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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权时代的中立

《禁止蒙面规例》一出,香港已即时进入极权时代,于是“香港人加油”口号也变更为“香港人反抗”,“逆权抗争”亦演成“抗暴之战”。因为严重问题在于政府引用来制订《禁止蒙面规例》的紧急法,政府直言会考虑紧急法内“其他范畴”的授权,包括特首可以封禁刊物和其他讯息流通;逮捕、羁留、驱逐及递解居民离境;实施海陆空物流和人员的出入境封锁;没收任何人的财产;不需法庭搜令进入任何私人地方搜查;自行废止现行任何法律……等等。

《华盛顿邮报》社论表示:“林郑的紧急法令表明,中国的专制领导人正在废除香港珍而重之的原则。”

香港珍而重之的原则,就是法治原则,“行政机关对立法机关负责”的原则,三权分立、相互制衡的原则,所有市民都受法律保护的原则。紧急法的门一开,香港就进入与中国无别的专制极权时代。

极权时代来临唤起了“香港人反抗”的时代。除了周日大量市民戴口罩上街游行宣示不畏恶法的意志之外,恶法宣布后激进示威者对党铁、对支持暴政的企业、商户大肆破坏。尽管有迹象显示政府有意放纵破坏行动,甚而有警察乔装参与破坏。

在各大商场,分别有数百示威者在中庭集会,齐声宣读《香港临时政府宣言》,宣言称:“今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已然不为香港人民所立、所治、所享,故今日我等宣告成立香港临时政府。”

有知识人对政府和示威者各打五十板,指示威者“无论从任何国际标准而言,都是名副其实的大规模暴动”,又指宣布成立临时政府“最令人震惊”,是“迈出货真价实的港独第一步,正式把局面上升到颜色革命的程度”。不知道他所说的“任何国际标准”有何根据。香港示威者只针对伤及示威行动的“物”和对示威者施加暴力的“人”,而绝没有涉及无辜之物和无辜之人,这绝非我所看到过的国际“大规模暴动”可比。我年轻时见识过的比如1968年法国学生运动,1970年代美国的民权运动、反越战示威和日本的赤军,规模、激烈程度和无差别的伤害,无论质和量,都与这次的示威者行动有根本区别。

至于港独、颜色革命等等,是中国官方早早坐实香港反抗运动的“罪名”了,还要等成立临时政府才货真价实吗?在BBC访问中,口口声声用“我的国家”来称中国的陈方安生,也被指为发动颜色革命的“四人帮”之一。许多具大中华意识的民主派,也被中共喉舌指为港独。事实上,只要是争取香港人的政治权利,对中共来说就是要分掉它的绝对权力,即使你讲要真正落实港人治港,中共也会把你诬为港独。既如此,香港人又何必跟着中共的语境起舞呢?何况成立临时政府根本连影都没有,叫出来不过是表示不服专制强权的统治而已。这与提出自决、港独,举龙狮旗、美国旗,落实真普选等等,对中共来说根本没有分别,都是向它的权力挑衅。香港人今天就是不须理会中共的感觉,如鲁迅所言:敢说,敢笑,敢哭,敢怒,敢骂,敢打。而不是因为中共不高兴就害怕、就“震惊”。

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南非大主教图图说;“如果你在不公正的情况下保持中立,那你就是选择了站在压迫者的一方。如果大象的脚踩在老鼠尾巴上,你说你保持中立,老鼠并不会感谢你的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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