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近日首次公布了全国共有116个收容教育所。公安部同时表示,目前国家并没有废止收容教育制度,公安机关还在执行。近年来,内地时有评论质疑收容教育制度被地方公安机关滥用,沦为变相打击拆迁维权者、上访者等群体,而相关案例时有出现;今年5月,曾有学者和律师联名呼吁废止这项涉“未审先判”的制度。
未审先判可拘留两年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7月22日,公安部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回复该报查询时,并没有明确116个收容教育所的具体名称和分布。申请信息公开的大成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赵运恒称,将继续提交公开收容教育所具体信息的申请。据悉,中国大陆31个省市区中,26个设有收容教育所。
收容教育是劳动教养制度废除之后,内地公安机关仍保留一项未经法庭审判即可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权力。这项已有30年历史的制度,原本针对卖淫嫖娼人士的行政处罚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期限为6个月到两年。
百人联署促废收容教育
5月4日,共有包括法学家、律师和妇女权利工作者在内的108人,联署建议信寄往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废止有关收容教育的法律规定。该建议信指,收容教育由公安机关决定和执行,没有检察院和法院的介入,与《宪法》精神相违背,且违反了《立法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上位法,建议废止有关收容教育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