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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婚贴上了调控的脸

2011年初,北京出台被称为“最严限购令”的“京十五条”,本地户籍人口限购两套,外地户籍人口限购一套且需连续5年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成为一道很高的门槛(随之漫延全国数十大中城市,各地“门槛”略有高低不同),许多有心在京购房的外地人望房兴叹。然而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有些人早已找到了“破解”之法。通过房产中介“做局”,非京籍人士与原配离婚,与陌生京籍人士闪电结婚,购房,闪电离婚,与原配复婚,就完成了“曲线购房”。

在这个“局”中,非京籍人士买到了房,京籍人士拿到了数万元好处费,中介得到了“服务费”,皆大欢喜。虽然它的背后埋着原配可能不复婚、闪婚对象万一主张财产等法律风险,但人们还是在小心翼翼地暗河中行船。

表面上这个“局”是购房人、本地户籍人口和中介一起在做,一切都合乎法律规范,但真正的“局”却是政策一开始就做下来了的。一个不合理的政策,一定会催生各种合理不合法、合理合法、合法不合理等等各样应对措施。

在闪婚之前,早已经有补交税、补交社保等各种方式规避政策限制;后来政策又不断加码不断补漏,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最后终于到了今天“一拍即合一拍两散”的闪婚。

闪婚根本不是中国人今天才有的“伟大发明”,为了争得国外居留权,这样的活计大有人干。闪婚也不是应对楼市调控的惟一招数,限购之后,听说2011、2012年北京上海的离婚率大增,但有关部门显然没有公布这个数据,想必也不敢公布这个数据。不然的话被外媒解读为出发点为了改善人民居住条件的限购,反而导致人们的幸福指数大减、离婚离大增,有关部门面子往哪儿搁?

最新的一则消息是,31岁的北京人王某利用其担任朝阳区房管局权属登记中心职员的职务便利,于2011年至2012年间,伙同房屋中介人员违反限购政策,为不具有在京购房资格的人员违规办理过户手续,收取中介人员好处费60万元。王某因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公诉至朝阳法院。

一个小职员在登记环节可以钻法律空子,那么社保、税收领域是不是同样也可以有空子可钻?多交几万元就可以获得购房资格的事,网络上的广告随处可查。其实并不需要每一个环节都去打点,也许只需一个环节获得法律程序上的通过,其它环节就一路畅通无阻。

因此,从具体操作来看,限购增加了购房人的时间和金钱成本,也增加了审核的行政成本,也有可能增加公职人员的腐败机会,几个方面,其实都是在害人。惟一的得利者是诸如参与闪婚结婚的北京人。

多年来,各种各样的房地产行政调控措施从未放手,但它们是不是真的按调控意图起到了应有的作用,却始终不见一份完整的评估报告。笔者根据中国指数研究院的数据进行整理,2006年以来北京楼价涨幅(和头一年度同比。注意楼盘有一个逐渐郊区化过程,实际涨幅远高于此):2006年19.6%;2007年44.6%;2008年9.26%,2009年13.5%,2010年29.6%,2011年7.8%,2012年初步估计大约在10%左右。

表面上看,2011年初的最严厉调控政策出台,使得2011、2012两年楼市涨幅相对较小,事实上未必是因为行政调控的直接作用,更多的是货币政策的作用。比如2010年两会后“史上最严厉调控”措施开始密集出台(2011年初始的限购只能算是加码),当年楼价比头一年仍然大幅度上涨三成,主要原因是2009年初的4万亿货币政策加码所致,它一般都有一个滞后期。2011、2012两年的涨幅有限,主要的也不是限购的功劳,而是货币政策有所收紧的结果。房价上涨跟政府经济刺激和货币增发正相关,跟限购等调控关系反倒不那么密切。

行政管制违背了市场交易自由,妨碍了公民权利实现、阻碍了人们追求财富和自由的道路,会改变供求关系,却无法改变需求本身。

高山可以让河流曲折拐弯,却阻挡不了河流的方向。再强硬的行政调控措施,如果违背规律和市场自由,最终都会受到规律的惩罚。一是政策的严肃性问题会遭到现实的嘲讽,“合理房价”的预期永远无法落地实现,让寄予希望的人们不断丧失购房机会,其中一部分人永远坠入到无房者“无产者”行列,一步赶不上步步赶不上,“永世难得翻身”;另一个就是相当多的国人为了规避不合理的政策限制,被迫主动或被动地选择“歪门邪道”,和政策躲猫猫捉迷藏,大量的时间、精力、聪明才智和良好的规则意识在无谓的政策周旋与人际纷争中白白磨损——这是一笔更大的看不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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