邦关于“恶攻”的《指示》发放两年后,才终于不再是罪证了。判决书居然还说所谓“反动日记”“仅系本人交代”,完全不承认当时残酷的刑讯逼供。但是能这样判决,党治国遭遇的痛苦虽然不能挽回,总算法律制度有了这一点进步。应该说这是很重要的一点。

《黄花岗》2006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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