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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学民思潮学生“预约拘捕”后获释

学民思潮4名成员应约到警署,分别被控多条罪名被捕。

香港警方继续透过“预约”陆续对参与“占中”行动组织者进行拘捕,学民思潮4名成员周五(16日)应约到香港警署分别被控多条罪名被捕,均不接受保释,由警方按程序处理。最终获警方无条件释放。

超过40人多名支持者在警署外举起黄伞及标语声援。

香港警方在本月初开始对参与“占中”行动公民抗命的人士展开首轮“预约拘捕”行动。警方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探员透过电话通知有关人士邀约他们在指定时间到警署协助调查,同时表明将会进行拘捕。

据香港报章报导,首轮“预约”名单约有50人,学运领袖、泛民立法会议员及“占中”三子亦榜上有名。

“预约”接受调查

学民思潮4名成员,包括召集人黄之锋、发言人黎汶洛、周庭和林淳轩,中午前均应“预约”到港岛湾仔总部接受调查。

其中黎汶洛被控以七项罪名,包括两项未经批准煽动非法集结;召集组织非法集结,四项未经批准参与非法集结。林淳轩被控两项煽动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以及未经批准参与非法集结罪名。

首次因集会被捕的学生周庭,被控一项煽动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三人均拒捕保释,获警方无条件释放。

黄之锋在三名成员进入警署后才单独接受调查,逗留四个多小时后获释。黄之锋在进入警署前称,这已是第三次被捕,因此心情不紧张。

到场声援的人士包括泛民立法会议员梁国雄、何秀兰、陈家洛、以及公民党主席余若薇等。

“占中”发起人戴耀廷及陈健民早前已经透过社交网站发布消息,称警方已透过代表律师通知三人于本月22至24日到湾仔警署接受拘捕,控罪包括参与、煽动、组织及协助未经批准集会。

根据香港《公安条例》,凡有3人或以上集结在一起,并作出扰乱秩序的行为或作出带有威胁性、侮辱性或挑拨性的行为,意图导致或可能导致其他人担心会破坏社会安宁,都属于非法集结罪。即使有关集会是合法的,只要集会人士有上述行为,仍属于“非法集会”。

而有关条例也规定,一旦定罪,最高刑罚为监禁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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