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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食奸臣肉的表演

天地大戏场,戏场小天地。这副对子,在许多乡村戏台都有。个中道理,说的还真是靠谱,天地就是一个戏场。在某种程度上,人人都在做戏,有时候,还要带上假面。当然,同样是做戏,有的演得好,有的演得就比较拙劣,这跟戏台之上的人生差不多。

很多高等动物,都不食自己的同类,除非到了万不得已的地步,人是灵长目中金字塔顶尖的动物,人相食,当然更是不到万不得已的下下策。真要是非到那一步不可了,也是易子而食,或者给人改个名叫“两脚羊”,否则心里过不去。所以,尽管总有传说道人肉其实很美味,但真正吃人的,在正常年景,并不多见。弄熟了吃都罕见,更何况生吃。

然而,在某一种场景下,人们就是会生吃人肉,而且当众吃——碰到大恶人,大奸臣被处死的时候。有的,真是有些义愤在里面,比如说董卓死后,暴尸街头,肉就被人吃掉不少,剩下的都是板油,还让人点了灯。董卓是个大恶的军阀,胡乱杀人,杀人无数,有仇家恨不得食肉寝皮,也算正常。但是,有的所谓奸臣,好像跟那些看客们并无仇怨,只要被当众处死,一样会被人生吃了。比如明末中了人家的反间计被冤死的袁崇焕,在皇帝看来是奸臣,甚至汉奸,但是又干京城的百姓什么事儿呢?凌迟处死之后,肉也被人吃了个干净,这就很难说是出于义愤了。

同样是明朝,人家朱家人自己斗起来的时候,胜者为王,败者为寇。建文帝的忠臣就是燕王朱棣的叛逆,明英宗的忠臣就是景泰帝的奸臣。臣子们一旦站错队了,还坚持不改,尽管挣得节烈之名,但有时候也难免被凌迟。比如方孝孺,在建文帝不知所踪,大势已去的情况下,依然坚持气节,不买朱棣的账。不仅自己死了,还搭上九族,连带老师也遭了殃,这就是所谓的夷十族,破了中国古代的吉尼斯纪录。朱棣跟他老子一样,是个拿残忍当饭吃的家伙,剐了方孝孺,夷了人家十族还不解气,居然下令让人把方孝孺的肉给吃了。于是,吃奸臣肉的故事,升级到了骨灰级的版本。大概行刑的当场没有人扑上来吃,很令朱棣没有面子。为了让人来吃,这家伙悬赏,吃一口肉,赏一两银子。这样一来,还真有效。一干市井无赖扑将上来,顷刻间把方大忠臣的肉吃了个干净,各自揣着银子回家去了。其中,有个贪财的下人,吃完肉带银子回主人家,还沾沾自喜,结果被暗中赞赏方孝孺的主人给打死。

吃人肉是个惨事,还是个恶心事儿。只要是人,多少带点文明的气息,做这种事儿,就不会感到很气粗和光彩。哪怕被吃的那个人是董卓,我想吃人的人,在愤怒过后,也会感到反胃的。但是,只有是皇帝认定了某些人是坏人,是奸臣,那么,就会有人扑上去吃。通过吃人,表现自己的正义,自己的忠义。有些市井之人,其实他们是否正义,并没有人在乎,但是,这样的表现,却一定是要有的,也一定会有的。说实在的,皇帝都好这一口。

清末闹义和团的时候,北京城街头,经常有团民剿杀信基督教的“二毛子”。一大堆人围着几个人乱砍,第一拨人把二毛子们砍倒之后,第二拨人上来接着砍,直至砍成肉酱,还是有人过来挥刀。其实,被砍的人,很多都是妇女小孩,跟着些团民根本不认识,更谈不上冤仇。但只要被说成是汉奸二毛子,就会有人来砍,在状若烂泥的肉上剁上一刀,也算彰显了自己的立场。还好,义和团没有人去吃这些被杀者的肉,在残忍的地狱界,比他们的前辈还文明些。

人性的恶,并非总是表现在谋杀和强暴上。《水浒传》上,孙二娘开黑店,杀人做人肉馒头,恶倒是真的很恶,但终归是为了挣口饭吃。有的时候,随大流表达自己的所谓正义感的时候,只要做到了残害跟自己毫不相干的人,做到竞相吃人肉,也是一种货真价实的恶。这样的恶,不仅邪恶,而且令人恶心,是一种令人恶心的表演。只是,这样的恶,不仅当时表演者毫无觉察,后来人也视若无睹。

20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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