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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薄再次告诉人们什么叫司法不独立

山东济南法院判处薄熙来无期徒刑,这一判决不出著名法学家程干远所料。程干远指出:薄熙来获重判是因为薄熙来犯的是政治案而非经济案。从薄熙来案的庭审到判决,人们可以看到:在中国什么叫做司法不独立,什么叫做没有程序正义,什么叫做法官不能按照自己的自由心证来判案。

在薄熙来案宣判之前,程干远便预料薄熙来将被判处无期徒刑。程干远认为,薄熙来贪污受贿多少并不影响案件的判决,决定的因素在于这是一场政治审判,薄熙来的政治对手不会让他有东山再起的机会。程干远说:“从中共的历史来看,政治审判都不可能判得很轻。有的人说薄熙来会轻判,甚至说无罪释放,那是对中共缺乏认识。”

法学家程干远原为南京师范大学法学教授、中国行政法学会副会长,退休后移民美国,目前居住在旧金山湾区。

程干远表示,薄熙来案从庭审到判决,对薄熙来的量刑固然值得关注,但更值得关注的是,这个案件再一次告诉人们,在中国什么叫做司法不独立。他说:“这个案件的审判,我们可以看得出来,案件的提起,证据的来源,都是中国共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这个纪检会本身是违宪的,他们行使的审讯、关押,也就是所谓‘双规’,没有宪法赋予的权力。任何一个实行宪政民主的国家,都不能由政党设立这么一个机构,有侦查权、有限制人身自由的权力。”

程干远指出,由于主导整个案件的是党而不是法院,所以法官对于薄熙来案的审讯与判决,不能持有中立的立场,行使独立的审判权。他说:“司法独立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法官必须中立,法官不能受政治因素的影响。法官应该有自由的心证,按照他对法律的理解和他的正义良知来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判决。这一点在中国完全不可能做到。我们都知道,薄熙来案子判决的决定权不在法官,法官只是一个形式。当然法官这一次的表现比过去法官在庭上制止辩护人的发言,甚至训斥被告人,可以说是进步了一些。但法官的自由心证,是完全不可能的。”

程干远指出:在薄熙来案的审判中,我们还看到取证过程违法司法原则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他说:“证据就是证人不能违反自己的意志,是他个人真实意志的表现,而不是按照检察机关的要求来举证来控诉。薄熙来案的整个庭审过程中,都没有进行认真的质证,一直到现在为止,薄熙来案的里的一些关键问题,像是谷开来的所谓杀人案,真相还是在云里雾里。”

程干远最后还表示:“薄熙来在重庆唱红打黑,他搞的都是没有司法独立,没有程序正义的手段。当他自己当了阶下囚的时候,他要求司法独立,要求公平正义,他尝到苦头了。很多官员一旦自己陷入牢狱之灾,他就知道中国的司法是多么的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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