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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多少港商想送自己上央视认罪?

林郑月娥一意孤行,昨日声称不会撤回“送中”的《逃犯条例》修订。修例能否在立法会过关,端视乎代表工商界的议员是否支持,而能对这些议员施加压力的,除了中环、西环外,港商是否发声至关重要。有些港商满足于特区政府豁免其中九项罪行的引渡,自以为享有法外特权而沾沾自喜,但一旦林郑满足中共权贵堵塞引渡漏洞的要求,不论是未获豁免的贿赂贪污罪,还是被中国商业伙伴控以其他罪名,港商都可能“合法”引渡去中国受审,那就离把自己送去央视认罪只有一步之遥了。

中国无官不贪 港商冷暖自知

华人置业前主席刘銮雄昨日就《逃犯条例》修订,向高等法院申请司法复核许可,只不过是带出港商要面对的两个风险。一是法例的追溯力。虽然按普通法的惯例,如无明文规定,法例的修订应无追溯力,但特府向立法会提供的文件显示修例有追溯力,否则无法为修例是要向台湾引渡凶杀案疑犯而自圆其说。而且,全国人大常委会为《基本法》第104条释法的无限期追溯力也显示,只要中共需要,有没有明文规定都好,什么法例都可以变成无限期追溯。港商随时要面对中国生意伙伴就过去几十年的纠纷的指控,中共官媒因此有理由从过往叫嚣“别让李嘉诚跑了”,改成高喊“把李嘉诚抓回来”。

二是特府修例建议豁免九项罪行的引渡,的确并非全部是给予港商特权。一方面,非法使用电脑罪行被剔除出引渡范围,另一方面,现行引渡条例中的第15项,即“与贿赂、贪污、秘密佣金及违反信托义务有关的法律所订的罪行”则获保留。中国几乎无官不贪,兼且权力斗争不断,北上投资的港商是否卷入其中往往身不由己、冷暖自知,因此才有一回到香港就如沐春风的感慨。一旦特府的修例获通过,港商就真的失去法律的保护伞、失去人权的保护伞。哪怕特府扩大豁免引渡范围,也无法杜绝中共权贵以莫须有的罪名,要求引渡港商去中国受审。

司法透明闹剧  逼拍认罪短片

港商为什么对香港的法治环境如沐春风,对中国越来越高调倡导法治反而提心吊胆?港商真的如谭惠珠所形容的坐井观天、不了解中共的“阳光司法”吗?虽然港商多数不会公开述说他们在内地遭遇的黑暗经历,但中共的阳光司法有几透明,港人早已从中央电视台不时播出的认罪短片领教过了,港商如果纵容其立法会代表支持特府修例,何异于准备把自己送去央视认罪,不只要受不公正的审讯,还要接受游街示众式的羞辱。

在中共历史上,被整肃的政商、文化名人要当众检查、低头认罪是常态,从反右到文革,莫不如此。习近平主政后,上电视认罪取代游街示众成为新常态。其中,既有网络大V薛蛮子,独立记者高瑜,涉吸毒明星柯震东、房祖名,还有铜锣湾书店被失踪的桂民海、吕波、林荣基、张志平、李波。播出认罪短片的,既有中央电视台,又有中共在海外的电视台、网站。

逼整肃对象拍认罪短片,就是中共所谓司法透明的闹剧,不是要观众相信被整肃者犯罪、认罪,而是要让认罪者、让观众再也不会萌生反抗的意志。无论认罪者泣不成声地表示“我的根在中国”,还是面带笑容表示“我采用偷渡的方式”回内地配合司法调查,都只会让港商、港人感受到其中的无奈、无力,而特府又何曾伸出援手?连愿否、能否都有问题。港商还要对特府修订引渡法例的后果心存幻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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