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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的决胜点:品味

2007年,当Steve Jobs与Bill Gates两位“Frienemy”(Friend + Enemy)历史性的同台D5座谈会,记者问到Bill最佩服Steve的是什么,Bill几乎毫不思索的就回答了:
I would give a lot to have Steve’s taste.(我愿意牺牲很多东西换取Steve的品味)

品味?两位科技史上最强的创业者CEO,战到了最后,定高下的关键居然不是技术、不是策略、不是手腕、也不是沟通能力,Bill最欣赏Steve的,居然是“品味”。

但你仔细想想,这是很有道理的。Apple终究是一个消费性电子“精品”的品牌,这样的品牌背后一定会有一个“品牌精神”,一个必须要“入世”、不“流俗”,又能“与时俱进”的品牌精神。当Steve Jobs还在时,其实他就是这个精神。所以Apple产品从工业设计、使用体验、搭载的软体、生态圈的规矩、行销文案、价格,一路到Apple Store的摆设,最终都是由他来拍板定案的,而他决策的基础?你或许可以说是“独裁”,但也可以说是他个人的“品味”。

从另外一个角度去想,技术、策略、手腕、沟通能力,如果你愿意花一万个小时去学习,一个创业CEO大概都可以达到非常不错的境界。但“品味”,我就真的不知道了。一个人花一万个小时,真的能够体会“品味”到达一个程度,让他可以“出众”而又不“出世”吗?这我真的不确定。况且,如果你需要花一万个小时学习品味,你该从哪里学起?这又是另一个课题。

但无庸置疑的,我认为“品味”是非常重要的关键。我们常说一个创业CEO每天要做几十个大大小小的决策,大多无法经过充分的讨论与资讯收集,但好处是这些决策不需要每个都正确,只需要“多数”正确,错了赶快修正就行。如果你仔细想想,当一个创业CEO在这样的工作情境下,能够有比较高的决策正确率,短期来说,或许是运气,但长期而言,除了他的知识与经验之外,品味绝对是非常重要的关键。

在2008的美国总统大选中,Obama阵营制作出了上面那张经典的海报,海报中的Obama,最终成为在社群媒体里最广为流传的候选人印象。这张海报既现代又后现代,红色的脸让你感受到冲突,白色的脸却又让你感受到冷静,Obama看着右上方代表远见,下方写的文字是“HOPE”,强调Obama阵营主打的是希望与改变,而不是他们的候选人。当然Obama最后奇蹟似的赢得选战有很多原因,但你仔细想想,当初他一定有很多海报可以选择,为何决定就是这张,然后你再观察Obama阵营整个选战下来的种种品牌决策,我想那背后在默默运作的,应该是他本人的“品味”。

当然“品味”很难学,我也不敢说是什么大师,但我想我们可以从观察与质问开始,为什么Mac是金属色的?为什么iPhone是黑与白的?然后你还必须去别的领域得到灵感,精品、时尚、汽车工艺、精致美食,都是我们可以师法的地方。Bill Gates到了五十岁才想到他当初应该牺牲一点,去换取Steve Jobs拥有的品味,那或许20、30岁的我们,或许应该提早开始用功,提升自己的Tas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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