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这里

人有病与天有病

“斯德哥尔摩综合征”一词,源于一九七三年一件抢劫案。

这年八月,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一家银行,来了两名全副武装的劫匪。劫匪扣押了四名银行职员作人质,与警察武力对峙。警方为保护被劫持人质的人身安全,对峙居然持续了六天!

后来警方钻通了保管库,用催泪瓦斯将人质和劫匪驱赶出来。狙击手当然作好了在劫匪要伤害人质情况下,即使将劫匪击毙的准备。

然而,劫匪和人质离开保管库后,人质们反而将解救他们的人当做敌人,他们将劫持者围了起来,主动保护起劫匪。

最终,劫匪选择了放弃抵抗被擒,人质被解救。

事后,被警方营救的人质,非但不去控诉绑架者,反而认贼作父,为劫匪辩护。他们对警察的调查、取证工作,采取坚决不合作态度,致调查、取证工作困难重重。

匪夷所思的是,其中一位被劫匪绑架的女人质,还爱上了一位劫匪。这还不算,这位女士居然还与在押的这个劫匪订了婚。还有一位人质,竟然为绑架者筹款,建立了为绑架者辩护的基金会。

对此,瑞典举国上下一片哗然。

之后,瑞典国会对这一反常的社会现象,成立专门机构,对此事件进行研究。

十年后,结论出来:这些人质如此反常怪诞的行为,是患上了一种心理疾病。并把这种心理疾病,命名为“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斯德哥尔摩效应,是指被害者,对对施害者产生了情感,甚至反过来帮助施害者犯罪。

被害者人质,对施害劫持者,在极度危险的环境下,寄希望于侥幸。因为他们的生死,首先操控在劫持者手里。劫持者不伤害他们,能让他们活下来,他们便不胜感激。在警方要抓捕劫匪的时候,被害人被劫匪胁迫、绑架,与劫匪同处于共存亡的险地。此时,他们与劫持者已经共命运,把劫持者的安危,当成自己的安危。于是,他们便客观地将解救者,视为危险,当成了敌人。

人质被劫匪挟持,劫匪被警方包围,人质和劫匪,便同有一种焦虑和危险感。人质们不希望一死俱死,于是他们就自然地形成一些防卫共识。在警方解救难以一时奏效的环境下,强行解救只能激化矛盾,使劫匪绝望,便会铤而走险,选择与被劫持者同归于尽。

人质已经处在被加害状态,他们当然不想死。所以人质们此时往往会把境况寄希望于缓解,希望警方暂时让步。犯罪分子这时候再给受害者一些小恩小惠,就更能够强化受害者这种心理。

人质被挟持,开始他们可能会反抗,但反抗带来的必然是劫持者对他们严厉的训斥、威胁、殴打,甚至死亡威胁。而人质不反抗,比较顺从,就不会受皮肉之苦。这时施害者再对他们施以小恩小惠,人质会放弃反抗,对犯罪者寄予“良心发现”,畏惧感也会降低。

人要吃喝,给不给被害者吃喝,是劫持者的“权力”。所以人质在被劫持状态下,吃上一口饭、喝上一口水,能继续呼吸,都会觉得是恐怖分子对他的慈悲施恩。对于绑架自己的暴徒,由仇恨、恐惧,会转化为对劫匪的感激,甚至会变为崇拜。最后,人质会下意识地以为,凶徒的安全就是自己的安全。

斯德哥尔摩综合症,是一种常见的有心理疾病的现象。

当自己受到施暴者的危害,只有施害者才有能力能解除,或缓解这种危害的时候,受害者会反过来会帮助、感激犯罪者。

比如一个普通女性,常受丈夫虐待、施暴,但她在生活上要依赖丈夫,于是即便丈夫对她施暴,她也会在生活上照顾丈夫。父母家暴、痛打孩子也一样。大部分孩子不会反抗,事后都会体贴、讨好父母。

受害者的软弱是常情,“身在矮檐下,不得不低头”。要求人在暴力下“宁死不屈”是违反人性的行为。

委曲求全,是一种生存策略。

至于人在正常生活下自由思想,寻求更美好的生活,更是常态。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是病。

当官发财,才是病。

而且是天有病,人不知的严重社会病。

栏目: 
首页重点发表: 

Theme by Danetsoft and Danang Probo Sayekti inspired by Maksim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