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参与未获警方批准的集会而合共被判入狱14个月的民主党前主席何俊仁,明(22日)天应该刑满出狱,但由于他就其前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支联会)副主席身分而被控以“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罪的保释被拒,须实时还柙,意味他须继续留在监牢,不得自由。
正在服刑的何俊仁,本月初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就被控以《港区国安法》中的煽动颠覆罪申请保释,国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罗德泉听取陈辞后,昨日拒绝其保释申请,何俊仁放弃8天保释复核权利,还柙候讯,等待9月14日处理煽颠案交付高等法院审理的程序。
由于法例所限,传媒不可报道被告申请保释的理由和法官拒绝的依据,只可报道申请结果及庭上见闻。而昨日庭上所见,现年70岁的何俊仁明显消瘦,但较入狱早期因失眠而憔悴的情况略为改善,在保释被拒而遭押走时,有旁听者高呼:“顶住呀仁哥!”,而何则向他们挥手。
纲领中包括“结束一党专政”的支联会,去年9月解散后,去年底遭警方控告,控罪指支联会及其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及邹幸彤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间,在香港煽动他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即推翻、破坏中国宪法所确立的中国根本制度,或推翻中国中央政权机关。
三名被告全因参与或煽动未经批准集会案件而在受刑,当中何俊仁涉及四宗,除在“8.18流水式集会”一案获判缓刑外,其余的“10.1集结”、“6.4集结”及“10.20九龙游行”三案,何分别被判监十至十八个月,部分刑期获准同期执行,共计须监禁十四个月,将于本月22日服刑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