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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太阳是怎样升起的(8)

二、历时四个月的项英对毛泽东的纠偏

1931年1月15日,中共苏维埃区域中央局在宁都小布宣布成立,项英正式走马上任,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的决定,由项英担任代理书记,取消总前委和由毛泽东担任的总前委书记的职务,毛泽东、朱德等参加中央局。在苏区中央局宣布成立的同时,还建立了归苏区中央局领导的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统领江西和全国红军,项英兼任主席,朱德、毛泽东任副主席。至此,从党的法理上,项英已取代了毛泽东的地位,成为江西苏区中共党、军队的最高领导人。

项英前来苏区及苏区中央局的建立,是处于转折年头的中共实现其将工作重心向苏区转移的重大战略步骤,是落实斯大林及共产国际有关指示的具体行动。1930年7月下旬,斯大林在莫斯科接见前来汇报工作的周恩来,指示中共应把红军问题放在中国革命的第一位。7月23日,共产国际执委会政治秘书处发出《关于中国问题的决议案》,指出,组织苏维埃中央政府和建立完全有战斗力和政治坚定的红军,“在现时中国的特殊条件之下,是第一等任务”。

中共工作重心向江西苏区转移,首当其冲的问题是如何协调中央与毛泽东的关系,及如何评价毛在江西的工作。从这一时期周恩来的言论中可以看出,中共中央对毛并不尽然满意,但是周恩来却常以自我批评的口吻谈论这类问题。1930年8月22日,周在中共中央临时政治局会议上发言说:“我们过去一方面屡屡批评农民保守观念的错误,另一方面反对单纯军事游击式的策略,中央还特别提出割据的错误,对于根据地确实注意得比较少,这是工作中的缺点”。

既然已经发现了问题的症结所在,下一步的措施就必然是加强中央对苏区的领导和红军中党的领导。在9月29日政治局会议上,周恩来要求中央派自己前往苏区工作。次日,周恩来又在中共中央军委扩大会议上强调在红军中党的领导要有最高权威。

1930年10月3日,六届三中全会后的全党最高核心——中共中央政治局三人常委会成立(由向忠发、周恩来、徐锡根组成,周恩来为实际负责人),初步决定由周恩来、项英、毛泽东、余飞、袁炳辉、朱德和当地一人组成苏区中央局,派项英先行前往江西。10月17日中央政治局最后确定组成以周恩来为书记的苏区中央局,在周恩来未到达之前,由项英代理书记一职,以苏区中央局为苏区党、军、政最高领导机构。10月29日周恩来起草中共中央致红一、红三军团前委的指示信,通知毛泽东:“苏区中央局在项英未到前,可先行成立,暂以毛泽东代理书记,朱德为红一、红三军团总司令。目前一切政治军事领导统一集中到中央局。”

至1930年10月,中共中央为贯彻斯大林和共产国际指示的具体措施已经落实就绪。为配合中共中央向苏区的转移,周恩来在9、10月采取了更为细致的部署:

在上海举办从苏联返国准备前往苏区的军事训练班,一批军政干部如张爱萍、黄火青等参加学习后被派往江西苏区。

安排从苏联学习返国的刘伯承、叶剑英、傅锺、李卓然等把苏联红军步兵战斗条令和政治工作条例译成中文,并送往苏区。

主持打通了比较固定和安全的由上海前往江西苏区的秘密交通线,成立了以吴德峰为局长的中共中央交通局。

积极筹备建立自莫斯科共产国际总部至上海共产国际远东局的大功率秘密电台和上海中共中央机关至江西苏区的无线电联系,莫斯科—上海—江西苏区的通讯渠道即将全部打通。

项英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以中共江西苏区最高负责人的身分,肩负加强中共中央对江西红军领导的重大使命,沿地下秘密交通线于1930年底抵达江西苏区。

项英是中共党内少数出身产业工人的高级领导人之一,他于1921年在武汉加入中共后,长期从事工人运动,曾在1928年赴莫斯科参加中共六大,是1925年中共四大后的历届中央委员会委员,在中共六届一中全会上又被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项英对从苏联学来的马列理论有着坚定的信仰,对斯大林和苏联的“感情”较深,个人性格和作风则比较拘谨和严肃。

1930年11月下旬,项英从上海出发,当他刚一抵达江西苏区就闻知不久前在赣西南红军内部爆发了一场矛头直指红四军总前委书记毛泽东的富田事变。

项英领导的苏区中央局成立后的第一项工作就是处理富田事变。1931年1月16日,发出《苏区中央局通告第二号——对富田事变的决议》,一方面表示“完全同意总前委对富田事变所采取的斗争路线”;另一方面,又在相当程度上冲淡了毛泽东等对富田事变性质的看法,主张采取较为缓和的、有区别的政策,以缓和苏区内部的紧张关系,避免红军的分裂。

《决议》的矛盾性和含混性集中体现在对富田事变性质的看法上。项英认为“江西省行委中之段良弼、李白芳及二十军政治部主任谢汉昌等均系AB团要犯”,彼等发动“富田事变”是“分裂革命势力”“分裂红军”的“反党行为”并决定“将富田事变的首领段良弼、李白芳、谢汉昌、刘敌、金万邦等开除党籍”;但与此同时,项英又声称富田事变不是AB团领导的反革命暴动,而是“无原则的派别斗争”。并责令赣西南特委和红二十军党委,停止党内互相攻击,听候中央局调查处理。

如果说,项英在对富田事变性质的认识上采取了折衷主义的立场,那么,项英针对“肃AB团”扩大化的尖锐批评,几乎就是直接指向毛泽东的了。《决议》重点批评了“过去反AB团取消派斗争中的缺点和错误”,并列举其主要表现:“第一非群众路线,许多地方由红军或上级机关代打”,“第二是盲动,没有标准,一咬便打”。项英强调:今后“必须根据一定事实和情形,绝对不能随便乱打乱杀”,“也不能随便听人乱供乱咬加以逮捕”;“党在每个斗争中都应以教育方式来教育全党党员。这样才能使党走上布尔什维克的道路”。

项英的上述态度与他对毛泽东的复杂的观感密切相关。项英在大革命时期虽与毛泽东有过一些工作接触,但他在未抵江西之前,对江西苏区的认识全凭在上海中央机关所看到的来自苏区的零散的报告和周恩来的介绍。项英在性格上较为直露和坦率,与毛泽东是完全不同的两类人。因此,一经发现富田事变的原委,项英很快就掩饰不住对毛的不满。但是,项英毕竟是一位老共产党员,十分了解毛在1927年后对党与红军的贡献及毛在江西苏区所拥有的举足轻重的地位,自己又甫抵苏区,深知不能公开指责毛泽东,所以在对富田事变性质的判断及处理方法上煞费苦心,既要考虑到维护毛泽东的威信,又要坚决地制止、纠正毛在“肃AB团”问题上的错误。然而随着项英逐渐熟悉江西苏区的内情,他原先对富田事变性质的看法进一步发生变化,对毛泽东的批评也日趋尖锐。

1931年2月4日,项英以苏区中央局的名义发出《中央局给西路同志信》:“飞函王怀、丛允中等同志及各党部派一人及有关系诸同志(如陈正人,红军学校等)来中央局讨论,将一切得到一个最后的解决。”项英在这封信中还明确表示那种认为“二全会”是“AB团”会议的看法是错误的,显示出与毛完全不同的态度。项英这封信表明他已看手准备富田事变的全部善后处理工作。1931年2月19日,中共苏区中央局发出第十一号通告,事实上修正了1月16日《决议》关于富田事变是段良弼等人领导的“反党反革命”行动的看法:

中央局根据过去赣西南党的斗争的历史和党组织基础以及富田事变客观行动事实,不能得出一个唯心的结论,肯定说富田事变即是AB团取消派的暴动,更不能有事实证明领导富田事变的全部人纯粹是AB团取消派,或者说他们是自觉的与AB团取消派即公开联合战线来反党反革命,这种分析和决议正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唯物辩证论的运用,是铁一般的正确。

《通告》宣布开除李韶九、段良弼等五人的党籍,对其它人,只要“证明未加入反动组织(AB团),承认参加富田事变的错误,绝对服从党的决议的条件之下,应允许他们重新回到党的领导下来”。

2月19日后,项英把主要精力放在动员红二十军返回河东,毛泽东尽管感到项英的压力,却因身系事件中心,一时明显处于下风,难以有所作为,只能暂取观望之态,遂把全部身心投入指挥和国民党“围剿”部队的作战中。

项英首先责成富田事变时躲回家乡的红二十军政委曾炳春回到河西红二十军中去作说服动员工作。并随带中央局指示,通知赣西特委负责人和参加事变的领导人回苏区中央局开会,并委派干部去永阳解散由谢汉昌等成立的江西省行动委员会。

是否去苏区中央局开会,这是关系到领导事变负责人的人身安全的关键性问题,在这个节骨眼上,项英的个人威望起决定性的作用。据曾山回忆,谢汉昌等对项英抱很大希望,“估计项英同志是支持他们的”,在这种预期心理的作用下,1931年4月间,富田事变的主要领导者谢汉昌、刘敌、李白芳等及西路行委书记王怀,遵照项英和苏区中央局的指示,回到宁都黄陂苏区中央局驻地参加会议,“向党承认错误,请党教育”,只有段良弼一人因去上海中央汇报富田事变而未前往。红二十军的官兵也遵照苏区中央局的指示,“努力向泰和、固江北路歼灭各地地主武装,夺回被迫反水群众”,但是等待他们的命运却是他们和项英都未曾料到的:中共中央否决了项英对富田事变性质的评价及其处理方法,谢汉昌、刘敌、李白芳等及红二十军、赣西南大批党员干部的出路只有一条:被枪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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