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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强硬支持香港禁蒙面法 称反送中抗议已变质为“颜色革命”

中国政府10月4日(星期五)高调支持香港特区政府订立《禁止蒙面规例》,并称香港的抗议运动已经“变质”,“正在外部势力的插手干预下演变为一场‘港版颜色革命’”。北京还以共产党当局采取重大镇压行动前使用的政治定性标签来形容香港街头抗议,并声称现在已经到了“关键时刻”,威胁要采取“措施惩治所有暴力犯罪分子,特别是那些暴力犯罪的骨干分子及其背后的策划者、组织者、指挥者”。

官方媒体援引中国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发言人杨光的话说:“香港局势发展越来越清楚地表明,围绕移交逃犯条例修订出现的风波已经完全变质,正在外部势力的插手干预下演变为一场‘港版颜色革命’,某些街头抗争正在向有预谋、有计划、有组织的暴力犯罪方向演化,已经严重威胁到公共安全。当前香港面临的最大危险是暴力横行、法治不彰。在此情况下,特区政府制订《禁止蒙面规例》,合法合理合情,极为必要。”

官媒还援引这位港澳办发言人的话说:“香港当前乱局不能无休止地持续下去,现在已经到了以更加鲜明的态度、更加有效的举措止暴制乱的重要时刻。”

香港的反送中抗议运动已经持续了三个多月。触发大规模抗议的是将允许把嫌疑人送交中国大陆的《逃犯条例》修订案。这项被称为“送中条例”的修订案引发超过百万民众上街。在大规模街头抗议和激烈的警民冲突后,香港特首林郑月娥被迫撤回修例,但是抗议者已提出了更大的民主诉求。

10月1日,在北京举行庆祝共产党建立政权70周年的盛大阅兵之际,香港多处地段发生街头抗议和警民冲突,一名抗议者被警察开枪打伤。中国官方称受伤者为“蒙面暴徒”。

林郑月娥10月4日引用《紧急情况规例条例》颁布《禁蒙面法》,当日引发更多街头冲突,一名抗议者被一名受到围攻的警察开枪打伤。

在中国当代政治史上,官方使用“有组织”、“有计划”和“外部势力”等这类说法时,显示最高当局的政治定性并预示全力镇压。

1976年的“四五事件”就曾被当局定性为“有预谋、有计划、有组织的”“反革命政治事件”。在1989年的“六四事件”中,当局做出了“有计划、有组织、有预谋的政治动乱”和“反革命暴乱”的政治定性。

“颜色革命”是近年来的新词,源自发生在前苏联共和国的一些推翻威权政府的非暴力革命。今年1月,中国公安部长赵克志就要求安全当局“要以防范抵御‘颜色革命’为重点,坚决打好政治安全保卫仗。”

从港澳办发言人的最新谈话看,北京强调的是支持香港特首林郑月娥、特区政府、香港警队和司法机构强力镇压,并没有示意北京要出动军警进入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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