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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安门撞车事件是突厥斯坦伊斯兰党策划的吗?

今年10月28日中午,一辆越野车撞向天安门金水桥护栏后起火,造成车上3人和两名游客死亡以及38人受伤。中共当局认定这是一起“经过严密策划、有组织、有预谋的暴力恐怖袭击案件”。肇事车内3人是乌斯曼﹒艾山及其妻子和母亲,都是维族人;另外当局还抓捕了5名“涉案者”。

在将近一个月之后,一个叫作“突厥斯坦伊斯兰党”在互联网上发布了该组织首领阿卜杜拉-曼苏尔的一段8分钟录音视频,声称对10月28日汽车撞天安门事件负责。这段维吾尔语录音说,金水桥撞车事件是“圣战斗士发动的一次圣战行动”。录音宣称今后还将陆续发动针对中国政权的行动,包括袭击人民大会堂。

这则消息是在11月24日由路透社最先发出,不少媒体纷纷转载。中共官方媒体也转载了这一消息。据《环球时报》报道,中共反恐官员说他们在几天前就已经掌握了这段视频,并指出,所谓突厥斯坦伊斯兰党就是东突厥斯坦伊斯兰运动,简称东伊运,是被中国政府和其他一些国家政府认定的一个恐怖组织。

明眼人一眼就可以看出,上面这个突厥斯坦伊斯兰党的圣战声明显然是假冒的。不信,问问这个组织,为什么明明一个人就能完成的行动,偏偏要让一家三口一道赴死?就算乌斯曼.艾山和他的妻子、母亲三个人都甘愿当人肉炸弹,那就该实行三次攻击,那才更有利于扩大影响更有利于圣战啊。要说乌斯曼.艾山的妻子母亲不会开车,那有什么关系?自杀式恐怖袭击的方式多得很,例如,她们还可以身上绑炸药往人堆里挤,或者拿刀拿斧头拿棍棒打人杀人,或者点燃汽油烧死路人或烧毁标志性建筑物同归于尽,等等。

维吾尔学者,维吾尔在线创办人伊力哈木•土赫提(Ilham Tohti)告诉我们:这个自称“突厥斯坦伊斯兰党”的组织假冒认领恐怖袭击事件不是第一次了。早在2008年北京奥运前,这位阿卜杜拉-曼苏尔就发视频说他们组织对发生在上海、温州、昆明等地的爆炸事件负责。但随后中共警方直接出面驳斥了这一说法。中共警方说,发生在上海、温州、昆明等地的爆炸事件都是人为的恶性事件,但都与恐怖袭击无关。有兴趣的读者可以查阅2008年7月29日新浪网上的一篇报道“东突组织假冒认领昆明爆炸案破坏北京奥运”。

今天(11月25日)的《环球时报》文章“‘东伊运’认领天安门恐袭案,拟袭击人民大会堂”,引用一位匿名的中共反恐官员的话。这位官员说:“曼苏尔也不是第一次代表该组织对外发布暴恐认领视频”。这个突厥斯坦伊斯兰党一方面鼓动追随者制造暴恐事件,另一方面也故意认领一些恶性事件。“比如说2008至2009年间,该组织宣称,他们对上海一家化工厂的恶性爆炸事件负责,但最终调查的结果显示,这只是一起普通的安全生产事件,与暴恐事件毫无关系。”

由此可见,突厥斯坦伊斯兰党声称10.28天安门撞车事件是他们策划的说法,就和先前他们假冒认领那几次爆炸事件一样,纯属欺人之谈。而10.28天安门撞车事件,也正像我早就指出的那样,根本不是恐怖袭击事件。

1982年1月10日中午,一位名叫姚锦云的出租车女司机,驾驶一辆华沙牌出租车闯入天安门广场,冲向金水桥,致使在场游客5人死亡,19人受伤。后来,《三联生活周刊》发表文章详细叙述这件事的来龙去脉。姚锦云当年的一位闺蜜,现在美国一所大学任教的沈睿写过一篇“姚锦云和我”的长文,为这一事件背后的故事提供了略为不同的版本。姚锦云后被判处死刑。虽然1982年那次姚锦云天安门撞车事件造成的无辜者死亡人数比今年这次天安门撞车事件还多,但是当局并没有把姚锦云那次事件定性为恐怖袭击事件。

多年来,有一个现象很奇怪,很荒谬。但凡发生了伤及无辜的暴力事件爆炸事件,如果当事人是汉族人,当局就必定不会给它扣上“恐怖袭击”的罪名,也不会去追查和“国际恐怖组织”的关系。但只要当事人是维族人,当局就一口咬定是“恐怖袭击事件”,哪怕在这些事件中,民众一方受到的伤亡相对更少些,而当事者一方现场的伤亡相对更大些,哪怕当事者采用的作案工具和方式都笨拙得不可思议,当局都必定要说是“有组织有预谋”,背后还有“国际恐怖组织”“反华势力”。就拿当局大肆渲染的几起恐怖袭击案件为例,稍加分析就不难发现,它们其实都不是恐怖袭击。事实上,针对维族人的所谓“反恐”无非是当局打压维族人的一个借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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