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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汤不换药的依法治国

若再举毛旗,或将毛藏在邓的外表下,中国,便只会走上北韩的死路。

党在法上,党比法大之格局

中共四中全会主题依法治国,其话语设计规模、宣传号召的声势,已压倒一切声音。似乎,真有建法治国家之决心了。可是,在公报中,“必须在党的领导下”,反复强调了十三次。说明这国家,仍不放弃党在法上,党比法大之格局。吾国吾民,六十五年在党领导下,承受党对政治、经济、文化等一切资源的垄断,形成的特权及其惯性与骄性,不可动摇也不能削弱。这利益集团或称特权阶级的强化,就难与平民在法面前讲人人平等。在法面前讲人人平等的国家,平民对总统说三道四,绝对不致以“寻衅滋事”罪下狱。就是损害名誉了,官员也只能像平民递诉状到法院,由法律判决。在党领导一切的国家,党比法大,平民与共党成员同罪,判处的宽严也大有区别。从沈阳小贩夏峻峰自卫杀人被处死,权贵谷开来蓄意毒死人却判死缓,无法律前人人平等;讲依法,仍是依权,这以法治国是表,以党治国以权治国仍是内核。

中南海首脑,最近请社科院研究员讲法“德主刑辅,礼法合治”,对汉唐以来用外儒内法治国的传统,很合意,便要学帝王们,在公报中讲“德主法辅”的传统统治术,以法辅掩盖党主而已。若外儒内法这剂药能救这红色王朝出政治之危,则历代王朝就不致亡,清朝在这“三千年未遇大变局”前,就不在辛亥时崩溃了。百年后的红色王朝,还能从外儒内法的治术,寻到还魂丹与救命草吗?眼前,他们讲法,声很高,抓人狠,以寻衅滋事为由抓捕民众。香港学生诉求普选,竟然抓了三百余人。而且抓了护法律师浦志强,判了从事公民建设的许志永,仅此,就说明他们与现代法治社会正背道而驰。

红色恐怖开国:毛以杀治国

当年毛泽东自诩“和尚打伞,无法无天”,却也借林彪笔记中有“克己复礼”下句乃天下归仁。在文革中,掀起评法批儒,借商韩批孔孟,叫全民大讲了一次法,甚至韩非说的“儒以文乱法”也用作批儒的武器!在那全民评法批儒高潮里,张志新、林昭、王辛酉等,却非法地冤死了。法治叫得很响,无法无天地抓人,历史与今天何其相似。

记得胡耀邦与赵紫阳主政时期,讲过法治,不是口号,是行动,不是法家的苛政与王法,而是讲民主结合法治,讲回归传统,是儒家仁政,非法家的苛政,以法平反了千万家庭的冤假错案,用法解放了有“贱民”身份的地富反坏右份子。一九四九年后取缔了审判的律师辩护制,也是胡赵时期恢复的,可惜这以法治国的启动,因邓小平的六四镇压学生民主运动,悍然而止,再回到共党前三十年毛的以暴治国的老路了。

这六十五年,共朝的宣传欺世惑民,老夫见得多了——一九四九年共军打进城市,也效刘邦进咸阳的约法三章,到处散发约法八章的传单,约法上许的愿,只在安抚民心,人心略定,物价尚未稳定,就开始用枪杆子镇压了。以枪夺权,就变以枪治国了。镇压反革命,在成都一天就杀百余,几月后,我调川西一僻乡土改,乡政府门前的杀人布告犹在,被杀也非两三人,而是一串,有天真年轻干部问地委贾书记:为何需杀这么多?笑答曰:政权初建,需杀人立威嘛!

这段陈年老事记下,说明这红朝是以红色恐怖开国,入城时的约法八章,不过是宣传广告类的安民告示而已。八年抗战后加三年内战,国力与元气大伤,不休养生息,而以杀治国。

习近平经承邓小平政崇毛泽东

乡下掀起土改,城里开展三反五反运动,乡下斗地主,城里斗资本家,接着又斗教授、文人等知识分子,斗到人们失魂落魄,丧失做人的尊严,便称改造好了。斗了十七年还不罢休,文化革命还把斗人斗魂的运动,再掀高潮,斗到国破人心烂,烂到今天还未止。

毛泽东那前三十年的统治,难道不是以斗治国吗?效果是:中国不仅被他斗成穷国,也斗成烂国,烂到当年与今天北朝鲜相似。什么外儒内法拆开一看,很可能经济承邓小平,政治仍崇毛泽东,翻版出外邓内毛来,岂不也叫两个三十年不互相否定吗?只是,邓借十一届三中全会那股春风才复出,中国用打倒四人帮否定毛,才打开困局。习近平想把毛邓的一切大包大揽,酝酿出沉渣泛起,妖孽作怪。若认识不清中国唯GDP取得的这点成绩,恰是摆脱老毛的部份桎梏。若再举毛旗,或将毛藏在邓的外表下,中国,便只会走上北韩的死路。

党大于法,由党主法,实质是人治仍难进入现代法治,无论在公检法作许多技术性调整,如高院设的巡回法庭就能促进司法公正,那么,帝制时持上方宝剑那些八府巡按,也可促进法治了。习近平仍想以法为术,强化其党治,这党治正是法治的死对头,这六十五年治国,万千罪恶,难道不是在“加强共产党的领导下”孕育、打造与泛滥的吗?

《动向》2014年11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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