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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同学郑成功

冬瓜反标

在全南县红卫小学读三年级时,我所在的城厢镇下圩生产队发生了一件震惊全县的现行反革命案。主办案件的领导是县公安局季政委,他女儿跟我同班,据说我这位女同学现在在赣州地区政府供职。

案件的具体情况是:生产队有一小青年想参军,因种种原因未被选上,闹情绪。一次,该青年趁给生产队看冬瓜之际,用小刀在小冬瓜上刻了“打倒毛泽东”、“刘少奇万岁”等19个字。秋天,生产队收冬瓜,发现了这些标语。队长立即上报县公安局,季政委带人进驻下圩生产队破案。季政委当时家住县粮食局,跟我们生产队的民宅实际上只一墙之隔。

文盲除外,全队男社员(包括我父亲在内)全部集合到队部进行审查、询问。刻字时冬瓜还很小,如今冬瓜已经长大,字迹已变形,破案难度很大。男社员天天到队部接受审查,也不用出工。有一次午饭,我家隔壁一个小青年跑到我家,用打抖的声音对我父亲说:“他们破不出案会不会乱抓人?”我父说不会的。后来事实证明,不是这个小伙子干的,他还因祸得福参了军。午饭时母亲问起这事,父亲镇定地说:“在队部大家写字时手打抖,说话时声打颤,查出来要判好几年。”

记不得过了多久,案子破了。那个小青年以书写反革命标语罪、收听敌台广播罪被判7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总共刻了19个字,判7年,7年共计2555天,平均一字判134天。(文:江南)

小学同学郑成功(文:刘颖)

文革开始,我们一千多人的小学组成几十个战斗队。我是雷锋战斗队的副队长,郑成功是小老虎战斗队的队长。那时不上课,整天打打杀杀,发传单,斗老师,开展革命大辩论。我们认为所做这一切都有党中央支持,一天到晚豪情万丈,斗志昂扬。

郑是班长,游行时要带头呼号。那天上午,出了学校大门,我们就一路“万岁”、“打倒”地喊着。走了几里路,人累疲了,队伍也开始凌乱,但口号照喊。已喊得声嘶力竭的郑,这时突然喊了一声“打倒共产党!”同学们跟喊一半突然停止了,接着一阵宁静。

郑成功突然发现自己犯了一个极其严重错误——岂止是错误,简直是罪该万死,一下子乱了方寸,吓得面如土色,对着游行队伍连连鞠躬:“我错了,我错了!我有罪,我有罪!”又急忙跑到队伍前面的班主任老师面前,不停地忏悔,嘴里一个劲儿念叨:“我错了,我有罪……”但是,班主任也被吓得手足无措,背对着他,一声不响地躲开了。

没过几天,郑成功被宣布为新兴现行反革命分子。他的主要罪状有三条:一是当众高呼反动口号“打倒共产党”;二是一次在墙上喷印毛的头像时,他揭开纸模,对着毛的头像开玩笑,说:“哦,原来你在这儿趴着呢!”三是一次在学校逮到一只小老鼠,大家要把它放在水缸里淹死,他说:“看看它能不能畅游长江。”当时全国所有媒体都在热烈报道毛泽东畅游长江的壮举。

他成了阶级异己分子,被学校开除,回家接受管制。几年后的一天,我排队买肉,看见他也在队列里。

(选自《黑五类忆旧》第九期,2011-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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