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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鬼怪婴的诞生

林郑见传媒,宣告现时《逃犯条例》修订工作“寿终正寝,the bill is dead”。

记者追问她为何仍然不用“撤回”的说法,她表示即使说撤回,也可以担心日后重推,现在表明已“寿终正寝”。

撤回当然可以重推,但寿终正寝也可以死而复生,可以借尸还魂。而且,既然寿终正寝比撤回更彻底,那么何以不从善如流接受示威者诉求说撤回呢?

玄机在于说“死”,那是死在自己手里;说“撤回”,那就意味“打回头”,打回到向她发出指令者的身上,也就是要主上承认这个送中指令是错的。专制政权从来都是“皇上圣明,臣罪当诛”的政治文化,把圣上指令打回头,那是大逆不道。

因此,宁说“已死”也坚不说“撤回”,就透露出送中条例这个魔鬼怪婴是怎样诞“生”了。

“死”是死在林郑政权的手上,如她所说:“失败原因是由于我们工作做得不好,掌握社会脉搏不足、我们的政治敏感度都有偏差。”而不是送中条例本身有错。“不好”“不足”“偏差”,都并非根本错误。

在香港,别说法律界、知识界、舆论界了,就是从小接受左派爱国教育的小学生,也非常清楚中国的司法是怎么一回事。国际司法排名且不说,就算中国领导人自己也宣称中国不能够有司法独立。因此,硬要把“逃犯”引渡到中国,接受中国自己宣称由党领导的司法审判,这是连小孩子都知道是极为恐怖的事。与香港签有引渡协议的国家,也会因此认为若把逃犯引渡到香港,即等于引渡到中国,而不能不取消与香港的引渡协议。许多国家会因国民访港亦可能送中而对香港发旅游警示。若说目前与香港有引渡协议的国家,其司法制度也未必就好,也说不过去,因为那些国家与香港之间的人民往来稀疏,绝非港中关系可比。送中条例这魔鬼怪婴的出生就是错,是违反了几乎所有香港人和国际社会常识的错。

因为它出生就是明显的错,以致所有保恶法而为中国司法制度辩护的官员、议员或亲中人士,在市民眼中不是无知就是无耻,或两者兼具。这也是林郑政权避开与法律界和其他界别沟通,急急要绕过法案委员会直闯由建制派掌多数暴力的立法会的原因。

这也是导致年轻抗争者冲击立法会并破坏其设施的原因,因为施政的罪恶正是透过这个非民意的立法帮凶制造出来的。

林郑说过去几星期有两种现象,一是和平游行,一是少数人的暴力行为。殊不知民调显示,绝大多数参加和平示威的市民,都站到勇武抗争者一方了。这意味作殊死抗争的已经不是少数,而是获市民大多数支持的行动。光复屯门、行进西九的人数未减,旺角夜进一步损及警察形象并恶化警民关系,连侬墙在各区遍地开花,建制派狗咬狗,民建联取消党庆酒会,接下来几个星期的游行都会持续,一日诉求目的未达抗争就不会止息,林郑政权举步维艰。

国际上则同情与支持香港人的声音四起,连瑞典法庭释放中国要求引渡的罪犯都说是受到香港反送中影响。香港已经成为全球反极权、反奴役的前线。

这是林郑现身的原因。她承认条例已死,却不交代这个魔鬼怪婴是怎样生出来的?不清楚讲出送中根本是错,市民的一切诉求也就无从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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