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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郑、叶刘不断为危机添柴加火

这边厢,反送中民情仍浓烈,抗争运动遍地开花,警民冲突的场面不断重演;那边厢,始作俑者的林郑月娥仍在叫屈抱怨市民不理解她的初心,矢言不会出卖警队,并将继续按感性及自己设定的正义感治港。重要帮凶如行会成员叶刘淑仪则不但拒绝辞职,还大呼不用改组行会也没理由要求负责官员辞职。像林郑、叶刘这般死不认错及悔改的人根本无心解决当前的重大政治危机,反而是在火上加油,令抗争及警民冲突的情况不断出现。

仍把台湾杀人案当遮丑布

近一个月大部份时间躲在礼宾府的林郑月娥难得在公众场合露面及发言,还以为她终于能吸取教训,有些新的觉悟,明白自己硬推送中恶法是犯了弥天大错及与全港市民为敌。却原来林郑虽闭门却没有思过,而是继续想为自己抱不平,坚持所谓“初心论”,坚持自己只是低估了政治风暴的威力,被杀个措手不及。

林郑的所谓“初心论”是指推动送中恶法是因为台湾杀人案,她自言担心罪犯可能逃过法律制裁而悍然出手修例,既追究涉嫌杀人犯也同时堵塞她口中的法律漏洞。可正如法律界人士、学者多次指出,处理台湾杀人案方法甚多,根本不必急于修例,林郑硬推送中恶法最大理由是向北京邀功,显示自己有能力完成前几任特首不敢或无法完成的任务。可以说,林郑的初心是以个人荣辱不惜毁坏香港独有制度及市民法律网,她到如今仍不愿承认,仍要把台湾杀人案当成自己的遮丑布,除了无耻以外还可以怎样形容呢?

至于她说将继续按个人的感性及“正义感”办事更是危险。政治领袖当然可以感性,但当涉及动用公权力、公共资源的时候便不能按个人感性、喜恶出发,必须客观、理性的分析问题,了解对公众的影响才决定是否采取行动或采取什么措施。台湾杀人案死者及家属当然值得同情,可协助他们的方法很多,今次林郑却采用“送中恶法”这效用全无(台湾政府已表明不接受)又对香港造成重大伤害的方法,这显然是严重政治错判,让一己感性及错误牺牲整体利益。可在犯大错后她居然宣称将继续类似的施政手法,意味未来她可能犯上同样或更大的错误,把市民及社会折腾得无日安宁。还有理由任她继续做下去吗?

更可怕的是,林郑在社会要求独立调查警民冲突的呼声高涨下不但没有积极回应,反而强调不会“出卖”警察。这样的说法充满偏袒的意味,并把自己及警队放在市民的对立面,对当前的社会对峙气氛有害无益。

经常奢望做特首的叶刘淑仪此刻也许期望林郑有什么失闪可取而代之,但她在送中法争议中表现之差、跟市民距离之远跟林郑真是50步笑100步。经过23条的惨痛教训,叶刘应当明白市民对内地法制及执法方式有极大戒心,市民不易接受内地法律概念,更不要说按内地法制法律处理涉及自身的案件。偏偏叶刘对林郑硬推“送中恶法”不但没有大力劝阻,反而像23条时那样作护法先锋,不断为恶法护航,还批评泛民议员、市民及法律界夸大恶法的威胁,可以说,林郑政府铸成大错成为市民公敌,叶刘责任极大,她理所当然为此承担责任,包括像03年时那样自行辞职。

叶刘比03年时更堕落不堪

只是人越老果真对权力越恋栈,当年敢于问责下台的叶刘今天不但不肯请辞,反而质疑为何替政府护航的人要辞职,认为不合逻辑。可连林郑也承认今次硬推恶法是失误,叶刘大力推销恶法,自然该为相关的失误承担责任,自行请辞正是承担责任及赢回公众尊重的做法。叶刘却连这样的道理也不懂或装作不懂,坚持霸着已如茅厕般的行会,她实在比03年时更堕落及不堪。

有林郑及叶刘继续拨火,当前的政治危机怎可能有转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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