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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不信由我

“六九”大游行前夕,特区政府急了,政务司司长张建宗说了一句:“政府绝不出卖香港人”。

这句话之所以听来有点气急败坏,是因为已经喊破喉咙,无法令香港人相信这个所谓政府。

修改“逃犯引渡法”是一个很专业的法律问题。林郑刚上台时,声称要“大和解”,好像一下子将前任那副杀气腾腾的狼相抹掉了一大半,有人鼓掌说林郑“开局”不错。

但修改逃犯引渡法偏偏“开局”坏透。香港那个跑到台湾谋杀女友的年轻凶手,逃了回来,特区政府如获至宝,以为这就叫“漏洞”。未经与台湾磋商,也未经问准大陆主子如何与一个主权独立的台湾中华民国政府草议政府对政府的协议文件,头脑一发热,就以这边单方面“修例”,把台湾当做下属,以为台湾一定会接收。

本栏早就讲过了:台湾必以“中华民国”政府名义来跟你签。本来林郑其实也不怕。因为“九二共识”讲的是八个字:“一个中国,各自表述”。若台湾真以“中华民国法务部”名义和特区政府签署,也没有问题。因为“各自表述”是李登辉领导下、辜汪会议在新加坡白纸黑字订下的规矩。蔡英文只要不下令以“台湾共和国法务部”的名义签署即可。

但林郑没有这个胆。她仰望圣意,觉得主人的“九二共识”已经阉割了“各自表述”,她怕与台湾签订任何有“中华民国”字样的文件,她即使认为没问题,周围的亲中建制小报告也打得她万箭穿心。

这就是中国所谓“政治文化”病毒感染的心理灾区。殖民地时代港督全权处理香港的台湾势力。一九五一年英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代办级的半外交关系,台北还有一座红毛城,代理英国与中华民国的外交事务包括签证,一直到一九七二年为止。港督一来到香港,有一个政治顾问专门提点此等问题,全权处理,不必怕英国外交部和首相府责谰。

二〇一四年香港人和平占领中环,只是想要一个民主普选,遵从基本法的说法,香港特区政府不但用催泪弹,还准备开枪。请问张司长:香港人信英国人多一点,还是该信你?

法律是专业问题,林郑等一味怨反对的人“没有看清楚条文”。但法官、大律师、律师不可能不看清楚。这三组法律界的专业人员都说不可,加上欧美各国领事和商会也说不可,等同信欧洲名牌手袋和澳洲奶粉,香港普通市民不必看张建宗交出来的修订条文,只相信洋人及西洋教出来的代理人认可。

若特区政府恐惧台湾移交协议的“中华民国”四个字,可以私下哀求台湾:移交文件的抬头,可以是香港特区政府终审庭首席法官名义,与中华民国司法院院长,对等签署。你不是口口声声说香港“司法独立”吗?特区政府既然恐惧“中华民国”如吸血殭尸之恐惧阳光,那么把“司法独立”的终审庭首席法官推上去,不就可以了吗?

但林郑张李等,也没这个想象力,也没这个胆。此所谓:德不配位,力小而位尊。信你呀?好难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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