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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买房后10年内不得买卖,这还是商品房吗?

2017年5月份,保定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针对2017-30号宗地,专门出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须知”,并对竞拍规则做出严格约束,首次采用“限房价竞地价,限低价竞房价”的“双限双竞”出让方式。

竞得土地的竞买人需告知购房人,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10年内不得买卖;最高土地限价1100万元/亩;最高房屋销售限价13000元/平方米;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在其建设完工后,不得自持自己开发的房产,应全部进行市场销售等条款。

近期出台的楼市调控政策一般是2年内售卖,也有不得少于5年,保定更夸张,10年不得交易,确实是最严厉的。

保定要求“不得自持自己开发的房产”,而有些地方则要求开发商必须自持多少比例只能用于出租而不得销售作为出让条件。现在真的是“因城施策”,五花八门,什么样的招都有。

“双限双竞”竞拍指的是,同时限定土地最高价、最高房屋销售平均价,先竞土地价,未超土地最高限价则价高者得;超出,以土地最高价为基础,以最高房屋销售平均价为基准,向下竞房屋销售平均价,价低者得。

去年针对地王频出现象,笔者曾提出竞房价,价低者得,但这也是反市场不得已做法,权宜之计而非长久之计。

据了解,2017-30号土地用途为居住,不同于其他住宅宗地,该地块为“净地”,所谓“净地”就是指完成了基础设施配套及场地内达到开工条件的土地;从权属的角度看,净地是指没有设定他项权利,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力不受限制的土地。

该土拍政策出台后,业内一片“哗然”。业内人士刘先生称,10年内不得买卖,或是全国最严土地政策;李先生则直言道“够狠”,“投机者该干嘛干嘛吧,没搞头了”;还有认为“限价,或许变成‘伪命题’”;也可能是鼓励长线投资,抑制短线炒作。

有诗为证:

炒房骗贷无望,
还本付息艰难;
十年炒房归零,
关灯吃面泪奔!。

业内分析,此举或为保定土拍新模式“试水”地块,不排除此为今后保定土拍新模式。

这几年房地产政策不断地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左右摇摆,此政策的持续性也很可疑,没有长效机制和前瞻性考量。

中国新经济制度已露端倪,可能重回计划经济,现在的“四限”(限购、限贷、限价、限售)就具有供应的计划性、政府定价、凭票购买,限制销售等计划经济的一切特征,这肯定是违背市场经济原则,市场经济的原则是自由的生产、自由定价和自由交易,市场具有价值发现的功能。本轮楼市调控已经超出了调控范围,商品的可交易性被限制了,这还是商品房吗?但这又不同于“福利分房”,而是自己承担购房款,却又不再是可供出售的资产,那你说我买它干吗呢?

十八大提出“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如何体现呢?房价的涨跌是很自然的现象,只要政府不干预,涨多了就跌,跌多了就涨,有其自身的规律。政府调控的目的是要保持房价平稳,既不希望暴涨也希望暴跌,主观愿望没错,但市场往往会反应过度,而市场有自我修复功能,最终会修正不合理的价格而趋于合理,然而又开始新一轮的上涨与下跌周期,周而复始。政府的干预使市场丧失了自我修复的功能,价格更加扭曲。你这样搞,离市场经济渐行渐远,国外更不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了。

笔者一直建议通过增加交易环节税收和信贷政策来调节房价,国外和香港都有成熟的经验可借鉴。

此招是真格的,彻底遏制炒房,证明“房子是用来住,不是用来炒的”绝不是一句空话!房子只剩下居住属性,不再具有投资属性,客观上冻结房产交易,对高房价进行锁定,高位套牢,又不能套现。房地产一旦没有了投资需求,房地产交易量将跌至冰点,自住性刚需也会观望,或者改买为租,雪上加霜。按此推测,中国楼市趋势逆转,2016年的房价或成为历史性大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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