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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写吃是很有心得的

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里有一段情节,许三观在自己生日那天给自己以及妻子儿子各人炒了一碗最爱吃的菜,我看到这段情节时,饿得不行,似乎比自己真实地吃更来劲、更香,这一段是边咽口水边看完的。最奇妙的是许三观并不是真的架着铁锅,燃了大火,放了好油来炒菜,而是用两片嘴皮子炒,比如他给三乐炒的红烧肉“···肉,有肥有瘦,红烧肉的话,最好是肥瘦各一半、而且还要带上肉皮,我先把肉切成一片一片的。有手指那么粗,半个手掌那么大,我给三乐切三片······”由此可见文字的一斑,好的文字是比真实的鸡鸭鱼肉、油盐酱醋炒出来的菜更好吃的。

中国人写吃是很有心得的,不但写得诱人,更处处透出一种闲致,这种闲致仿佛浮生一日的味道,比茶就是清茗,比情就是薄愁。古人的浪漫细致处都在一碟吃食,一味文章中展现无遗。我有时爱文中的吃食胜过真正的吃食多矣,我虽然认为人不该贪口腹之欲,但是吃是人生大事,又岂能控制得了呢?不过不暴饮暴食倒是真要切记的。

看汪曾祺的小说就好像在吃绝好吃的东西,完了还能回味,砸吧一下嘴,有回香,你或许难以相信文字能组成比葱、蒜、姜、生抽、醋等等一系列作料勾兑出来的吃食更香,但是事实就是如此。写吃的我以为文言文比白话文写得香,原因我也说不清楚,就是一种感觉罢,不信你可以看看袁枚在《随园食单》里一则叫猪头二法的内容:

洗净五斤重者,用甜酒三斤,七八斤者,用甜酒五斤。先将猪头下锅同酒煮,下葱三十根、八角三钱,煮二百余滚;下秋油一大杯、糖一两,候熟后尝咸淡,再将秋油加减;添开水要漫过猪头一寸,上压重物,大火烧一炷香;退出大火,用文火细煨,收干以腻为度;烂后即开锅盖,迟则走油。一法打木桶一个,中用铜簾隔开,将猪头洗净,加作料闷入桶中,用文火隔汤蒸之,猪头熟烂,而其腻垢悉从桶外流出亦妙。

看完了罢,砸吧嘴了罢,一百多字就抵得过一大块香喷喷的猪头肉了。有些人极爱吃猪头肉,有些人就极不爱吃,我母亲就不爱吃,但是我母亲喜欢吃猪耳朵,将猪耳朵切下来煮好,用冰水滚一下,然后再洒些白糖,就可以吃了,这是我故乡不多的甜菜之一,我也喜欢吃猪耳朵,吃上去脆性,软骨咬上去嘎嘣一下,牙齿说不出的舒服。不过我吃不来甜食,与其用白糖凉拌猪耳朵,还不如将猪耳朵卤一下凉拌吃,我喜欢吃卤菜,我故乡的酒席上也经常出卤菜,不过卤菜做起来很麻烦,要先找中医配药,我不知道药方是什么,但也可以在市面上买到,但是听我母亲说中医配的卤料卤肉要好吃很多。卤肉适合在夏天吃,吃着很凉爽,就是肥肉也不腻,卤肉最好要用辣椒、蒜蓉、姜末、香菜、葱段等拌在一起,辣椒最要用有辣味的,不然吃着肉味会太重。

文言文比白话文更适合写吃,那么什么比文言文更适合写吃呢?我觉得是诗词。

我一直觉得苏东坡的词句“雪沫乳花浮午盏,蓼茸蒿笋试春盘。人间有味是清欢。”是写吃写得最好的文字,我每一次看到这句词,不是想到多美的意境,想到的却是一碗清粥,半碟腌黄瓜,一根酸萝卜,胃里似乎有一种清风先行吹过,将肠肚里的浊物先弄干净了。

吃是人生小境界,也是人生大境界,光知道吃是小境界,懂吃是大境界,苏东坡就是懂吃的人,我估计也是中国最懂吃的人,因为他把吃上升到了一种哲学,把小境界提升到了一种大境界,苏东坡恐怕也不知道自己在吃上面如此有造诣罢。

我昨日在路上看到一个老太太挎了一篮子厥苔,看上去肥嫩嫩的怪可爱,似乎能掐出水,顿时就有一种春意,这是我故乡最常见的野菜了,在故乡的三四月满山坡都是厥苔,在风里招来招去,人们就会去采来做菜,先在滚水里汆一下,去去涩气,然后就可以炒了,我觉得厥苔和腊肉是绝配,腊肉味厚,厥苔味清薄,搭在一起,味道极香极醇,我学校就有一家饭馆有这道菜,我便常常去那里吃,百吃不厌。

故乡的春天是野菜的天堂,比如香椿、比如苋菜,我爱吃这些东西,凡是在大自然中自然长出来的菜我就极其喜欢,我以前发痴想要去当和尚,原因之一就是我能忍受不吃荤腥,我就是天天吃素菜也是很快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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