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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和国家领导人被判刑后的四大“滋扭”

四大“滋扭”之江青:咆哮公堂

四大“滋扭”之张春桥:一言不发

四大“滋扭”之陈希同:“有话要说”

四大“滋扭”之薄熙来:“苦笑江湖”

今天上午,薄熙来因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连受贿所得赃款购买的位于法国戛纳松树大道7号的枫丹•圣乔治别墅也被继续追缴,予以没收。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当年权倾天下唱红歌,操!又唱出了一个“无产者”。倘若,再和谷开来把婚一离,岂不是无期徒刑后面又多了个“无妻徒刑”?

历史上被判刑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一堆,大多是平静认罪称“我对不起党,对不起人民,对不起家人。”

据中共九大中央政治局委员吴法宪回忆,1981年公审四人帮和林彪反党集团时在宣判出庭前,特别法庭的审判员警告他:在庭上可以发言,但不准推翻起诉书上的罪名,否则要判重刑,所以他“下了决心,不申辩,反正申辩也没有用。”

历数这几十年被宣判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心服口服”的远远多于负隅顽抗死路一条的。据本博秦全耀统计在宣判后犯“滋扭”的只有四个。一个是咆哮公堂的江青,一个是一言不发的张春桥,一个是“有话要说”的陈希同,再一个就是戴着手拷子“笑傲江湖”的薄熙来。不过,笑的有点苦,开倒车,唱红歌,应该是“苦笑江湖”。贪官须谨慎,莫学薄熙来。辱没红二代,祸出老婆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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