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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律协拟出新规惩治死磕律师 被质疑违宪

中国官办的全国律师协会筹划修订两份管控律师言行的规章,并在修订草案中增加了针对律师发表网上言论的新规定,这在律师界和法学界引起强烈反弹。甚至有律协会员倡议罢免该协会领导。有评论认为,限定律师言论自由的规定违法违宪,将“死磕”派维权律师作为主要目标,是犯了方向性的错误。也有律师指出,只要不涉及国家机密或个人隐私,办案律师公布案情或发表评论有助于监督公权力。

这两份在小范围征求意见的新规章草案已经在律师行业内和相关学者中间广为流传,并引起很大争议。其中一个叫做《律师执业行为规范》修订草案,另一个叫作《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修订草案。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草案有这样的新条款:律师应当谨慎通过互联网等媒介发表评论。不得利用互联网等媒介,发表有关案件或公共事件的过激或不当评论……不得以呼吁、联合他人为自己承办的案件制造舆论声势和压力,或者组织或参与在互联网上聚集、围观、声援等不恰当运用互联网等媒介的方式,影响司法机关依法审理案件。

据知情者在网络披露的处分规则草案的相关信息,将受到纪律惩戒的情形不下十种,其中包括:律师因不客观公正或不谨慎的司法评论、不当运用互联网等媒介,被合理地认为影响依法办理案件或者妨碍司法公正的;通过互联网等媒介,或在公开场合发表有关案件或公共事件的过激或不当评论,被合理地认为妨碍司法公正的;发表攻击、诋毁中国司法制度、政治制度和中央重大决策言论,影响恶劣的;利用互联网等媒介,对案件进行歪曲、不实、有误导性地宣传或者诋毁有关办案机关和工作人员以及对方当事人声誉,影响司法机关依法办理案件的;利用互联网等媒介,发表有关案件的言论,鼓动、助推舆论炒作,影响司法机关依法办理案件的;通过互联网等媒介,呼吁、联合他人为自己承办的案件制造舆论声势和压力,影响司法机关依法审理的;组织或参与在互联网上聚集、围观、声援,影响案件或事件依法正常处理的。

相关的修订草案规定,违规者最高可被处以中止会员权利1年的处分。

北京律师刘晓原是中国较早利用互联网发布信息的法律人之一。他坦承,律协草拟的处罚新规定对他这样经常上网发布信息的律师形成了很大压力。

他说:“你一旦利用互联网、微博、微信来发布用来办理案件的相关信息或者评论司法方面的问题,它可以停止你执业,或者不给办理年检,给予处罚。这样的话,律师就会很顾虑的,我为了不被它通过年检,被它剥夺执业权,不被他们停止执业,你就会考虑了。我刚才也提到了,我利用互联网比较早。我在杨佳案时,那是2008年,现在我也经常利用微博发布一些案件的消息。所以,我也感觉,如果它那个东西一旦通过,压力很大。它要处罚我是很容易的。”

网名为青石律师的北京律师张磊17日提案发起罢免全国律协会长王俊峰的联署行动。他在微博中表示,全国律协无视律师基本作用,违背宪法法律,修改《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和《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加入大量侵犯律师执业权利、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条款,已经从律师权利保护者沦为打压律师正当权利的帮凶。”

目前已经有50多名律师表示支持罢免全国律协的现任会长。

成都律师廖睿发微博指出,“全国律协的有关规定,关乎每个执业律师的执业权利,修订必须慎之又慎,不能够变相成为打压律师的工具。”

一些官方媒体也对律师协会修订行规的部分内容发出质疑的声音。

中共党报人民日报旗下的环球时报英文版表示:“许多律师在其微博账户写东西,这些微博账户应该由法律而不是律协来管理,律协应该保护而不是限制律师的权益。”

上海东方早报问道:为何此次修订特别增加了对律师网上行为的约束?全国律协主管律师行业规则的王立华主任委员答复说,“修订内容很多,特别强调的不是律师网上行为,而是律师要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

东方早报援引全国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秘书长韩嘉毅的话说,全国律协加强道德教育和执业规范是可以理解的,但“得对这个行业发展有好处,是正确的方向,不能处处是打压”。

刘晓原律师曾代理杨佳案、福建三网友案和维权人士王荔蕻案等多个涉及维稳的高度敏感案件。刘晓原对美国之音表示,律师的职责就是尽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且监督公检法等公权力机构依法行事。这位维权律师问道:律师如果不为当事人维权,要律师何用?

刘晓原表示,他所代理的一些敏感案件的当事人要求律师公布案情,因为这有助于他们获得公正审判,但是律协搞的修订草案很可能被当局用来作为随意惩罚律师的“口袋罪”。

他说:“我是这样认为,只要这个案件不涉及国家机密,不涉及个人隐私,当事人也认为你可以披露,就不应该来限制。所以这个规定,我认为,律师不单是律师,同时他还是公民,所以你这样限制还限制了公民那个言论权的问题。它认为实际上你只要是律师,好像其他的案件你也不能评论了。关键这个规定也不具体不明确,不要你说不当的评论。什么叫作不当?它没有具体批准。”

刘晓原分析指出,律协修订这些规定应该不是会长的主意,似乎是更高层的意思,而这些草案一旦通过实施,将伤害大多数律师的权益。

他说:“现在司法,中国你知道是没有多少法治的国家。有很多案件涉及到公权力打压的案件。它惧怕律师把相关案件的情形披露出来,然后会引起民众的关注,以及民众对司法机关的公信力的质疑。”

据东方早报报道,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洪道德认为,律协有权针对律师制定行为规范和处分规则,但必须设定一个前提,那就是公检法部门在依法正当诉讼。他说:“如果公检法没有依法诉讼,极有可能导致冤假错案,那怎么能不允许律师发表言论?”

在全国律协担任行政法委员会副主任的王才亮律师发表博文指出,全国律协把死磕律师作为惩戒对象,犯了方向性错误。他说:“将来对律师队伍造成毁灭性打击的,不会是死磕律师,而是那些勾兑律师。”

近些年来,中国各地涌现出一批坚持依法为当事人维权、拒不屈从官方操控和公检法高压并经常通过互联网发布信息的法律人,被维稳当局视为异类,俗称“死磕派”律师。5月上旬遭北京警方刑拘、几天前被检察院批捕的知名律师浦志强被视为具有代表性的死磕派人物。

官方的环球时报曾发表评论,谈及人权律师浦志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捕案,称“死磕派”律师不可政治上自我高估。

北京律师杨学林根据中国刑辩律师的辩护风格将其分为三类:死磕辩护派、形式辩护派和勾兑辩护派。形式辩护派指按照法定程序走过场、做足样子的辩护律师,而勾兑辩护派指通过幕后手段达成私下交易来解决问题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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