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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街头抓小偷有哪些绝招?

逛街、旅游,已成了现代人的一大生活行为,特别是现代女性,往往乐此不疲。但外出多了,遭盗窃,甚至被明抢的机会也大。小偷可恨极了,在古代中国的街头不法分子也不少,治安同样是个问题。那么,古代街头是如何抓小偷的?

从史料上来看,小偷自古就是街头的祸害。战国初期著名法学家李悝在其《法经》便称,“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治盗”竟是当时国家领导人首先要考虑的事情,可见那时盗贼不少。当然,古代执政者考虑更多的可能是窃国大盗。

因为街头乱,小偷多,早在周代,街上的管理人员要持鞭上岗,此举并不仅仅针对占道经营的流动摊贩,也是为了对付流氓、窃贼一类人。

据《周礼•地官》记载,当时的“公务员编制”中设有“司稽”一职,分工是“掌巡市。而察其犯禁者,与其不物者而搏之。掌执市之盗贼以徇,且刑之。”大概意思是,司稽负责在街市上治安巡逻,检查是否有违反禁令、行为反常的不端之人,如果觉得可疑,可以随时将其抓起来。此外,司稽的另一重要职责,则是负责抓窃贼,并对他们进行惩罚。

早年,出于街市买卖交易安全的考虑,一般把市场规划在城中,并建高高的围墙,四周设门,由“城管”拿着执法刑具把守。还专人敲着梆子,高喊类似“防火防盗”的话,小偷、抢劫犯这类不法分子一旦在街头露面,很容易被逮着。《周易•系辞下》所谓“重门击柝,以待暴客”,说的就这意思。

从这些规定中可以看出,周代也并非太平天下。江湖传说中小偷的祖师爷盗跖,就是这一时期出现的人物。《庄子•杂篇•盗跖第二十九》称,盗跖是坐怀不乱的柳下惠的弟弟,与孔子还是好朋友。有学者认为《庄子》所记不实,但不论是真是假,当时街上有小偷应该是肯定的,不然官方也不需要设司稽来“抓小偷”。

到了汉代,由于城市经济的发展,买卖交易活跃,逛街的人也多了起来,相应地,小偷也活跃。

西汉的长安街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城市,据《汉书》注引《汉旧仪,“长安城方六十里”,总面积约现代36平方公里。长安城内有9个大市场,相当繁华。班固《西京赋》称,“内则街衢洞达,闾阎且千,九市开场,货别隧分,人不得顾,车不得旋……”由此可知,当时的长安街头行人熙攘,车水马龙,热闹非凡。

因为好混,小偷也都“漂”到了长安,长安的治安秩序一度混乱,偷盗现象严重,市民和商人叫苦不迭,大概比今欧洲巴黎、罗马街头的小偷还要多。为此,朝廷制定了《盗律》,严惩偷盗行为,还创造性地设置了“贼捕掾”这一公务员编制。贼捕掾是什么的?用今天的话来说,是专门负责抓盗贼的警察。

因为治安太差,朝廷曾多次撤换市长(京兆尹),甚至出现皇帝直接插手京兆尹的人事安排。

据《汉书•张敞传》记载,刘询(汉宣帝)当皇帝时(公元前91年-公元前48年),因为小偷太多,治安不好,曾多次调换京兆尹。以抓盗贼出名的胶东相张敞,便曾被刘询调到长安,接任京兆尹。张敞确实有一套,到任后他摸清了长安盗贼的底细,先将几个在长安过得很滋润的“偷长”(贼头)找来责问,令他们抓贼赎罪。

到底是贼头,鬼点子亦多。他们请张敞暂时任命他们当官,回家后便大办酒席,听说“老板”当官,全城的大贼小偷都前来祝贺,个个喝得大醉。贼头暗中在小偷的衣裙上,染上红褐色标记,而“警察”(官吏)坐在巷子门口等等,见到衣裙上有红褐色的就抓,一天抓到了几百个贼。

后来审查发现,有的小偷一人一天作案100多起,这些小偷统统被法办。经过这次整顿,长安城的治安一下好转,“市无偷盗”,小偷也不敢再来长安“闯码头”了。

更绝的是南北朝时一位叫王敬则的官员取的抓小偷手段。

王敬则是南朝齐人,时与京城建康(今南京)相连的吴兴郡,治安便很不好,盗贼小偷很多,偷抢之事频发。据《南史•王敬则传》,时新到任的郡守王敬则决心“严打”。当时有一个10来岁的小孩子在路上拾到他人丢失的物品,王敬则借此大做文章,把小孩抓来杀掉示众,吓得盗贼不敢露头,从此“路不拾遗,郡无劫盗”。

为了彻底禁偷,王敬则抓来一个小偷,当着他们亲属的面严加鞭打,然后罚小偷去扫马路。后来王敬则允许小偷“轮岗”:可以举报以前的同伙,来代替代自己扫马路,即所谓“令偷举旧偷自代”。此事一经传开,当地的小偷生怕被认识出来,全都逃走了,当地一度“天下无贼”。

这种抓盗贼的的手段,可以叫“贼帮捉贼”法,既绝,又灵,深为后世推崇,无有不灵,贼喊捉贼,想蒙混过关是没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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