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这里

修改《逃犯条例》让中国法律在香港生效 一国两制形同失效

香港政府现在要修改《逃犯条例》,赋予港府将被中国大陆通缉的嫌犯拘捕和移交大陆的权力。这一法例,引起了民主派人士不安,认为这将为中国随意抓捕境外人士开了方便之门。虽然从肖建华到铜锣湾书店老板的案例,已令很多人相信中国国安人员已经常常进入香港境内捉人回大陆。《逃犯条例》一旦修改,中国在香港按照中国法律捉人,就更名正言顺,不用躲躲藏藏。这等于说中国法律正式在香港生效,一国两制失效。

修例完成之后,台湾除了中共代理人以外,独立的政治人物路过香港,都可能被指“触犯反分裂法”被拘捕并移送大陆。任何在大陆媒体活跃的香港人,也可能被中国政府指控触犯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而被香港警方拘捕和移送大陆。到时北京要对付哪个眼中钉,即可抓人回中国,在中国的司法程序审判,在中国的监狱服刑,处境可能比在23条下在香港审判与服刑更糟糕。

香港让中共法制直接伸入香港,受影响的,绝对不止是政治异见人士。过去在中国大陆被捕的香港人和外国人,不少与政治无关,他们包括跨国公司员工、律师、外资银行经理、和各式各样与中国有生意来往,跟中国一些有势力人士有金钱瓜葛的商人。香港修改逃犯条例后,他们在香港也不安全了。

香港在1997年之后维持高度自治一国两制的一个指标,是香港在中央授权下,与澳洲、加拿大、捷克、芬兰、德国、印度、印尼、爱尔兰、韩国、马来西亚、荷兰、新西兰、菲律宾、葡萄牙、新加坡、南非、斯里兰卡、英国、美国(还有签署而未生效的法国)19个国家订立引渡协议。这些协议,确保香港在国际经济中扮演网络枢纽角色的同时,不会沦为国际罪犯的收容藏身之地。

但在近年,香港开始出现拒绝引渡要求的状况,已经引起国际关注。在去年美国国务院发表的香港政策法报告中,便披露了美国曾要求香港移交一个嫌犯而遭港方应北京要求拒绝。港府还把疑犯转移到与香港没有引渡协议的北京。后来媒体报导,该名疑犯应该是一名入侵美国律师行电脑系统偷窃机密资料的黑客。报告指出此乃1997年后香港拒绝引渡要求的首例,令香港的高度自治大打折扣。

其实香港拒绝美国引渡要求,以前也有2013年的斯诺登事件。当时斯带著大量美国国安机密逃到香港后,美方曾要求香港交人。当时香港政府并未正式拒绝美方要求,却用香港典型公务员欺负小市民的方式来跟美国耍赖,说美方引渡要求的申请不完整,文件没交齐,所以无法处理。结果斯诺登辗转逃到莫斯科。过程中中国有无提供协助,斯用了什么美国国家机密换取俄国乃至中国帮助,我们不得而知,但如他掌握的机密落在中俄手上,他便从一个勇敢的揭露者,变成中俄破坏美国民主危害世界安全利益的同谋。香港在这个事情上不合作,因此也有难以推却的责任。

中国大陆法制进入香港,香港开始无视与外国签订的引渡协议。北京挑战国际社会底线,迫使他们取消承认香港自治特殊地位,又踏出一大步了。

关键词: 
栏目: 
首页重点发表: 

Theme by Danetsoft and Danang Probo Sayekti inspired by Maksim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