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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一旦通过与大陆引渡逃犯其他国家或取消与港协议

香港一名法律专家提出警告,特区政府一旦通过修例通过与大陆移交逃犯协议,或令一些已与港府签订长期移交协议的国家重新审视协议。

引起香港政府有意修订《逃犯条例》的近因,是去年一对香港年轻情侣在台湾旅游期间,男友涉嫌杀死女友后潜返香港,而由于港台两地没有相关引渡安排,疑凶迄今仍逍遥法外。但港府的修例目标还包括司法制度被评为全球最差之一的中国大陆,此举引起香港部分人士忧虑,一些在港没有犯法但却被北京视为触犯大陆法律的人,包括涉嫌触犯政治罪者,在新协议之下被引渡大陆。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教授陈文敏在明报撰文指出,回归前香港向国际社会强调中港两地属不同司法管辖区,亦没有任何引渡安排,方令国际社会放心与香港延续引渡协议,他强调国际社会对中国司法制度缺乏信心,在未能保障大陆能有公平审讯前,不宜草率行事,否则一些已与港府签订长期移交协议的国家,可能重新审视目前的协议。

此外,曾经是基本法草委的香港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也在苹果日报撰文指出,当年起草基本法曾与大陆法律专家就移交逃犯问题,达成多项保障移交者权利的原则,回归以港府亦坚持这些原则,所以未能与大陆达成移交逃犯协议,李质疑港府今次借台湾一案修例根本是借刀杀人,真正原因是执行中共下达的任务。

陈文敏指出,1997年前不少透过英国与香港签订引渡协议的国家,担心回归后有关引渡协议可令逃犯被引渡回中国,故香港当时向有关国家游说,强调在一国两制下,中港两地是不同的司法管辖区,亦没有任何引渡安排,“国际社会才放心与香港延续引渡协议”。

陈文敏又指,回归后,绑架富商李嘉诚长子和郭炳湘的张子强案,以及德福花园谋杀案引发中港两地的刑事管辖权问题,政府更承诺就任何移送协议先谘询公众,批评港府今次提出修例前并没有谘询,而且中国和其他国家签订的引渡逃犯协议寥寥可数,“主要原因就是国际社会对中国的司法制度缺乏信心,法院不能独立运作,所谓公平审讯和程序保障亦往往只是纸上空谈”。

陈又以维权律师王全璋为例子指出,王被囚千多天,“其间与家人断绝音信、指控的证据含糊不清、审讯时没有律师代表”,并指宪法权利不获保障的情况不局限于涉及国家安全的案件。

而李柱铭指出,有关保障移交者权利原则,回归后港府仍跟从,回归初期特区与中央曾研究移交逃犯协议,但基于内地死刑问题及对内地法制不信任,未有达成协议。他强调内地法制至今无改善,特区政府没理由现在放弃坚守多年原则,直言明眼人都看得出,“台湾案件只是趁机全面修例的幌子,目的是要让内地往后可名正言顺地向特区提出移交逃犯要求”,形容此举只为执行中共下达任务,“修例委实是借刀杀人,醉翁之意不在酒”。

事实上,作为这次港府修例目标对象之一的台湾,由于修例涉嫌削弱台湾主权地位,因此也向林郑月娥政府说不。台湾陆委会专委黄廷辉亦表明,台湾政府绝不接受消灭国家主权的作为,政党时代力量更直斥港府今后可能将台湾人被送到大陆受审,造成“李明哲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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