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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染黑土地

宽甸县位于辽宁省东部山区长白山脉,山水清秀,民风淳朴。可是,一提起几十年前的土改运动,便有人发出这样的感慨:“穷山恶水出刁民啊。”这是说“刮大风(土改)”那年,宽甸打死了很多人。当年,负责辽东土改运动的是中共元老陈云,包括协助其做此项工作的江华(最高法院院长)。然而,宽甸土改之真相到底如何,却如一道紧闭的城门。但事情往往越是遮蔽,人们越是想探个究竟。终于,这段历史得到了真实的记载,即尚振生先生主编的《宽甸风雨录》,虽然,有些资料未能如实收录,但毕竟有助于对土改真相的了解。

宽甸县土改始于1946年6月初,贯彻中央发出的“五四指示”,即《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中共宽甸县委抽调干部组成土改工作团、工作队或工作组深入乡村开展土改运动。但犹如一出戏的序幕,不到半年,国民党军进占宽甸(1946年11月2日),土改被迫中断。正如中共所宣传的那样——国民党是“兔子尾巴长不了”,刚过半年便仓皇溃逃,中共一举收回宽甸县城(1947年6月7日)。随之,土改的大戏又继续上演了。

6月中旬,中共宽甸县委组织工作队下乡,去各乡发动群众向地主“要粮要地”,即土改时农民分得的土地和粮食,国军进占之后,又被地主要了回去。工作队在各村组织“要粮委员会”,除此而外,还有“翻身委员会”、“翻身队”、“解放队”、“穷人头”、“农民党”等等,犹如雨后春笋。开始去地主家要地要粮的人,大都对于“要地”心有余悸,“担心要了地国民党再回来,白出力得不到粮食。”(引自《宽甸风雨录》,下同)所以,觉得以“要粮”为上策。“男女老少一窝蜂,冒着雨到地主家要粮”,不给粮的就“牵牲口、拿东西,甚至拔锅,逼迫地主交出粮食”,甚至不交出粮食就要杀牛。但是也有的“地主把粮食藏起来,哭穷说苞米仓子是空的,没有粮食,要粮等秋后给”。由于,“群众不敢要地”,结果,“造成部分退出的土地荒芜或者抛弃”了。

六月初夏,小荷才露尖尖角,七月便是骄阳似火了。东北局发出了《关于挖财宝的指示》,随即全县转入“砍大树、挖财宝”的斗争,所谓砍大树,就是把地主斗倒,比如把树砍倒;挖财宝,又称挖底产、浮产,就是除了没收土地、牲畜而外,还要搜出地主家隐藏的家底财产,又叫“封产挖浮”。8月初,县委工作队在乡村举办训练班,培训了一批骨干力量,掀起了斗争的热潮——大川头乡用下“请帖”开会的欺骗手段,将全乡地主、奸霸(当时用语,包括坏蛋)集合在圈场村小学校里,全部关押起来。由训练班每天拉出地主、坏蛋若干名批斗,次日打死3人,打伤30多人。由于一窝蜂似的群殴,有的“翻身队”员被误伤,“区委书记李铁一也挨了一棍子”。

长甸乡对训练班的150多人进行“洗刷”(整肃),将三代之内有地富分子的人清除,留下了“根正苗红”的70人左右。然后,开展“封产挖浮”。“苏甸村组织13个贫农小组,闯进地主家斗了31户”。全乡14个村,逮捕300多人,村村都有拘留所,凡是地主每斗财物必分光。

下露河乡“训练班80多人一同去地主家吃”,因为地主供不起这么多人的酒饭,便动手将东西查封,把人押起来。“马架子村群众将地主李某、石某家墓茔挖开,挖出块银牌子”。同时,“被斗的地主一律赶到山上破屋里住,让他们开荒,要饭吃。给地主挂上牌子,见了群众站在远处弯腰脱帽,鞠躬问安……”虎山乡“太平村查封了27户,不管穷富只要是坏就斗争”。王某当过国兵,后参加共军,听说家里人被翻身队关押起来后,带着部队的信函回来要求释放家属,结果,被翻身队的捆绑起来,用乱石砸死。

桦树甸子村打死60多人。中小学教师被“打死了32人,教师普遍被卸职,受到打击,认为教师没有一个好的”。(1948年10月“中共宽甸县委的工作总结”)石湖沟乡“杨木杆子村(农会)邱会长将地主心挖出来咬着吃了。”……

在这场“大风暴”中,从县城到乡村,无论是种地的,还是经商的,或者是教书人,等等,说不清有多少人被抓、被关、被打、被杀,还有死于襁褓中的婴儿。

中共县委书记刘文伯说过“全县打死几千人”,以至“宽甸在全国解放区是最突出的了”。由此,犯了“左倾冒险主义错误”。接着笔锋一转:“但有近万人参军参战”,此时“辽东在久战之后急待补充兵员”(陈云)。江华曾言,“黄凯同志(曾任中共安东省组织部长)报告了参军热潮,陈云笑着说好啊!”(刘文伯《会议记录》1948年第一本)在“打江山”人的眼里,打死几千人,换来近万人参军——损失是“最小最小最小”,成绩是“最大最大最大”。(林彪文革语言)中共不搞“和平土改”,而搞暴力土改,杀地主,分田地,让得到土地的农民“保田参军”,成为共产党源源不断的兵员。学者丁抒认为,毛泽东通过这种发动群众,夺回土地的办法,为了把农民吸引过来,武装起来,让农民手上也沾血,也跟地主对立起来,农民走投无路,只能跟着他走,此乃秘而不宣之目的。

宽甸县,人称“八山一水半分田”,土地与山水相比显得寥若晨星。在这片珍贵的土地上,宽甸农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年复一年,似乎已忘记了脚下的黑土地浸透着多少无辜者的鲜血,包括婴儿、稚童和少年……

附注:此篇可算做一篇随笔或札记,文中关于辽东宽甸县土改的具体内容及数字均源自该县政府史志办尚振生先生主编的《宽甸风雨录》(2006年10月吉林大学出版社)。据了解,该书对于有些资料未能如实收录,因为,既是官方编史总要遮蔽一些真相,但真相是难以完全掩盖的,因为还要表现执政者在运动中“纠偏”从而走向“辉煌”。所以,在两难之中,难免要有选择的暴露,但管中窥豹已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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