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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吞并琉球后中国朝野反应

1938年,琉球王宫前举行的空手道表演。

1874年,日本借入侵台湾而与清廷签订《北京专条》,自清廷骗得“日本国此次所办,原为保民义举起见,中国不指以为不是”一语。大久保利通曾为此兴奋不已:“今者中国承认我征蕃为义举,并抚恤难民,似足以表明琉球属于我国版图之失效。”

此后,日本明显加快了吞并琉球的步骤。先是强行接管了琉球的司法权和警察权;随之又禁止琉球再向清廷朝贡。1879年3月,日本派军警部队直接接收了琉球国王的居所,琉球王室被送往东京,琉球国宣告灭亡,成为日本的“冲绳县”。

任何转型都必须付出代价——在过滤掉那些没有丝毫实际意义的民族主义喧嚣之后,我们或许不得不承认这样一个事实:作为中国近代外交转型最典型的案例,琉球的丧失,正是中国所必须付出的代价之一。

朝廷:只要能保存琉球社稷,一切好商量

日本吞并琉球的消息对清廷造成的冲击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以中国为核心的东亚朝贡体系遭遇近代外交理念的挑战;二是在俄国虎视新疆的恶劣形势下,中国的外交政策与琉球问题纠结到了一起。

何如璋:先发制人,以武力求和平

清廷与日本就琉球问题直接展开交涉始于驻日公使何如璋。1875年,日本禁止琉球入贡中国、禁止受中国册封和奉中国为正朔,要求其奉行明治年号,遵行日本法律制度,允许日本派兵驻屯。次年,琉球秘密遣人来中国求援无果。1877年,何如璋以驻日公使身份赴日就任,在日本的琉球官员遂向何求助。同年,何如璋开始与日本交涉琉球问题。

何的主要意见是对日强硬。在给国内的公函里,何一再强调先发制人,认为“今日本国势未定,兵力未强”,与之争衡,尚有胜算;如果“隐忍容之,养虎坐大”,他日后悔莫及。

与国内袖手空谈的爱国清流的“强硬”不同,何如璋的这种立场背后,有其对日本国情的深切分析。在他看来,日本必不敢与清廷开战,理由有四:1、日本国力远逊中国,全国浮水收入不及中国三吴一隅;2、明治维新之后,日本债台高筑,若开战,则须以现金向西洋各国购买军械,日本无力作此无米之炊;3、日本军队实力不够,常备陆军不过3.2万人,海军不足4000,军舰多朽败不堪行驶……;4、日本国内内乱频繁,无力对外开战。

应该说,除了对日本军备的描述偏低不够准确之外,其余情形大致符合日本当时的国内现状。财政危机、士族、农民屡屡武装暴动,政局动荡的日本,确实无力应付一场实实在在的对外战争。

对此日本的外交人士也持相同的看法。日本驻天津领事竹添进一建议日本政府“断然弃和开战,压之以兵,威服清帝国,缔结新条约,使我国占有充分之权利”,但其如此建议的理由却是:全面对清开战,财政上无力支撑,而且妨碍清日贸易;故而真正的良策是“虚张开战之声势”,以使清帝国屈服。换言之,日本也自知无力与清廷开战,但却寄望于虚张声势,对清廷收取恐吓之效。

李鸿章:争小国区区之贡,乃博取虚名的无谓之举

与何如璋极力主张对日强硬不同,李鸿章的意见是:

“中国受琉球朝贡,本无大利,若受其贡而不能保其国,固为诸国所轻;若专恃笔舌,与之理论,而近今日本举动,诚如来书,所谓无赖之横,契狗之狂,恐未必就我范围。若再以威力相角,争小国区区之贡,务虚名而勤远略,非惟不暇,亦且无谓。”

李的言下之意是没有必要为贪图琉球朝贡的虚名而使国家蒙受无谓的损失。在李鸿章看来,琉球自明末开始同时与中国和日本萨摩藩保持朝贡关系,但对清廷来说,这种松散的朝贡关系并无实际利益,故而,李鸿章认为:“即使从此不贡不封,亦无关于国家之轻重,原可以大度包之”,“琉球地处偏隅,尚属可有可无”。

故而,李鸿章的处理意见较之何如璋要“温和”得多。何曾经向朝廷提供了处理琉球问题的上中下三策:上策是“先遣兵船责问琉球,,征其入贡,示日本以必争”;中策是“据理而言,明约琉球令其夹攻,示日本以必救”;下策是“反复辩论,徐为开导,若不听命,或援万国公法以相纠责,或约各国使臣与之评理,要于必从而止。”李鸿章最后选择了下策,寄望于《万国公法》而不愿采取“激进”措施:

“若言之不听,再由子峨(何如璋)援公法商会各国公使,申明大义。各使虽未必助我以抑日本,而日人必虑各国生心,不至灭琉国而占其地。”

郭嵩焘:免除琉球的朝贡,保护其独立

琉球灭亡之际,因赞誉西方民主政体而被被举朝士大夫目为汉奸、卖国贼的郭嵩焘,刚刚迫于压力辞去了驻伦敦公使之职返回中国。在一封给李鸿章的书信里,郭表达了自己对此事的看法和处理意见:

“日本既改球为县,前议当小为变通,而要必以宽免入贡为之基,一面遣派使臣会同各国公使保护琉球,听其自主”;“不令入贡中国,亦不令入贡日本,琉球臣服中国已久,宜中国主其议,以保护琉球为义,不足与争朝贡。”

概而言之,郭嵩焘的意见是:免除琉球对中国的朝贡,解除彼此间的藩属关系,令其独立自主。

李鸿章对此深表赞同,致函总理衙门支持郭嵩焘,认为琉球的入贡,即使朝廷不主动宽免,倘若琉球最终能够获得独立,宽免入贡也会是必然之事。与其被动宽免,反不如主动宽免,如此,则既不伤国家的体面,又能免去许多纠纷,维持琉球的独立。

朝廷:若能保存琉球社稷,不妨让日本“一体均沾”列强在华利益

1880年,日使竹添进一郎到中国商讨琉球事件,提出“分岛改约”方案。按此方案,将琉球贫瘠的宫古、八重山划归中国,作为交换,中国应让日本“一体均沾”享有其他国家在中国的权益。

1881年二月初二,清廷颁布处理琉球事务的上谕,相当于是给相关人员的一份指导性文件。上谕说:“……原议商务一体均沾一条为日本约章所无,今欲援西国约章办理,原非必不可行,惟此案因球案而起,中国以存球为重,若如所议划分两岛,于存球祀一层未臻妥善,着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再向日本使臣悉心妥商,俟球案妥结,商务自可议行。”

上谕的主旨是认为琉事问题解决的关键在于“存球祀”,即:如果日本能够满足琉球复国这一条件,则其所要求的“一体均沾”享有其他国家在中国权益,也是可以商量的。

总理衙门遂根据这份上谕的精神,与日本议定了一个专条,称:“载明分界以后,彼此永远不相干预,庶以后中国如何设法存球,日本无从置喙。”

朝廷似乎觉得如此结束琉球事件是最佳选择,既避免了中日交恶,又可以使帝国政治制度中至关重要的“朝贡体系”一环免遭冲击。但在李鸿章看来,朝贡体系下宗主国的虚名毫无价值,但让日本“一体均沾”享有其他国家在中国一样的权益,则必然为祸甚远——更何况,如此分割琉球诸岛,对中国而言是徒增防御之累赘,琉球即便复国也无法在日本的威胁下生存。在李的坚持下,朝廷以同意日本“一体均沾”列强在华利益换取保存琉球社稷的计划中止。

之后的交涉陷入僵局:李鸿章一意坚持保存琉球王国,再三对日使强调中国在琉球问题上没有领土利益诉求,要求恢复琉球王室对琉球的统治或者局部统治;但日本既旨在吞并琉球,对琉球国的存在必不能容忍,竹添进一致函李鸿章,强硬表示:“将中部归琉球复国立君,则我国决不能从”。

及至中俄围绕伊犁问题发生外交摩擦,日本乘机讹诈,驻日公使黎庶昌与日方擅自商定了一个“善了”琉球问题的办法:日允中仍认琉球为国,听凭尚氏朝贡中国,册封一了,定日将琉球设县,理其内治,释回尚氏任为县令,子孙世袭。但日意欲声明是专属。”

李鸿章一眼就看出了这个“善后办法”的荒诞:琉球复国自然是最好不过,但将琉球国王改称琉球县令,即便“世袭”,与不独立又能有何区别?日方不过意欲借此骗取清廷对琉球乃日本专属的一纸声明。

民间:不可失了宗主国的体面

近代报刊如《申报》、《北华捷报》的出现,给了民间舆论一个释放的空间,使得在琉球亡于日本这类的大事件当中,中、下层知识分子也可以表达他们的意见,而不再是沉默的大多数。

议阻贡:不相信日本会做出有失宗主国体面之事

1875年日本阻止琉球入贡中国,3月31日,《申报》刊发社论文章《论日本向中国索还琉球贡物事》,认为这一消息乃以讹传讹。当时有西方报纸报道日本向总理衙门索还琉球入贡中国的礼物,社论对此嗤之以鼻,认为此举足以贻笑千古,“日本虽愚,断不出此下策”。

转而《申报》称:如果这一消息属实,则日本实在是大失体统,全然违背大国包容礼遇小国之道。

社论认为:中国与日本同属琉球的宗主国,既然是宗主国,就该有宗主国的样子,体恤小邦尚且不及,竟还追索贡品,让琉球为难,实属不堪。

这篇社论其实代表了当时国内大多数士大夫们的看法,即:局限在中国传统的宗藩体系中看待琉球事件,而且以此去要求正对中国传统宗藩体系发起侵略和冲击的日本。很显然,建立在这一认知基础上的批评,对已抛弃宗藩体系,正向近代国家关系转型的日本而言,是毫无作用的。

保琉球:中国作为琉球宗主国不可示弱于人

日本武力吞并琉球之后,《申报》刊登了大量议论文章,呼吁保琉球者居多。譬如1879年5月28日刊发的《议厚屏藩以固根本》一文即认为保琉球其实是保朝鲜、保东北:

“琉球并于日本而中国绝不闻问,日人气焰愈张,胆志愈壮既已东封又将西顾,区区朝鲜无难囊括而席卷之矣,斯时辽沈各岛岂能高枕而无忧乎?”

要求“保琉球”的呼声很高,但理由更多地集中在宗主国的体面问题上,1979年12月6日刊发的《阅抚恤琉球难人批折书后》一文即称:

“琉球之臣服中朝未尝不为恭顺,一旦为强邻肆其兼并而绝无举动未免示弱于人,且平时之所以施恩于琉球者,原欲以此为海外之藩服永相和好以示皇灵之远播。”。

弃琉球:在俄国与日本之间选择日本为盟友

相对于保琉球情绪的高涨,弃琉球的声音虽小,但似乎有着更多的“理性”。1879年4月22日刊发的社论文章《琉球沿革考》即主张对琉球问题置之不理。理由是:

(1)琉球素来贫弱,长期受日本控制,即使其继续朝贡中国,实质上也仍然是日本的属地和势力范围。

(2)中国向来以含忍为立国之道,何妨将琉球与日本之间的问题视作蛮夷彼此间的冲突。针对有人称“国体所关,琉球之于中国恭顺如是,不得不发兵往援”,文章反驳道:近年俄国强占我伊犁,我们尚且含忍至今,更何况琉球这种鞭长莫及的海外藩属?

(3)日本吞并琉球乃不义之举,其他国家自会抗议,琉球也不会坐以待毙。

1880年,中俄因为伊犁问题出现严重外交危机,联日拒俄、放弃琉球的呼声随之高涨。譬如1880年3月18日《申报》刊发社论文章《中东合从说》,即力主放弃琉球以换取中日同盟,社论说:

“亚洲之地中东两国实有守望相助之势,所谓辅车相依唇亡齿寒者,其中东之谓也。两国势合则足以御外侮,而亚洲之大局可以保全,两国不相能则势分,而他人得以乘间而入,此固大势之彰明较著者也……(琉球)地虽小而关乎两国之体面者甚大,故不得不争。而不知为是言者皆不审度,夫今日之时势与亚洲之大局者也,棠棣之诗曰:兄弟阋于墙外御其侮……今日中俄有决裂之形,中东尚无祗格之势,乘此时也,各剪除其小忿而和衷共济,其势尚足以拒俄……舍琉球而不争,在中东不过稍失体面,而于全局尚无大碍……嵩目时艰之士莫不欲中东之合力以拒俄,勿以区区琉球之事为嫌而置亚洲全局于不顾。”

挺朝廷:支持保存琉球政权,不惜与日本开战

清廷颁布处理琉球问题的上谕之后,获得了民间舆论的热烈支持。《申报》1881年4月25日刊登文章题为《恭读二月初二日上谕谨书》的社论文章,公开对朝廷上谕的外交方针表示支持。

文章说,如果能够使琉球复国,则不妨答应日本在商务方面(“一体均沾”)的要求,以展示天朝宗主国的“宽容之度”;如果琉球不但不能复国,日本反而还多所要挟,则朝廷惟有厉兵秣马与日本决战,以武力帮助琉球收复国土。

作者的态度显然比朝廷还要强硬,而且十分乐观地认为战之必胜:“挞伐之师理直气壮,当必有胜算独操者;东瀛近来债负山积,兵气不扬,船则敝而不堪,兵虽强而不盛,加以理曲气馁,何以御我?”这种强硬与乐观,其实也正是当时大多是民众——具体而言,是大多是中下层知识分子们的普遍心态。

但朝廷并无意响应民间舆论的支持。朝廷最后拟定的处理方针是“延宕”——日本一意想要吞并琉球,清廷既无法放弃宗主国的颜面任凭琉球灭亡,又无力征伐阻止,外交上也是一片混沌,双方均无妥协的折中方案。尤其是沙俄在中国边疆屡屡生事,危害日深,清廷尚寄希望于和日本结盟共同对抗西方及沙俄,并不想在琉球事件中与日本彻底交恶。种种瞻前顾后的结果,是朝廷决定采取“延宕”之策,琉球事件由此一直拖延了下去。日本维持了对琉球的事实占领,但始终未能取得清廷对其占据琉球的合法性的认可。殆至甲午清廷战败,这一“合法性认可”对日本来说,终于失去了意义。

结语:一个时代的顽固,是这个时代大多数人的顽固

数千年来,中国一直是东亚地区的文明中心,与周边的小国长期保持着一种特殊的朝贡关系。这种朝贡体系,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为中华帝国合法性的一部分。

琉球的灭亡,实是东亚传统朝贡理念与近代外交理念碰撞后的牺牲品。作为朝贡体系的边缘国家,日本可以很轻松地脱亚入欧融入近代民族国家,迅速接受领土主权等一系列近代国家关系概念;但作为东亚朝贡体系的核心,清廷融入近代世界的步伐缓慢到了顽固的程度——琉球事件中,无论是朝廷,还是民间,议论的核心都是传统宗主国的尊严,而对领土主权等近代外交概念不着一词——这或许可以证明这样一个被许多人无视的历史事实:一个时代的观念之所以落后,是因为这个时代大多数人的观念都很落后;一个时代之所以顽固,同样也是这个时代大多数人都很顽固。

同样的情形,我们还可以在30年后的清末立宪中看到。习惯的描述是批判清廷立宪太晚,结果未能在赛跑中跑赢革命。宏观上如此论述当然没有问题,但具体到微观操作层面,问题就复杂了——1909年,清廷推动设立咨议局和资政院,为议会政治做准备,此前,知识分子们已经作了数十年的议会政治的宣传工作,但结果,“到了投票的时候,各省的反应大多显得极为冷淡。原因不仅是选民对选举没有认识,全国上下,除了极少数知识分子,均不知何谓选举。”许多素称开明的地方大员和知识分子,对选举如何进行简直手足无措。(张朋园《中国民主政治的困境:1909-1949》)

这是不是另一种悲哀?在宏观层面上尽可以指责清廷拖延民主进程,但在微观层面,民间——具体而言是民间知识分子,似乎同样在拖民主进程的后腿。30年前的琉球事件,同样尽可以在宏观层面指责清廷顽固抱持朝贡体系不放,但刊登在《申报》上的那些中、下知识分子们的社论里,岂非同样顽固地抱持着朝贡体系不放?

所以,一个时代的顽固,是这个时代大多数人的顽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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