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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孕育大量资本机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近日,国务院常务办公会确定10项政策措施,率先从农产品流通环节入手,从而达到“推动农业大产业化”的新格局。

必须注意到,这10项措施不仅针对流通环节。比如,关于用水用电的价格优惠,就是从生产到储藏,从批发到零售的全部过程。

不否认,这样的措施将对城市人口降低生活成本大有帮助,但我们必须看到的是,如此全产业链的优惠措施,它将起到另一个更加重要的作用:真正实现农业产业化的新格局。

实际上,党的“十八大”已经对农业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这实际是针对现实农业生产组织分散、市场混乱、不成体系的情况而言的。

众所周知,现实农业生产方式是依据30年前“联产承包制”建立起来的,它的目的是为了改变人民公社、大锅饭所形成的生产惰性,重新焕发农民生产积极性。

但时过境迁。土地的减少,加上农民在分散化的经营方式下没有谈价能力,使得他们更希望通过去城市务工而获得更多一点的收入,这也同样抑制了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怎么办?改革。以资本为导向、而非过去那样的以行政为导向,来形成新的农业经营方式,这是继农村土地联产承包之后的又一次重大改革。

按照农业部的理解。这次改革是要实现“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实现“农业组织和制度的创新”。目的是要“把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农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上来,使农业发展更多依靠科技进步、设施装备改善、劳动者素质提高驱动,更多依靠一、二、三产业发展联动,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四化”良性互动,着力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这样的改革目标,要求中国必须“在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着力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什么意思?资本下乡,推动涉农资本的良性发育,这是真正实现产业的前提,是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的客观要求。

实现“四化”的总的方式是:政府拉动、农民主体、社会参与。农民主体过去是,未来也必须是,不同的可能仅仅是主体存在形式,所以这一点没什么可说的。

而我们需要重点关注的是:在政府拉动下,是不是可以大幅降低农业生产成本,降低农业生产税费,从而引导社会资本大规模流向农业,形成农业产业链的系统地整合,从而实现中国“农业四化”。

不错,中央开始动作了,国务院此次出台的10项措施就是重要的一步。笔者坚信,未来从事农业生产、流通、批发、零售的企业是不是应当有税收优惠,甚至像免征农业税那样,对真实下乡的资本免税?这方面存在巨大的想象空间。

笔者认为,中央在农业方向的扶持力度会远远大过以往,原因是:中国的粮食安全问题日益突出,中国的农业成本问题日益突出。中央要求“必须牢牢地把饭碗子端在中国人自己手上”,这关乎一个国家的生命线。

也正是基于这样的理解,笔者认为,农业将是未来中国经济的一个重要的、新的成长点,这其中孕育着大量的资本机会,而最大的机会是“循环农业及其所属行业”,因为循环是降低成本最有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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