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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身护桥”的刘学保原来是杀人犯

“文革”爆发前后,中共军方为了突出解放军的“光辉形象”,推出了许多所谓的“英雄人物”,作为正面典型宣传,并为此不惜美化、拔高这些人物,以达到欺骗世人的目的。这些人物中有雷锋、王杰、刘学保、刘英俊等等。本篇说的就是那个所谓的“舍身护桥英雄”刘学保。

1968年4月24日,《解放军报》头版头条发表了长篇通讯《心中唯有红太阳,一切献给毛主席——记保卫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英雄战士刘学保》。从文章中可知,刘学保出生于陕西省三原县马额公社一个贫农家庭。1966年3月入伍,1967年7月,刘学保奉命来到甘肃省永登县连城林场“支左”。在此期间,他注意到了一个“曾经当过国民党宪兵副连长”的“历史反革命分子”李世白,并按照“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的教导,同其展开了面对面的斗争。

12月17日,永登县革命委员会成立,林场职工前去参加庆祝大会,刘学保留在林场执行警戒任务,他发现李世白偷偷闪出了大门,便立即叫上另一人一起追出去。快到大桥的时候,刘学保断定李世白是要破坏大桥,就叫同来的那个人回去叫人,自己一人去制止“反革命破坏活动”。李世白发现刘学保追来了,就反扑过来攻击刘学保,刘学保与其搏斗,并将他打死。之后,刘学保发现李世白用来破坏大桥的炸药包已经拉燃导火索,便“以惊人的勇敢”冲上桥墩,抱起炸药包,往远离大桥的河滩跑,边跑边高呼“毛主席万岁!万万岁!”最后将炸药包扔出去,大桥保住了,刘学保却“失去了左手”……一个听从毛教导的“巍巍高山式英雄”跃然纸上。

此后,刘学保开始飞黄腾达。1968年1月10日,兰州军区授予刘学保英雄称号。此后,刘学保又“荣立一等功”,被提拔为副教导员,荣任兰州军区党委委员、中共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等,还前往北京见到了毛和林彪。与此相反的是,李世白一家突然成了“反革命家属”,被赶出了林场,儿子因喊冤被抓进监牢,老妻被迫改嫁给一个疯老头,其余孩子则流落异乡,改名换姓苦度岁月。

不过,当文革结束后,刘学保的真面目也被揭露。他根本不是什么英雄,而是一个残忍的杀人犯。

根据珠海出版社出版的《当代中国名案:1949-1995》一书披露,早在“英雄事迹”发生的第二天,就已引起有关部门的怀疑了。当时永登县公安局勘察现场后即发现,并没有“炸桥”的任何证据,便上报武威地区公安处军管会和省公安厅军管会,要求将该案“暂挂起来”。但在那个疯狂的年代,这种冷静的要求是很难得到赞同的。

文革后,该案在众人的质疑下再次被提了出来。经专家们通过反复实验论证,刘学保自述的所谓“脸盆大的炸药包”根本不存在,炸断刘学保左手几个手指头的,充其量只是一个雷管或者是由雷管引爆的不到10克的炸药。否则,刘学保早已粉身碎骨!而真实情况是:被刘学保诬为“反革命”的林场干部李世白是被刘学保为制造假案而骗去现场残忍杀害的。当时李世白被刘以斧头砍、石头砸而致颅顶头皮裂开、颅骨开放性骨折,尚未断气。在与刘学保一起被送往医院途中,因刘学保诬其是“反革命炸桥罪犯”,得不到医护人员及时救治,还不断受到“革命群众”枪托捅捣,最终含冤去世。据说,刘学保污蔑李世白的主要原因是源于个人恩怨。

1985年7月,李世白被恢复名誉,刘学保则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上述消息刊登在上世纪80年代出版的《法律与生活》等报刊上,而一贯造假的《解放军报》的那些主编和记者们对比并未表示过任何自责。从云端跌入地狱的刘学保到底该怨谁呢?

2011-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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