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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除害李膺勇 速斩元凶除祸根

李膺(110一169年),字元礼,东汉颖川襄城人,屡官至河南尹、司隶校尉,长乐少府。为人嫉恶如仇,廉正刚直,后死于“党锢之祸”。其人虽殁,其志犹存。

李膺生活于东汉王朝后期,王室衰微,大权旁落于外戚、宦官之手。越是后来,朝政越是腐败,宦官集团大权独揽,贪官污吏横行州郡,致使民不聊生,铤而走险。面对残酷的现实,李膺不避权势,以匡正政弊为己任。延熹二年(159年),李膺出任河南尹,得知宛陵人羊元群,以贪赃巧劫,满载而归。李膺决定对他依法追究,不料由于羊元群向宦官行贿,李膺反而被降职,充当苦役,后经司隶校尉应奉,奏于桓帝(14 6—167年在位),李膺才得免刑。

李膺为司隶校尉时,大宦官张让的弟弟张朔,为官贪残无道,甚至还杖杀孕妇。张朔害怕李膺纠查,而逃入京城的哥哥(即大宦官张让)家中,藏身在大木柱(木柱早已雕空,平日作藏污纳秽之用)里。李膺得知案情,亲自带领吏卒,冲入张让家,劈开大柱,捕获了张朔。经审讯属实,马上依法将张朔杀掉。

桓帝听张让诉说、控告以后,诏令李膺入殿,诘问他:“你为什么不经奏请,就先行斩决?”

李膺说:“昔日仲尼为鲁国的司寇,七日而诛少正卯。今臣到官已积一旬,私惧以稽留为愆,不意获速疾之罪。”又说:“诚自知衅责,死不旋踵(意为:死不改变立场,死不动摇。旋踵:旋转脚跟),特乞留五日,克殄元恶,退就鼎镬,始生之愿也。”大意是说:“我到任已经十天了,深怕自己因拖延和积压案件而对不起百姓。想不到因为办案快而得到了罪名。我自知死期就在眼前,但我不会退缩害怕,请皇上特准、宽限五天,让我把那些首恶元凶的案子办完,把元凶斩首后,再回来受刑不迟,以了我平生之愿。”

桓帝虽然是一个昏庸的君王,但此时,到底还是说了公道话,他对张让说:“这是你弟弟罪有应得,司隶校尉有什么过错呢?”

从此以后,那些大大小小的宦官们,都垂头丧气,不敢随便再出宫门。桓帝奇怪地追问原由,宦官们叩头哭着说:“我们畏惧李校尉(他判案快捷又准狠,怕被他抓到就砍头)呀!”

延熹九年(166年),在宦官的唆使下,术士张成的弟子张牢修,上书诬告李膺(张成之子因仗势杀人,而被李膺处死),说他“与太学生、郡国诸生、共为朋党,诽讪朝廷,疑乱风俗。”于是,桓帝下诏收捕李膺于黄门北寺狱,株连入狱者,多达200余人。这在历史上叫做第一次“党锢之祸”。

隔年大赦以后,李膺免归家乡阳城山中。不久,桓帝死,继位的灵帝,年仅12岁,窦太后临朝,太后之父窦武,为大将军辅政。窦武嫉恶宦官干政,与太尉陈蕃,合计重新起用李膺等人。李膺复出仕为长乐少府。次年,窦武、陈蕃,图谋尽杀宦官,因事泄反而被害。于是,宦官侯览、曹节等人,又重新控制朝政。建宁二年(169年),在侯览等人操纵下,再次发生了搜捕党人的事件(即第二次“党锢之祸”)。有人劝李膺赶快逃走。李膺说:“事不辞难,罪不逃刑,臣之节也。吾年已六十,死生有命,去将安之!”说罢,昂头阔步地自赴监狱,终于被拷打而死。

李膺的为人,在当时就受到士大夫们的高度称誉,太学生们也给予“天下楷模李元礼!”的赞语。范晔在修《后汉书》时,说李膺“激素行以耻威权,立廉尚以振贵执。大意是:李膺提倡清正,而以作威作福、欺压百姓为耻;立身高节,而以打击权贵为己任!”李膺这种不避艰险,勇斗奸佞的精神,受到后人的崇敬。

2014-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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