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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改队里的奇奇怪怪(2)

他想混进劳改队

离开万家煤矿,我们被押往国营雷马屏农场,仅仅品尝这雷马屏三个字,你就应该知道这农场是个庞然大物。因为它跨越了雷波、马边和屏山三个县,隐藏在人迹罕至的大凉山中,这里土地贫瘠,地广人稀且四季多雨,有人说这里是“屙屎不生蛆的地方”,我觉得似乎也并不过分。

按这座农场的规矩,初初调进农场的犯人,必先编入集训队集中训练一段时间。由荷枪实弹的看守兵“看着守着”你的一举一动,让你熟悉一下农场犯人的生活方式,然后才分配到生产中队去劳动。所谓集训队,也就是集中全场各单位的反改造份子而加以“严控管教”之地也。千万别以为集训队的犯人不生产不劳动成天闭门思过,这种事只可能发生在愚蠢的资产阶级统治者建立的监狱里。集训队的劳动并不轻松,同样是按通过艰苦的体力劳动,改造犯人的资产阶级反动思想这一基本原则办事。这里犯人的言谈举止、大便小便,全部在一侧的持枪民警的视线之内,因此“只准规规矩矩,不准乱说乱动”,这两句被高度概括的劳改经文在这儿的落实情况,肯定比其他中队完美。

集训队实际上和看守所大同小异,高墙电网,脚镣手铐,应有尽有。白天外出劳动,收工回监关押,夜晚上厕所必高叫报告,以便让碉楼上的卫兵警觉,以防不测。犯人出工前先得列队清点人数,外出路过岗哨亭之前,也必得高声报数,这实际上就是在监内执勤的看守兵和带犯人外出劳动的外勤看守兵的一种办理交接手续的过程。收工回监也同样得依次高声报数,对看守兵来说,进出人数相符,证明外勤和内勤各自都未发生差错,尽到了各自责任,对犯人来说也证明该犯千真万确地存在。

那天中午,我们七十六个犯人出工抬石头,收工回来时在哨兵眼皮底下依次报数,结果发现多出一个,变成七十七个,值班看守兵令我们重报,我们只得重新列队再报一次,这样反复报了三次仍然多出一个。

显然这也是另外一种性质的突发事件,一般的突发事件是逃跑掉一个,由七十六个犯人变成七十五个倒偶有发生,而多出一个则简直不可思议,因为很难设想有人愿意混入劳改队来受苦受累外搭受气。恰好集训队又是个流动性很大的单位,相互间都不能全部认识,看守兵随即对我们这几十个犯人进行了一番目测,乍眼一看一个个肮赃邋遢灰头土脸、五官不正贼眉贼眼,与经常看到的犯人无异。就这样折腾来折腾去眼看时间已过了一小时,下午还得出工,饿慌了的众犯一个个面带苦色,当局便果断决定,先回到监内,吃了饭再说。

开饭以后,暂缓出工,唤来了中队长指导员管教干事生产干事事务长会计整套狱吏班子,再加上一个排的“战斗力”,全部聚集在操场。中队长拿出花名册逐一点名,点一个就站一个到另十米开外的一队列,穿便服的狱吏和穿军装的士兵,一个个聚精会神目不转睛,想看一看究竟会出现一个什么样的奇迹,结果硬有一个三十多岁的矮个子没有点到名,铁的事实证明他是一个“假冒伪劣”犯人。

劳改队绝对不是来去自由的地方,你已经进来了,又怎能让你轻易离去,万一你是外队犯人把你放走了岂不闹成笑话。幸好集训队所集训者为全农场的反改造份子,各分场各中队和直属单位或多或少均有人在这里集训反省,为了弄清这个矮个子的来龙去脉,特拿来高板凳一张,令矮个子站在凳上,要全队犯人仔细辨认:“你们谁认识他?”“你们谁见过他?”

结果谁也不认识他,谁也没见过他。几天以后,有一位经常标榜自己实事求是的狱吏,在“教育”犯人要“知好歹”时透露,那是一个想到劳改队来混饭吃的农民,那狱吏说:“别抱怨你们吃不饱,那个农民想进来吃还吃不上哩。”这个说法似乎看来也并不荒谬。

十多年后,我成了这个农场的一名老犯,后来还进入了犯人的“上流社会”,也就是当上了劳改班长。长时间和众犯朝夕相处“耳鬓厮磨”中,不少来自农村的犯人私下告诉我,劳改队的生活并不比农村差。

1977年,我调往同属桂花大队的山西寨中队,在这里仍然担任水稻班班长,这个班里有一个来自简阳农村的吴姓犯人,他有一个响当当的绰号叫吴大肚,这个绰号就突出了他肚皮大食量大的特点。当年劳改犯人所吃的主打蔬菜犯人称作莲花青,它是一种学名叫卷心白菜俗名叫莲花白菜的高产菜,这种菜在生长过程中将淘汰一些底部的老叶子,这种老叶子因纤维粗糙有涩味故为市场所拒绝,通常被农民充作猪饲料。但它产量高价值低十分烂贱,它和劳改犯一样烂贱,烂贱人吃烂贱菜,体现的就是社会公正,狱吏们便安排用这种有少许涩味的菜来填充我们空旷的肚皮,使许多犯人常常处在肚皮饿却嘴巴不愿咀嚼的矛盾之中。这时的吴大肚正嘻笑颜开,他的饭盆和他的大肚皮成正比,任何人的残汤剩水倒进他的大盆内,他都十分欢迎,有时他甚至愿意用自己的主食包谷粑去换取大盆大盆的莲花青。

此人寡言少语力气特大,干任何农活都十分卖力,而且是我见到过的真正出自内心感谢政府判他刑的人。他家附近有一个平泉劳改农场,规模庞大,劳改犯在里面虽然常年吃不饱,却对在荒月里以草根树皮维生的农民极富诱惑力,吴大肚仰慕已久,他想进去劳改又不得其门而入。七十年代初,在他家乡的公路旁,也和全国各地一样,立起了一座座毛主席语录碑,上面镌刻着奉若神明的“最高指示”。在一个春光明媚的吉日良辰,吴大肚手执一把二锤,用尽全身之力,对着一块语录碑好一阵猛砸,终于将它拦腰砸断。大功告成后,吴大肚扛着二锤,将此作案工具送交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最后以现行反革命罪判刑二十年,拿着判决书等于拿着一张二十年不致立即饿死的饭票,他高兴得几乎要高呼吾皇万岁的口号。

我一直认为吴大肚是个好人,他比前叙那个想混进劳改队吃饭的矮个子农民勇敢得多,也果断得多。遗憾的是,他毕竟只是一个被不合理的制度碾压成的可怜虫,这场悲剧的导演者无疑是丧失了人性的“大救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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