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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行刑照的由来

今天是4月5日,又是一年的清明节。40年前的1968年清明节,我曾拍摄一组枪毙反革命集团主犯巫炳源、王永增的照片,现这组照片网上流传甚广。

巫、王是哈尔滨电表仪器厂的技术员,都受过高等教育。1968年1月1日,二人在街头散发、张贴了一批传单,也可以说是一种用腊纸刻钢版油印的16开小报,名曰“向北方”。当年的党报,报眼位置都印毛主席语录,他俩油印的《向北方》小报也照此办理,在报眼处印了一段毛主席语录:“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指导我们思想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列宁主义。”语录下边,他们又加上两句话:“这是颠扑不破的真理,不允许任何人篡改和代替。”黑龙江省和哈尔滨市革命委员会认为,这话的矛头是指向毛主席的,遂把此事定为全省重大反革命案,发动群众限期破案。

案件很快告破。黑龙江省和哈尔滨市革命委员会召开数万人参加的宣判大会,当场宣布巫、王是反革命集团案主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其实,这张小报从刻钢版到油印,再到街头散发张贴,只他们两人,不存在任何从犯。两人怎么能定为集团案?而且还都是主犯,全判死刑?当听到“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时,巫炳源仰天长叹,大喊一声:“这个世道太黑暗了!”随后便紧紧闭上眼睛,直至押赴刑场被枪毙,巫炳源再没睁眼。

那天共枪毙8人,其他6人是刑事犯。8人脖子上都挂着大牌子,押上卡车,穿过市区,开赴哈尔滨西北郊黄山火葬场附近的一片空地。到了刑场,8人一字排开,双手反捆,被按跪下。8名军人持枪站在十余米外,从脑后开枪将他们打死。行刑者退下之后,几个负责检验的人立即上前,扯着尸体的双脚向后拉,摆成整齐的一排,一一检查每个犯人是否毙命。

报纸对这类新闻只发文字消息,绝不发表刑场照片。当时我27岁,血气方刚,出于新闻摄影的职业好奇心,凡有这类事件,我都想前往拍照。那天,军管会的摄影通讯干事到我们报社摄影组,说他们将一次处决8名犯人,问我们想不想前去采访。我所在摄影组的另外四位资深记者都说,这类照片不能见报,拍了也没用。我心里很想去,但嘴上不敢说。送这位公安摄影通讯员出门时,我悄悄对他说:“我想去,到时候请把车停在报社对面的交警岗亭接我一下。”我背着报社领导和摄影组同仁,自作主张,随军管会的车队到了刑场,从头到尾完整拍摄了几十张行刑枪决的连续性画面,还忍着枪毙后脑浆崩裂的浓烈血腥气味,近距离拍了刚刚失去鲜活生命的尸体的特写。我使用的是莱卡M3相机,只有35毫米的一支广角镜头,必须靠得很近很近才行,因此能闻到剌鼻的血腥味和脑浆的气味。

我从刑场回到报社,没敢马上冲洗胶卷,怕同事看到这些底片会背地里向主管摄影组的总编室副主任打小报告,说李振盛又去拍没有用的照片,浪费公家的胶卷。他们当中有的人,每看到我拍那些给文化大革命抹黑的没有用的照片,就会找我谈话批评。

后来半年多,我一直无法忘却这些人的脸。那时我已经结婚三个月,我和妻子还没有分到房子,两人仍分住在单身宿舍里,几十家人共用一个厕所,在走廊尽头。半夜起来小便,我不敢睁眼,闭眼走在灯光昏暗的走廊里,生怕碰到两边各家摆在门口的鞋子和杂物,还尽力控制自己,不去想那些被枪毙的人,更害怕想那股让人恶心的血腥气味。原先我很喜欢吃报社食堂做的血豆腐,此次刑场经历之后,很长一段时间,一看到食堂里的血豆腐就想呕吐。

后来,每当我在暗室昏暗的红灯下放大这些被打死的人的照片时,总是默默地对他们说:“如果你们变成鬼魂,请不要来找我。我只是想帮助你们,我拍这些照片是在记录历史,我要让人们知道,你们是被冤枉的。”

2008-4-5

(选自《黑五类忆旧》第九期,2011-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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