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这里

就“上海法官嫖娼”事件专访慕容雪村

慕容雪村是当今中国著名作家,继2002年发表网络小说《成都,今夜请将我遗忘》一举成名后,他先后创作《天堂向左,深圳往右》、《原谅我红尘颠倒》、《中国,少了一味药》等关注中国社会现实的作品。2011年底,他在挪威奥斯陆发表演讲——《把野兽关进笼子》,在大陆互联网上传诵一时。虽然今年5月以来,他在网络上遭受全面封杀,各个微博帐号均被注销,但仍然是最有影响力的公共知识分子之一。

慕容雪村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是法学科班出身,他的代表作之一《原谅我红尘颠倒》,正是以一个律师的视角,描写当今中国司法界的各种乱象。最近爆出的“上海法官集体嫖娼”事件,或许让局外人目瞪口呆,但对于这本书的读者来说,却并不出人意料。为此,本台特意采访了慕容雪村先生,请他谈谈对这一事件的观感。

问:上海法官集体嫖娼案事发后,很多人都想到了您当年的作品《原谅我红尘颠倒》,因为书中有些情节和今天的现实有很强对应性。事发之后人们的第一反应往往是:上海法院在国内口碑还算不错,都出现法官集体嫖娼的丑闻,那么中国法院到底腐败到什么程度?

慕容雪村:我们注意到,在这次集体嫖娼事件里,不仅仅有业务庭的法官,而且其中有两位,一位在上海高院内部负责纪检,另一位负责监察,这些人本来是要维护司法系统的廉洁,但现实情况是连他们都已经下水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几乎可以断定上海高院各种法官已经沆瀣一气。这个事情大概可以显示上海法院的这种风气。

不过我觉得,这个事情也并不值得惊奇。根据我们的观察会发现,一个人或者一个机构的腐败程度,跟他手里的权力有关系。他有多大的权力,就能腐败到何种程度,我们从最近的刘志军和刘铁男案件中大致可以看到这个端倪。

但是要知道,在中国这样一个非法治国家,法官手中的权力其实非常有限。只是说,法官的腐败更难让人容忍,但是要说法官腐败更严重,这个是我所不赞成的;事实上,中国腐败最严重的,恐怕还是党委和政府。比如最大的几个大贪官恐怕都是在北京。

问:事情发生后,也有另外一种少数派声音认为关系到私德,在今天的舆论环境下,一个政府公务员嫖娼恐怕不是什么稀奇事,而在现行管理体制下,法官本质上也是公务员序列中的一种。如果司法职业在独立和尊严上没法得到保障,为什么又要求法官在另一方面的道德标准更高?

慕容雪村:中国人其实对公务员或者官员的职业道德要求并不高,甚至不要求他们不贪,只要求贪的少一点;不是要求他们不凶恶,只是希望他们能够凶恶得轻一点。

对法官的要求我觉得也并不是特别高,而是说在这样的部门,人们本来会有某种特殊的希望,这可能更多地是在舆论上造成的。按照现在中国大陆的法律法规包括职业道德要求,对法官的要求其实和其他公务员没有太大分别。

但是公众为什么会觉得法律领域内更难以容忍呢?最主要的原因是,中国人传统上认为法院是最后一个说理的地方。既然最后一个说理的地方都这么脏,那让我们去哪里说理?我觉得这是很多人感觉难以容忍的背后的一种心理。

问:很久以来就有网络段子说当今中国关系“四大铁”,其中之一是“一起嫖过娼”,这次上海高院提供了一个切实的例子,同样有评论说事件亮点不在“嫖娼”而在“集体”。这种法官之间关系的私人化、隐秘化和粗鄙化,会给台面上的法治进程造成什么样的影响?

慕容雪村:很久以前,我的一个在检察院工作的同学就曾经问过这么一个问题。他说,你看如果领导在里面包个小姐,那我进去以后要不要也包个小姐?假如我不包的话,我还要不要混了?这种心态大概也可以说明情况。

其实我觉得,现在的政治,既不是家天下,也不是公天下,而是一种团伙天下,在各个领域里都奉行这种团伙政治,也就是说,你要入帮入派,就必须接受帮规家法,要交投名状。逆淘汰的机制已经形成。在这种情况下,假如说有同事找你去嫖娼,而你不去,而且不是一次不去,是永远不去,那你在这个圈子里面就将难以立足。所以我们可以断定,在上海高院内部已经形成了这样一种逆淘汰机制。

我们以前讲洪水会决堤,而现在腐败差不多也到了决堤的时候。

问:这次事件的招待方是企业,但同时在其他很多场合下也有律师参与。比如最近的报道指出,爆料人此前曾经举报其中一位法官嫖娼,结果有律师出面把丑事“顶包”扛过去了。律师和法官的这种畸形共生关系,也遭到很多批评。您从个人经验,尤其是写作《红尘》的体验来看,律师群体如何才能走出这个困局?

慕容雪村:这两年中国大陆整治司法腐败的一个重要措施,就是要求律师讲职业道德。但实际上这对律师来说是个两难的事。律师当然要维护公平正义这些价值,这是大的原则,但涉及到具体问题,律师要追求胜诉,以维护当事人权益为天职。

而中国的法院实际上形成了这样一个氛围:一个案件中,一方送钱另一方不送钱,那么送钱的一方胜诉。在这种情况下,身为律师,你会不会劝你当事人去送钱?或者,甚至替当事人去送钱?这算不算违背律师的职业道德?

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官方的种种要求给律师设置了一个两难困境,而律师在这个法律行当中实际上是最弱势的。我觉得除了自身修养、自己对法律的信仰以外,你很难说律师这个群体能够为中国的司法进程主导哪些方面。它无法主导,只能是一个被动的参与者。

当然我们也看到,这几年在中国大陆的人权等领域中,律师是一个特别引人关注的群体,其中出现了例如浦志强、斯伟江、周泽、迟夙生、刘晓原这些表现非常优秀的律师,让我们看到了中国律师的希望。

问:实际上不仅是律师,法官这个领域也同样在强调道德教育。从8月8日起,上海高院将进行为期半年的集中教育专项整顿活动,代院长崔亚东表示,上海法院要以刮骨疗毒的勇气来面对。在您看来,中国法院之病究竟是在多深的程度?自己给自己开刀,能不能做到“刮骨疗毒”的地步?“刮骨”之后能不能起到“疗毒”的效果?

慕容雪村:我觉得“刮骨疗毒”这个说法还是不够形象。根据我的了解,现在不光是法院系统的高官,而且包括中共的某些高官,对中国官场腐败认为并不是心头大患,而是疥藓之疾,认为差不多是痔疮一样的病。他们的种种“反腐”措施也就相当于自己给自己割痔疮。这个能治好吗?我觉得压根是没有可能的事情。

其实我们都知道腐败的根源在哪里。在党政军公检法这个系统里面,公检法的腐败还算是较轻的。它们的根源还是在于不受制约、不受监督的权力。司法系统内部的人也经常说这样的话:检察院监督法院,可是谁来监督检察院?纪委监督所有一切干部,可是谁来监督纪委?中纪委监督各地纪委,可是谁来监督中纪委?到了最后一层,实际上没有人监督了。而有力不受监督的权力,不腐败几乎是不可能的。

问:除了“刮骨疗毒”以外,崔亚东的另一个说法现在引起很大的争议:上海法官集体嫖娼丑闻“给境内外敌对势力借机攻击党和政府、攻击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攻击上海党政干部队伍提供了可乘之机”。这种“境内外敌对势力”说法耳熟能详,如何看待这一措辞背后的心态?

慕容雪村:真讲法律知识,这位崔亚东未必有多么深厚。但是在中国当下体制,很多复转军人和其他领域的政府官员纷纷充任法院院长,而且还有大法官称号。在一个法盲主持的法院中,出现这种奇谈怪论其实也并不奇怪。

但是崔亚东这个说法,我们也还是可以做些分析。我把这种现象称为“独裁者恐惧”。在有独裁权力的地方,不仅仅是独裁者有这样的恐惧,被独裁的人们也会或多或少地感染上。

这种恐惧有几种表现方式:

第一,时刻叫嚣战争,但又随时随地活着战争阴影之中,或者说得更清楚的话,是随时随地对战争感到恐惧。

第二,觉得敌人都是纸老虎,又觉得身边全都是敌人派来的特务。

第三,把民众视同温顺的羊,觉得自己君临万民,但同时又觉得自己陷于“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之中。

你仔细观察就会发现,独裁者和被独裁者,或多或少地都有这样的毛病。比如这位发言的院长,表现出来的其实就是这样一种病态:出来问题从来不反省自己,而是从国内外找敌人,制造假想敌。

这种手法既拙劣不堪,又很愚蠢,到现在也没有什么观赏性。最一开始这么干的人还有点观赏性,到他这么干的时候,一点观赏性都没有,只剩下乏味、无聊和愚蠢了。

问:这次上海法官集体嫖娼丑闻的曝光,实际上是出于一位“老陈”的复仇动机。老陈的这种做法,可以说是当下司法领域内弱势群体的一种“超限战”,但这种做法同时也需要很多条件配合,例如财力、时间、精力,并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到的。所以“老陈”的这种行为方式,有没有现实的示范效仿意义?对于当下法治进程究竟是福还是祸?

慕容雪村:在一个用“法治”名义钳制人民言论,用法律名义来压制人权的国家里,为了彰显正义,有时要有一些必要的私力救济,而前提是不伤害无关人员、不使用暴力。

所以我觉得,老陈的这个做法,无论在哪方面我都赞成。当官司败诉、上访无门,中国的平民如何寻求正义和公平?老陈的做法可以说是指出一条路来。至于经济成本,比起常年不能昭雪的冤屈来说,这个成本还是值得的。

栏目: 
首页重点发表: 

Theme by Danetsoft and Danang Probo Sayekti inspired by Maksim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