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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郑:强烈谴责极暴力冲击,追究到底 不回应自杀案

特首林郑月娥凌晨4 时召开记者会(路透社)

大批示威者昨日(1日)晚上佔领立法会大楼,至今天凌晨警方清场时陆续散去。特首林郑月娥凌晨4 时见记者,她批评示威者以“极暴力”方式冲击大楼,予以强烈的谴责,强调对违法行为会追究到底。记者多次追问她近日多宗疑似抗争示威者自杀案,惟她全程避答有关问题。

昨日晚上立法会大楼内的警员突然撤退,大批示威者随即闯入立法会。警务处处长卢伟聪否认是刻意设陷阱,称警方是因为示威者人数多,立法会大楼有灯熄灭,有示威者施放烟雾等原因,别无选择之下暂时撤退。

林郑:示威者“极暴力”方式冲击大楼

林郑月娥罕有地于凌晨4 时在警察总部见记者,政务司司长张建宗、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及警务处处长卢伟聪亦有现身。林郑表示,昨日见到两个截然不同的场面,一个是和平理性的游行,另一个是令人痛心震惊的“违法暴力场面”。

她批评示威者以“极暴力”方式冲击立法会大楼,并用带有毒性的粉末攻击警察,晚上更强闯立法会大楼并大肆破坏。她批评这些目无法纪的暴力行为,严重影响香港法治的核心价值,她对此感到十分愤慨及痛心,并予以强烈的谴责。她又指警方处理昨日的暴力行为,一直表现克制,但对任何违法行为定必追究到底。

称去现场沟通对事件无帮助

被质疑为何拒绝与民主派见面,林郑称见到暴力程度,相信各位市民都同意,去现场沟通对事件并无帮助。但她强调未来非常愿意与民主派议员及青年人沟通。

现场记者多次追问,有三名市民疑因为反送中争议而自杀,不过林郑多次避答问题,完全没有正面回应。亦有记者问林郑会否担心由天堂跌落地狱,是否对得住三名死者的家属,她同样没有作答。

李家超:社会上一撮人有“暴力倾向”

李家超则指,冲击立法会是触犯一系列罪行,包括《公安条例》、《刑事罪行条例》,以及《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法》。他指任何人违规进入立法会范围,已经是犯法,可被判监三个月,《公安条例》下强闯罪行可被判监两年。

他又指连日事件可见,社会上有一撮人士有“暴力倾向”,包括用伤害身体的液体攻击他人,或用带有毒性的毒性攻击他人。他强调任何公众活动若渗入“暴力倾向”人士,会製造很大的风险,呼吁参加公众活动时要小心有人别有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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