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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调:大部分港人反对修例送人到中国受审

在香港立法会审议《逃犯条例》修订草案前夕,不同民意调查显示,大部分市民反对港府修例,把在港人士送往中国内地受审;大部分受访者不同意疑犯在内地能够获得公平审讯。近半数受访港人表示,修例一旦获得通过,有意移民或转移资产;大部分人(67%)更会对“一国两制”失去信心。

不过,亲北京的中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刘兆佳向委托其中一项民调的《明报》说,修例涉及维护国家安全,属国家主权层次,无论如何,港府也不会因民意压力而撤回修例;另亦有建制派人士质疑称,若因民意而进一步修订或撤回修例,日后如何管治。另一边厢,发起星期日反恶法游行的民间人权阵线召集人岑子杰今(7日)早在电台节目呼吁港人不要灰心,要身体力行反对修例,因为巨大民意可迫令建制派议员以不同方法不支持修例。他举2003年有逾50万人上街反对国家安全立法为例指出,当年便是因为自由党有感民意反对而不支持立例,令法例失却半数支持的通过门坎,逼使港府撤回草案。

反对修例的声音日高,亦可在多间大学出现“反送中”(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者一般称修例是“送中”,意即送人到中国)海报,以及在塞拉利昂头出现反修例巨型直幡可见。今早在山头的黄底黑字直幡更是以中英文书写,内文是“NO EXTRADITION TO PR CHINA 反送中”。一如连日出现于不同山头的直幡,消防处人员于接报后数小时内将直幡移除。

学术自由学者联盟联同十个专业团体委托香港大学民意研究计划就引渡修例于5月底至6月初进行民意调查,在受访的1002名港人中,66%受访者不赞成将港人引渡往中国内地受审,赞成的只有17%;另有59%受访者认为中国没有公平审讯。

调查又发现,修例一旦获得通过,会影响香港的繁荣稳定:有意在修例后移民或转移资产到海外的受访者各有46%;当中,逾六成人是具有大学学位或属40岁以下的年轻人,造成人才外流。

负责民调的香港科技大学社会科学系教授成名认为,调查结果反映港人普遍反对修例,反对率甚至比2003年就《基本法》23条立法时的五成半为高,与特首林郑月娥声称修例有广大民意支持的说法不符。浸会大学政治及国际关系学系副教授陈家洛更批评林郑月娥说修例获支持是“睁眼说瞎话”,促请她“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撤回修订。

另外,《明报》今早发表该报委托中文大学传播与民意调查中心于上月下旬至本月初进行的类似问调,在1048名受访者中,有47.2%受访市民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草案。

上述结果虽较学术自由学者联盟的民调比率低,但《明报》的提问没有提及送往中国内地受审。而民调另一问题结果显示,58.1%受访者不同意由香港移交到大陆受审的疑犯能获公平审讯,同意的只有14.9%。对此,中文大学政治与行政学系高级讲师蔡子强表示,市民反对修例关键在于不相信疑犯在内地可获公平审讯,可惜政府只是推搪响应。

《明报》的调查亦就坊间较流行的加强保障方案提问,发现加入保障后,支持修例者会增多,但只有增设“港人港审”机制,即安排港人在香港接受审讯,不移交到中国内地,令修例获五成半人支持。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教授陈文敏认为,增加“港人港审”是一种改善,但更可行是给予法院域外法权,否则“港人港审”将难以落实。不过,同属法律学院教授的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陈弘毅早前曾提出“港人港审”,其后撤回,料是因为北京反对。而曾经当过保安局长的建制派议员叶刘淑仪表示,其他司法管辖区不会轻易放弃其司法管辖权,而且跨境罪行涉及多个刑事司法管辖区,难以落实,直言“港人港审”只是一个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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