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殉节:土葬背后的生死观

‌‌“入土为安是乡亲们的一种信仰,而为了土葬而自杀,更像是一种殉节。‌‌”

5月23日,吕亭镇吕亭村83岁的郑世芳在家里上吊自杀,25日,老人出殡,老人的儿子、女儿、孙子等按传统披麻戴孝

在我印象中,家乡安庆是一个很少有负面新闻的地方,它始终保持着一个皖南城市的低调与朴实。安庆曾是安徽的省城,‌‌“安徽‌‌”二字就分别取自安庆和徽州的首字,它依长江而建,在内河航运时代具有相当的地位,曾国藩曾在此兴办洋务,建安庆内军械所。与合肥盛产武夫不同,安庆盛产文人,陈独秀、张恨水、余英时、诗人海子,不一而足。不过,1949年新政权执政后,省城迁至合肥,内河航运的地位也让位于铁道,使得这座城市失去了往日的繁荣。如今,只有八九十岁的老人们才能忆起当年的光景,每每说起,无不充满遗憾。

安庆是一个传统风俗依然兴盛的地方,祠堂、族谱、祭祖等宗族元素是乡间生活的重要内容,维系着同一姓氏族人的团结。尤其是在白喜事方面,乡党们从不怠慢。每年清明,是各个宗族叫劲的时候,他们出动庞大的车队,敲锣打鼓,浩浩荡荡而过,以此来比拼各家的势力。哪家老人过世,常常也是道士作法,风光大葬,车队巡游。

宗祠里摆满祖宗牌位,除夕当天的一项重要仪式,就是向这些牌位献祭品,祠堂外鞭炮声震天,祠堂内烟雾弥漫,男丁们则排着队向祖先牌位叩头,祈求保佑,宗族长者在一旁敲磬,口中念念有词。只有在这样古旧的场景中,我才感觉我和祖先特别接近。腊月二十四过小年当天,照例也要烧香放炮,恭敬地把祖先牌位摆在堂上,意为将祖先接回家过年,俗称‌‌“接祖老人家‌‌”。

在葬礼风俗上,安庆颇为特殊:安庆人忌讳血葬,逝者须先在山林僻静处停棺三年,棺材外建个小屋子,约一米高,名曰‌‌“厝基‌‌”,三年后才能正式下葬,以示纪念。这一习俗多见于古代,现代社会已不常见。《儒林外史》第十四回对此就有记载:‌‌“往前走过了六桥,转个湾,便象些村乡地方,又有人家的棺材厝基。‌‌”我爷爷九十年代去世,就是这般处理的,因地处皖南,连这存放棺材的小屋子都是仿徽派风格,黑瓦白墙。

说到安庆的地方官,他们多是土生土长,熟悉民情。小地方,政府谈不上视野开阔,但形象尚可,百姓也多顺从,因此官民之间形成了某种默契,尤其是在移风易俗方面,政府少有强迫,1994年和2006年两次殡改都不了了之。用安庆民政官员的话来说,这是在全省‌‌“拖后腿‌‌”的,安徽全省火化率约为80%,安庆地区只有10%,‌‌“这让我们压力很大‌‌”。

或许是因为这笔‌‌“长期欠账‌‌”而脸上无光,安庆官方近期开始动真格了,这也打破了这里的平静,‌‌“从2014年4月1日零时起,全市启动实施殡葬改革,城乡居民死亡后按规定实行火化、改革土葬。‌‌”安庆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印发安庆市殡葬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如此规定。同时,安庆所辖各县出台规定,‌‌“6月1日零时起,城乡居民死后一律火化。‌‌”

官方决心已定,力度空前。安庆市民政局提出,年底将全市火化率提高到50%,2015年力争70%。政策一出,坊间就炸开了锅,最接受不了的莫过于那些高龄老人们。据媒体报道,有超过6名老人,为了能够赶在6月1日的大限之前‌‌“享受‌‌”土葬而自杀。从前文我对安庆风土人情的描述,不难窥见乡党们对祖先与死亡的态度。正因此,入土为安是乡亲们的一种信仰,而为了土葬而自杀,更像是一种殉节。

公开报道显示,5月12日,在安庆枞阳县向荣村,97岁的吴秀礼绝食而死。他从一位上门理发的理发师口中得知殡葬改革的消息,决心‌‌“睡棺材‌‌”,便开始缩减进食,直至滴水不进,绝食离世。次日,该县项金村的张文英,在自家门前树上自缢身亡。

这自然是本地执政者始料未及的,无论是面对媒体还是善后处理,没见过大阵仗的官方都显得准备不足。安庆市外宣办对外称老人自杀一事与殡葬改革没有直接因果关系,并称没有发生强制收走棺材的事情。但官方说法却自相矛盾,就在25日,桐城市宣传部副部长伍建强说,经摸底,桐城全市一共有4.6万副棺材,已经被处置(销毁)的约4.5万副,仅剩余800副左右棺材仍保留在居民家中,‌‌“政府部门将对家中仍存有棺材的人群进行重点关注。‌‌”

在有着浓重土葬风俗遗留的安庆农村,棺木是许多老人后半辈子最重要的财产。做一副好寿材,需要十根杉木。一个成熟的木匠,要花三天打磨、卯榫成型,然后晾晒、刷两遍桐油、再次晾晒、再刷一遍土漆,总共耗时半个月。木匠一天的收入,是普通村民的数倍。做好寿材是件大喜事,主人要宴请亲朋,意喻增寿。因此,棺木是许多安庆老人眼中最为金贵之物。据新京报的报道,桐城大关镇旵冲村,今年88岁的潘秀英已自杀4次,但最终被救活,在其子女恳求下,村委会同意暂不收缴她的棺木。5月25日,她以含糊不清的言语表示,棺木是她目前活着的唯一指望。

对此,一名村干部拿民国剪辫子为例,认为历史趋势不可逆转。但传承几千年的风俗一朝要更改,即使是认同火葬合理意义的一位周姓安庆市民也表达了他的担忧,他告诉我,政策意图本是好的,但是推行的太快,乡间4月才接到通知,6月就要执行,老人们接受不了。

官方急功近利,不得不让人揣测其背后的真正用意。我想起两年前同样吸引广泛关注的河南周口平坟事件,周口政府打着节约耕地的旗号,平完后的土地很快就成为新的卖地指标,节约耕地的口号下面掩盖的是土地利益的驱动。

也有人猜测,此事的根源是前几任安庆领导懒政和现任暴政。‌‌“前几任本土成长的干部太了解安庆民风了,不要说这样的政策会死人,就算分地少分了一尺,也是有人喝农药的。现任是宣城调过来的政治明星,急于前进。‌‌”说到这里,我想起秦晖的书中讲过中国古代有种流官制,为了防止本土势力盘根错节,常从外地调来县太爷,弊端是不熟悉本土情况,缺乏本地民望,短期行为泛滥,追求政绩、大干快上就是一种表现。

还有人称,殡葬改革虽然打着节约用地的名号,但实际是做‌‌“死人生意‌‌”。因为许多人即使是火葬,之后还是会买块棺材葬到地里。这种‌‌“假火葬‌‌”并没有节约多少土地,坟堆依然高耸,葬礼仍然隆重,火葬不等于简葬,没有给老百姓实惠,反而让火葬场大发横财——火化、骨灰盒、花圈等等都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更有甚者,广东揭阳曾被曝光过杀人卖尸的产业——把乞丐、智障人士杀死,将其尸体卖给刚有亲人过世的人家,用来拿去火葬‌‌“顶包‌‌”,而自家亲人的尸体便可土葬。如此骇人听闻,充分显示了殡葬改革的困难。但有观点认为,死人总是比活人多,死人与活人争地,久而久之,占地愈多,殡改这件事虽不得人心但始终是要做的。

不同意见还存在于如何看待这些传统风俗上,有人认为安庆农村的这些讲究是封建迷信、繁文缛节、劳民伤财,在我看来也确实如此,很多年前,开明绅士家庭出身的外公就跟年幼的我痛批本地‌‌“薄养厚葬‌‌”的陋习,让我印象深刻。当然在乡土主义者们看来,没有这些仪式,乡村就缺乏了‌‌“味道‌‌”,颇有国将不国的感觉。

法律学者则认为,官方已经丧失强制殡改的法律基础。2012年11月,时任总理温家宝签署第628号国务院令,决定删除《殡葬管理条例》中民政部门有权对拒不改正违法土葬、建造坟墓行为强制执行的条款。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教授王涌告诉我,这使得地方政府失去了采用强制手段的法律基础。同时,有律师称,棺材是农民私有财产,强制拆解,明显是侵犯私权,这体现了基层治理的粗暴。而另一位学者则强调决策的程序正义,他认为,殡改这件事需要立法过程来决定,否则任何方案都没有合法性。

其实,安徽此次悲剧并非孤例,华中科技大学乡村治理研究中心主任贺雪峰称,2001年、2002年浙江和湖北都分别有老人为求土葬而自杀的案例。‌‌“只是,十几年过去了,政府推行殡葬改革的能力并没有实质性地提高。‌‌”

于建嵘也指出,在安庆殡改中,政府制定的政策存在问题。对于老百姓生老病死的问题,不能以一个时间为准‌‌“一刀切‌‌”。此外,土葬的范围同样不能搞‌‌“一刀切‌‌”,要看各地的民俗习惯和地理情况。于建嵘认为,一个地方是否要推行火葬,不能是行政长官的‌‌“一声令下‌‌”的结果,而需要详细的调查,搞清楚此地推行火葬的最终目的是什么。‌‌“如果是节约土地,那就要拿出数据,明确到底节约了多少土地。如果是为了节约木材,就要明确节约了多少木材。目前很多地方是火葬之后再放棺材里埋了,并不能达到节约木材的目的。还有一些山区,很多土地不是耕地,火葬也达不到节约耕地的目的。‌‌”

如何做好殡葬改革,困扰许多地方政府。人大农发院副院长郑风田给出的建议是把农村的公墓建立起来,做好火葬后的配套设施。由于目前农村的公墓没有建立,所以很多人即使火化了,还是放在棺材里埋起来,失去了火葬的意义。

王涌则表示,可以对选择火葬的人给与经济补贴,鼓励其进入公墓安葬,使其有所归宿。还可用节省出来的耕地的这笔钱去补贴自愿火葬的人,用优惠政策这种相对人性的方式引导老人选择火葬。‌‌“怎样鼓励老人自愿火葬,考验地方政府的执政智慧。总之,执行的时候应适当灵活。‌‌”

对此,郑风田也建议,政策执行时,方式要灵活,应根据不同年代的人给出不同的政策,八九十岁的老人可以单列出来,实行土葬。‌‌“这些老人将土葬看得很重。强制他火葬,一定会带来很大矛盾。没有必要,如果不占用耕地什么的,为什么非要火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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