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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心说“外国势力”

香港在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之后光荣“当家作主”,但确实,只行政长官及其黄脸孔班子,由中国委任并控制,加上约一半的立法会“建制”议员。

不幸金融和银行,由美国颁布反洗黑钱的规矩,牢牢监管。至于司法,仍由英国人留下的大法官、大律师、普通法的英式思维在仲裁。

这一切,是中国自己批准的,中国对香港,得心应手能“行使”的主权,不幸只有三分一。

二十年以来,美、英、中三国,根据“中英联合声明”以及其后衍生的“基本法”,在香港维持了某种微妙的权力平衡。

所谓外国势力在香港的参与,每天股票开市、银行开店、法庭开审的那一秒钟开始,已经通过银行家、银行经理和柜枱的出纳员、律师和股票经纪之成千上万香港炎黄子孙的大小代理人,天公地道的每分钟都在行使。

只是西方外国势力平时沉默,因其文化崇尚务实,不喜欢大嘴巴哗啦哗啦的自吹如何有面子威水。有如山西一群大妈提着两担钞票去巴黎春天百货公司扫货,要法国籍经理和长得像苏菲马素般的法国女售货员蹲下来、给大妈换了一对又一对的新鞋子,只要你付钞票,西方外国势力,面子都让给你。

但西方势力平时肯蹲伏下来,有一个大前提:就是付钞归付钞,不准在这个场大闹。声浪喧哗、偶尔吐一两口痰,没有问题,只要不砸玻璃窗、几个大妈不把女售货员脱光衣服捆起来鞭打即可,名牌店看钱份上,会当做没事人一样,还继续跟你做生意。

香港林郑的逃犯引渡法修例,其胆大包天之处,是破坏了西中之间、香港这个场子,二十二年来不成文的权力、利益、安全微妙的架构平衡之协议。

美国有八万五千侨民在香港,英国五万,法国三万,日本也两三万有奇。林郑没有资格代表中国政府和中国的司法当局,向这些外国势力保证,曾经进出大陆做生意的各国侨民,绝对绝对不会遭到中方的交人令引渡算账。

虽然林郑等不断跺脚解释,但极为遗憾地,西方文明国家就是不相信。你可以破口大骂是西方列强想在义和团被残杀之后又一次瓜分你的贞操,也可以指控西方列强有种族歧视,不相信就是不相信,因为二十二年来,外国势力在香港,对于特区政府的诚信能力,心中另有一本明白的帐。

不错,那些黑衣年轻人,包围政总警署,以中国式的阴谋论,确实是外国势力的代理人。但只要中国勇敢地宣布香港“一国两制”结束,不玩什么“国际金融城市”了,不要被“国际”这个崇洋光环困扰,正如戒用法国名牌、制裁美国货,西方外国势力就即刻撤退。一个代理人都不会有。

那时香港真正解放,林郑可以做一个完全回归祖国的香港新特区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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