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这里

城镇化可能是毒药

市场对于城镇化的希望很大,但我对这个问题还是比较谨慎的。主要是因为:

第一,城镇化究竟是经济发展的因还是果。我以为是果而不是因。如果像目前管理层所说的那样,把城镇化作为经济发展的因看待,必定会造成揠苗助长。城镇化应该是经济发展的自然历史过程,而不能靠搞运动把农民赶进城市,如果这么做,与英国资本主义初期的圈地运动有何区别?在我国目前的政治体制和法治环境下,必定是制造更多的悲剧。所以对于这个城镇化,我不大乐观。当然有别的办法,下面再讨论。

第二,目前的农民并不适合搞过分的城镇化,因为目前50岁以上留在土地上的农民离开了土地将会没有办法生存。回想五十年代我国的一个重大错误,就是搞三面红旗,其中人民公社和大跃进给人民带来的灾难仍然历历在目。几千万人因此被饿死。文革期间的一个笑话就是割资本主义的尾巴,其实就是从人民公社这个制度设计来的。所以,我很担心新的城镇化重复当年人民公社化的老路。尽管道路的形式不同,但都是强迫农民脱离开土地,都是盲目得大跃进。这种灾难一定不能再发生。

第三,我国的经济改革是从土地承包制度开始的,后来进一步推广到全国各个行业,有了个体户和民营企业,有了资本市场和现代企业制度。从这个成功的改革路线看,目前我们的改革并不是要搞什么城镇化,而是相反,要把土地归还给农民,要将土地私有化。农民成为自己的土地的主人,像解放初期的土改那样。农民有了土地权,就可以自主交易流通,土地的价值在市场上被确认,发挥出市场对土地资源的配置功能。当然,要有合理的立法和税收制度相配合,防止土地的兼并和权力的掠夺。在前一段时间,政府放弃了对土地的税收其实是很错误的一项政策,尽管这是出于对农民利益的保护,实则是违反了价值规律。土地是有价值的,拥有土地就必须向政府缴纳资产税,这是法律规定的。我不知道当时的政府为什么做出这项错误的规定。短期看是对农民有好处,但长期看实则是导致土地资源误用和混乱的根源。应该在确定土地私有权和交易权的时候恢复这项税收。这么做才会让土地向会经营的农民企业家手里集中资源。当然,自足的农民可以减免。

第四。对于目前农村的改革我认为有两条才是最根本的,而不是要做城镇化。1是确立目前农村人口对土地的经营权和拥有权。这个权利不仅仅是经营而且包括交易的权利。这是农村人的资本,如果要离开土地,这块资本就是新的城市居民的原始积累。2,就是彻底消除城乡二元体制,彻底改革户籍制度。所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是平等自由的国民,没有城市和乡村之分。每个人都有自由的迁徙权,居住权,劳动权,只要合法就可以。这个改革才是最根本的和急需的。消除了这个制度藩篱,我们就会看到十年之内,不仅仅会有大量的农民城市转移,而且会有大量的资本向农村转移,城乡一体化才能得到发展。

导致我们目前城乡差别的原因并不是所谓的城镇化不足,而是我们的户籍制度。如果高层不认识这个问题,强行推行所谓的城镇化,会导致目前的农民穷上加穷。没有进城之前穷,但有土地还能生存。一旦失去土地进城,就不仅仅是穷而且是困了。如果积累到一定的程度,就会导致社会的动乱。

所以,城镇化并非是治疗城乡差别的好的药方,反而可能是毒药。不合乎规律的凭借政府的力量推行城镇化,会导致社会的动乱的后果,这个预期在我看来,一点都不夸张。

所以,股市炒作的城镇化,其实没有底气。当然,市场这么看,作为一个题材,我也可以理解。

栏目: 

Theme by Danetsoft and Danang Probo Sayekti inspired by Maksim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