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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的笼子是上级的权力

中国当下反腐的力度很大,反腐由中纪委主导,秘密进行,每每神不知鬼不觉,涉贪的官员就被拿下。所有的调查、侦查,取证,都在秘密中进行,等到揭开锅盖,涉事官员要想自救,已经没有办法了。

这样的反腐,太像特务政治,秘密,迅捷,出人意料。只要特务机构本身没有被腐蚀,像香港廉政公署那样,反腐应该说会有成绩。而且只要这样的特务存在,知情人也特别乐意举报,特务不愁线索。在反腐形势严峻的情况下,用这样的手段,对于打下腐败者的气焰,挽回民心,无疑是有效的。但是,这样手段,只能作为非常时期的特例,如果长期搞下去,副作用极大。秘密的反腐机构,很难不蜕变为东西厂,变成整人弄钱的大本营。而官僚体系人人自危,整个局势也随之而动荡,对统治者其实并不利。

所以,若要长治久安,有效地遏制腐败,还是得把权力关进笼子,找到一个合适的权力制衡架构,实现常态的日常监督。然而,从各种迹象表明,中共当局的办法,不是所谓的权力制衡,更不是民众或者媒体的监督。而是类似新加坡模式,通过量化基层官员的权力,由负责首长,层层督查。而相对独立的纪委体系,则作为另外一条线索,监察各级负责长官。

新加坡一党独大,家族统治,但官僚体系行政效率高,人员清廉,治理绩效优良,似乎是世界政治中的另类。但由于新加坡很小,小到近乎一个公司。当局人把它当成自己的私产来经营,费心费力,加上李氏家族素质比较高,责任心强,当然可以取得这样的效果。在世界上,这样规模的私营公司,完全可以按照专断独裁的模式来管理,一样绩效不错。

但是,中国很大,每个县都大过新加坡。各个市县根本不可能按照公司模式来管理,也更不可能是县市负责长官的私产。所以,负责人治理的责任心无从产生。人都是自私的,无论怎样强调官员的道德,也绝无可能突破人性的藩篱。在中国,学习新加坡的努力,已经有许多年了,复制新加坡模式的尝试不是没有做过,但迄今为止,无一成功。

所以,这样的监管,最后只能回归传统。由最高统治者凭借垂直的行政体系,逐层施加压力,同时,一个直属最高权力的监察体系,从旁监督。随着王朝的延续,压力递次减弱,即使最高统治者再着急,迭次要求官员激发天良,恪守道德,最终还是归于鱼烂——整个体系的溃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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