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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为什么是恶法

关于《劳动合同法》相关问题给逸民表弟的一封信

逸民表弟:近好!

听我母亲讲,你正在与一家手机销售商打劳动纠纷的官司,你要我母亲请我给你出出主意。我怕电话中与你讲不清楚,因此,现在给你写封信表明我的态度。一是我不会给你出主意;二是我不能给你出主意;三是我希望你无条件停止这场打官司的行为,并立即给你的雇主赔礼道歉。至于你所遭受的所谓的“损失”,我全部承担下来,不就4000来块钱吗?我还出得起,我全额补给你好了。

为什么我要你这么去做,因为我希望你有一个正确的职场人生观。钱不是靠打官司打来的,是靠自己挣出来的。可以说,绝大多数企业主都希望自己的员工赚得越多越好,员工赚得多,他才赚得多,这是企业良性发展的表现。员工赚不到钱,这家企业可能处于经营困境了,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一名有良知的员工,应该与老板同心同德去改善企业的这种不利局面,而不是为自己的工资没有发放或及时发放而与企业闹上法庭、对簿公堂。

我承认现在的《劳动合同法》是非常有利于你的,我也承认只要你坚持将官司打下去,你肯定会赢。但是,你赢得了这块官司,却输掉了自己的道义。这样的员工,在我的眼里至少不是好员工,甚至是刁民。其实,这部所谓的《劳动合同法》是专门扼杀小企业的一部恶法,为什么这么讲?因为对于大中型国有企业来说,由于其垄断地位,其员工待遇很好,大家是挤破脑袋也想挤进去的,《劳动合同法》对于它们是基本上用不上,对于成规模、成建制的民营企业,情况也差不多。但对于小企业,特别是初创企业,由于其处于企业发展初期,其商业模式、老板的管理经验都不成熟,难免会出现经营困难甚至倒闭的情况,如果国家负责对这些创业者的失败买单,你出现了目前的劳动纠纷,我一定支持你去告你的老板。但实际上,对于这些小企业主,他们承受的风险最大,他们失败了,就真正是一无所有了。

我这么讲,并不是说你作为劳动者的权益不需要保护,权益当然要保护了,何用《劳动合同法》,宪法都在呢!但我们能不能将心比心,换个角度看问题,企业主的风险其实最大,它交了税又提供了就业岗位,但万一倒闭了,谁又来保障他们呢?企业好的时候,加工资、发年货、送红包,企业不好时,没有这些了,难道就要跑,难道就要告?你心里不痛快就可以拍屁股走人,甚至还可以告老板,想过没有,老板还得苦苦坚持,他们的痛苦被谁知道,被谁理解呢!

我给你举个例子吧,那就是前几天的事,我遇到的一个小企业主,他对我说,现在他不开工厂了,再也不用交税,再也不用担心工商、税务,再也不害怕刁民了。其实,这部《劳动合同法》真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结果是政府输,企业输,劳动者输。它让创业更难,让你们这些人就业也就更难了。别告了,有本事,你就争取去中移动、中石油、中石化这些企业,那里基本上不需用《劳动合同法》。

可以这样说,这部《劳动合同法》阻碍了中国经济中最活跃的部分--民营小企业的发展,办企业的风险大大增加了,搞到企业倒闭了,你们这些劳动者又到哪里去讨要工资,和谁去签订劳动合同呢?国家给你签吗?给你签的话,都到国有企业去好了!真是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给你说个道理吧,按照目前的《劳动合同法》来说,“全国劳模”这些人肯定是没日夜地加班工作,放弃节假日对他们来讲也是平常不过吧,但全国劳模所在单位几乎可以肯定没有给他们足够的加班工资!那么按照《劳动合同法》的逻辑,难道我们能说这些“全国劳模”所在企业是违反劳动法最严重的企业吗?难不成每年一度的“全国劳模”评比应该改为全国“被剥削最严重的劳工”年度评比?严格按照这部《劳动合同法》,努力工作、勇于奉献就不能再被提倡了,你说操蛋不操蛋啊。

退一步讲,没有一个老板愿意和替自己创造价值的员工为敌,对于这些员工,企业家爱都来不及呢。你现在的情况是二个多月没给人家销售出一台手机,如果企业将你能够作为资产来核算,你就是负资产,他不是在创造价值,你是在制造费用!老板已经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给你报酬了,可以说已经仁至义尽了。你真的应该感谢这样的老板,而不应该去告他。你千万不要去学某些刁民利用这部劳动法作为懒惰、无能的护身符,甚至作为要挟老板的利器。

那些制定《劳动合同法》的人,要么是智商不够,要么是养尊处优惯了,不懂柴米油盐。他们除了所谓的虚伪道德正义感之外,什么代价也不愿意付出的,你失业了,他们会给你钱吗?

判断一个政策的好坏,不是看它的目的高尚不高尚,而是看它的效果。我不否认《劳动合同法》的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利益,但我想说,其实它的效果是恰恰最损害象你这样的需要不断寻找工作的普通劳动者,因为它大大减少了就业机会,恶化了劳资关系。《劳动合同法》就是这样的一部看起来很道义的一部法,看似保护了职工,但实际上是隔着裤子就放屁,比脱了裤子放屁更恶心。

最后,再给你讲一个大道理,实际上现在没有什么所谓的金融危机,那是吓唬你们的,到目前为止你听说过有银行倒闭吗?你肯定没听说过吧,但中国经济确实出了大问题,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劳动合同法》,它将国家应承担的社会福利责任全部推给了中小企业,它将老板与员工的关系敌对起来了,它大大伤害了企业家的创业热情,导致了中小企业危机四伏。这些责任的罪祸魁首其实是《劳动合同法》,真的不要再推给什么金融危机了。

逸民,我给你的这封信可能语气不象生活中那么温和,请你多点理解,全是为了让你听进去!最后,希望你放弃起诉你的老板!!!

致礼!

你的表哥:靖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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